回門
回門又叫做拜门[1]、作客、歸寧,是新婚夫婦婚後到女方娘家省親、探訪,也是女婿正成拜見岳父母的日子。古時交通不便,回门可能是女子踏足娘家的最后一次机会。亦因为如此,人们十分重视这一个婚礼习俗。現時交通方便,在城市裡的回門習俗也大大簡化。
歷史
在先秦成書的《儀禮》已有記載此習俗,但當時只有在新郎不親迎的情況下,女婿才在婚後三個月到女方娘家拜見岳父母[2]。當時的貴族婚禮中,新郎在亲迎新娘完成婚礼以后(通常是在三个月内),派人将新娘来时所坐馬車的马匹解下,送还给岳家,以示不会让妻子回娘家——不会休掉她。而新娘则要保留座车的车厢,以自谦不确信会不犯错误,不被休弃,這種習俗稱為反馬[3]。春秋時期,齊國大夫高固秋天到魯國迎娶叔姬,到冬天(約三個月之後),親自陪著妻子一同回魯國娘家,歸寧父母,而非像當時一般做法只是派人送回馬匹,自此就有了結婚三個月後夫妻一同回到娘家省親,兼為新郎首次以女婿身份正式拜見岳父母,把「反馬」和「婿見」合併,形成「三月回門」之俗。 何休《春秋公羊传》记载春秋时期已有此仪。
習俗
新婚夫妻在結婚後一定日子攜禮前往女方家裡,新郎要行禮拜見女方父母,相當於新娘的婦見舅姑,確認姻親關係,女方家人此時亦須準備宴客(通常於中午,稱做歸寧宴或請女婿),結束後,喜娘和媒人的工作才算告了一個段落,男方須送禮給他們表示謝意。宋代拜门最快是婚後翌日,也有在婚后三、七或九日进行。[4]
岭南地区的习俗是女婿在拜门时要送乳猪向岳父母表示感谢,[5]而其他地区,女婿在拜门时要向岳父母送去上书“闺门有训,淑女可钦”的喜帖,而女家也以此夸耀邻里。[6]拜门在中国各地称呼不同,如莆田沿海、仙游称之为“请回马”。[7]。名稱源自先秦「反馬」習俗。
參考文獻
- . [2018年].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05).
- 《儀禮·士昏禮覃》:“若不親迎,則婦入三月,然後婿見。”
- (PDF). [2018-08-2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05-05-29).
- 北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 》卷五《娶妇》:「婿往参妇家,谓之拜门。有力能趣办。次日即往。谓之覆面拜门。不然三日七日皆可。赏贺亦如女家之礼。酒散,女家具鼓吹从物迎婿还家」。
- . [2009年11月3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年6月25日).
- . [2011年1月2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年1月23日).
- . [2012年7月1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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