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忠獻

崔忠獻1149年-1219年),朝鮮半島高麗王朝中葉時期的權臣,武人出身。在崔忠獻的年青時期,高麗王朝已開始了武臣專政的局面,而他本人則自1196年起,成功控制了整個高麗朝廷,一直至到去世,掌權長達二十多年,他的子孫繼承權力,展開了朝鮮半島史上的「崔氏政權」的統治。崔忠獻以專橫作風進行管治,但同時又改良政制,革除原有的時弊,對整個高麗朝廷的影響重大。

崔忠獻
高麗武人政權掌權者
(1196年—1219年)
前任:李義旼(武人政權)
繼任:崔怡
壁上三韓三重大匡開府儀同三司守太師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上將軍上柱國判兵部御史臺事太子太師
國家高麗國
政權崔氏政權
姓名崔忠獻
位階從四品
封爵晉康侯
本貫牛峯崔氏
初名崔鸞
出生1149年
高麗
逝世1219年
高麗開京
諡號景成
毅宗時代:良醞令
明宗四年:別抄都令 → 攝將軍
明宗二十七年:左承宣尋知御史臺事
明宗二十八年:賜忠誠佐理功臣號
神宗元年:靖國功臣三韓大匡大中大夫上將軍柱國 → 加知奏事知御史臺事
神宗二年:兵部尚書知吏部事 → 加開府儀同三司
神宗三年:加三重大匡守太尉上柱國
神宗四年:樞密使吏兵部尚書御史大夫 → 加太傅叅知政事吏兵部尚書判御史臺事
神宗六年:中書侍郎平章事吏部尚書太子少師
熙宗元年:進壁上三韓三重大匡開府儀同三司守太師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上將軍上柱國判兵部御史臺事太子太師(熙宗尊稱之為恩門相國) → 授特進訏謀逸德安社濟世功臣門下侍中晉康郡開國侯
熙宗二年:受封晉康侯,置興寧府、教定都監
康宗元年:改興寧府為晉康府,賜文經武緯嚮理措安功臣號
康宗五年:年滿七十,康宗賜几杖令出視事
康宗六年:受賜姓王 → 告老致政,奉還几杖、請還賜姓
崔忠獻
諺文
汉字
文观部式
马-赖式

出身及早年功業

出身

崔忠獻在早年時候,便成為軍人,為國平亂而逐步晉升。據《高麗史‧叛逆列傳‧崔忠獻列傳》的記載,崔忠獻初名牛峯人,家庭具有軍事背景,父親崔元浩就擔任上將軍一職。而早年時候的崔忠獻,便憑籍父蔭,補任「良醞令」一職。[1]

參與平亂及擢升

崔忠獻年青時,高麗正出現武人頻起奪權的動盪現象。在高麗明宗四年(1174年),擔任西京留守的趙位寵起兵,反抗當時操縱朝政的鄭仲夫李義方等武人。崔忠獻參與了平定趙位寵的戰事,獲得元帥奇卓誠的賞識,後來遷任「攝將軍」。[1]

奪取權力

高麗明宗二十六年(1196年),崔忠獻把握機會,誅滅操控大權的武臣李義旼,並藉此一聲威誅殺一批朝臣,廢立君主,確立了崔氏的統治地位。

誅殺權臣李義旼

高麗明宗二十六年(1196年),崔忠獻弟弟崔忠粹因其所養的鵓鴿被李義旼兒子李至榮所強奪,深感不滿,更幾乎被李至榮所捕。崔忠粹便向崔忠獻說李義旼父子數人「實為國賊」,必需剷除。經過弟弟的堅決勸說後,崔忠獻便決定行事。

崔忠獻於是糾合親人朴晉材盧碩等,在李義旼出入的別墅埋伏,成功將之擊殺,繼而在開京市集中梟首示眾。高麗朝野人士,看到此一突如其來的事變,都不知所措,因而「觀者驚噪,聲振都下」。[1]

