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大學
亞洲
日本的國立大學
日本的國立大學常與公立大學合稱「國公立大學」,其中7所戰前舊帝國大學,代表了日本學術水準的前端。依據《國立學校設置法》,日本的國立學校由文部科學大臣管轄,國立學校的經費,則依法由國庫負擔。為了管理好國立學校的經費,日本議會於1964年通過了《國立學校專項會計法》,把全部國立學校經費從國家一般會計中分離出來,設獨立的專項會計,進一步明確了國家負擔國立學校經費的具體事項。
中華民國的國立大學
目前屬於高等教育體系的院校,計有國立一般大學33所、國立技職校院13所、國立專科學校2所、國立空中大學2所;總計33所公立大專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立大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立大学,一般被认为是中央部属高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中公立学校的一种(另一种为地方直属高校)。由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等中央部门(或单位)在全中国大陆范围内直属管理。目前中央部属高校共有115所。
大洋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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