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大學

公立大学英語:)是指為滿足公共目的,由政府資金創立維持的大学,在歐洲也包括天主教大學(如比利時的魯汶大學)。在世界上的許多地區,公立大学被政府指定為重點發展的大學(如中國的重點大學),接受特別豐厚的補助金。在各項大學排名中,位居全球頂尖的公立大學有牛津大學劍橋大學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多倫多大學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分校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海德堡大學伦敦帝国学院東京大學雪梨大學[1]

倫敦大學學院主樓

各地的公立大學

中国大陆

中国大陸的大学以公立大学为主,由国家财政负担其费用支出,与之相对的是私立大学,还有一种是公立大学与社会民間资本合作创办的独立学院,其本质是公有民办大学學院。公立大学(除军校外)的主管单位一般是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机构,一些学校的主管单位为国家部委或者主管某事务的委员会,譬如哈尔滨工业大学的主管单位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由部委主管的大学一般为重点建设高校。特殊的,由于历史原因,一些省部共建大学会由多个单位主管。

历史上,民国时期许多优秀私立大学在共产党执政后被改造为公立大学,例如原燕京大学在1949年被接管后,分拆合并给了多个公立院校。

香港

香港最早成立的公立大學是香港大學。在二戰後的高速發展時期,多所本地公立高等教育機構相繼成立(首先為1963年成立的香港中文大學,然後為1991至1997年間成立及升格的多間院校)。

臺灣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台之後,早期擁有國立、省立、(直轄市)市立三種公立大學,隸屬機關的行政級別,代表該校的主要資金來源。1998年臺灣省凍省之後,省立大學(包括全省各級省立學校)全部改隸國立。迄今,絕大部份公立大學皆為國立大學。

澳洲

澳洲的高等教育體系是以公立大學為主。澳洲有一所國立大學,是由澳洲聯邦政府立法成立的澳洲國立大學(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其餘三十多所公立大學皆由各地政府立法設立;少數一至兩所私立大學。然而,中文媒體經常分辨不清國立大學與公立大學的區隔,導致錯誤翻譯情況發生,例如誤將公立的雪梨大學(University of Sydney)錯翻為「國立」雪梨大學。

日本

在日本所謂公立大學是地方公共團體(都道府縣,市區町村)直接設置的大學和公立大學法人設置的大學。公立大學法人是1個或複數的地方公共團體設立的團體。《學校教育法》的基本精神,地方政府必須負擔公立學校的辦學經費。但是,各地區經濟發展參差不齊,經濟發展水準上的差異,必然導致各地公立學校規模和質量上的差別,從而產生教育機會和教育條件的不平等。為了縮小這種差別和不平等,日本政府制定了國家經費補助制度,對補助的對象、數額都作了具體規定。除對義務教育階段的教育經費,國家一般負擔1/2之外,還規定對包括公立高中等公立學校,在修復因異常災害而損毀的建築物、土地、設備等所需經費的2/3,由國庫負擔。對振興產業教育所需的經費,文部科學省也專門訂有國庫補助的對象和補助的標準。同時在地方交付稅金制度上,有關法律也作了明確規定,必須確保縣市的所得稅、企業稅、酒稅的32%作為「地方撥付稅」,由地方支配,其中的相當部分,則用於作為公立學校的辦學經費。

參見

参考文献

  1. . Quacquarelli Symonds (QS). 2015-04-13 [2019-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0-15).(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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