誅殺朝臣及廢立君主

  • 奪權初期的殺戮及廢君:崔忠獻誅殺李義旼不久,便進一步擴大打擊對像,先是重誅李義旼三族,繼而大殺朝臣。次年(高麗明宗二十七年,1197年),崔忠獻廢高麗明宗,擅自改立明宗弟(初名)為新王。經過這樣的君主改易,崔忠獻權勢就更為鞏固,並獲得「靖國功臣三韓大匡大中大夫上將軍柱國」的頭銜,[2][3]成為高麗朝廷中的大權臣。
  • 掌權時期的誅殺異己及廢立:1204年,神宗死後,由熙宗王韺繼位,但仍受崔忠獻牽制,因而引起擁護王室的朝臣王濤明等,聯絡僧兵企圖伏擊崔忠獻,但計謀敗露,被忠獻所收拾。之後,崔忠獻廢熙宗,立明宗兒子康宗王祦(1211年)。不久,康宗去世,便由高宗繼任(1213年)。[4]綜觀這一段時期,王室是任憑崔忠獻擺佈的。
  • 「三韓以來人臣之家所未有」的威勢:透過一系列的奪權及廢立行動後,崔忠獻得到極高的權勢。如高麗熙宗二年(1205年),崔忠獻獲封為晉康侯後,曾在一次在招呼諸侯的夜宴中,「諸王因奏留,使副其帳具,花果、絲竹、聲伎之盛,自三韓以來,人臣之家所未有也。」而他的日常活動,亦甚具排場,「出入宮禁,便服張盖,侍從門客,殆三千人。」[5]高麗高宗六年,崔忠獻更獲賜姓王氏[6]

崔忠獻的統治措施及手段

確立獨裁權力制度

  • 私人軍隊「都房」制度:除了透過接連不斷的宮廷兵變來穩定權勢外,崔忠獻又引入了新制度來鞏固自身權益,這就是設置私人軍隊──「都房」。「都房」以「班」為單位組成,輪流守衛崔忠獻的私宅及護衛他的出入,具有相當龐大的規模。
而要供養這支私人軍隊,據學者朱立熙所說,主要是靠著崔氏擁有廣大的土地,從中得到的租稅與貢品,便是財富的泉源,龐大到足以應付其族人、黨羽及官吏的薪俸所需。
朱立熙認為,崔忠獻之所以能把權力留傳四代之久,靠的就是「都房」,因為當時武人間的傾軋異常激烈,所以崔忠獻有必要成立這支私人軍隊來自保。[7]
  • 另設官府:1205年,高麗熙宗即位後的次年,崔忠獻就獲晉封為晉康侯,並且另設官府,稱為「興寧府」,自行配置屬下。於是,高麗朝廷的朝政便完全歸於崔忠獻所掌握,國王只能僅保虛位,成為傀儡君主。[8][5]

改革時弊

崔忠獻剛剛誅殺權臣李義旼,奪得權力後,便與弟弟崔忠粹一同向高麗明宗上奏了十個事項,要求改革當時的一些時弊,其中可歸納成這樣:

  • 公允分配土地:崔忠獻認為,朝廷應該對臣民「量宜除授先王制土田」,按照實際情況頒發土地;此外,由於有勢力人士的貪婪而「奪公私田兼有之」,佔有大片土地,造成「邦賦削而軍士缺」,朝廷無法根據田丁數字來收稅徵兵,因而要求能把這些被佔的田地交還原有者。
  • 澄清吏治:崔忠獻發現,一些官員「惟利之從」,甚至向人民「爭徵田租」。而地方官員又「應察不察」,並從中作出舞弊營私。有鑑於此,崔忠獻意欲改變地方官制的現狀,加強對官員的審核,「能者擢之,否者懲之」。
  • 倡導節儉:崔忠獻認為當時朝臣們的生活「並不節儉」,住所、衣裳都過多修飾,令風俗敗壞。因此要求國王「具訓于百僚,禁華侈,尚儉嗇」。
  • 整頓佛教徒:當時的「浮圖」,都獲國王准許隨便出入王宮,「以事干穢聖德」,又擅自「營立佛宇」,在崔忠獻眼中,這些行徑都不太妥當,於是意圖令他們「不跡于宮」,多餘的佛宇「削去勿留」。
  • 善選諫諍官員:崔忠獻認為當時負責進諫的官員,都「以苟合為心」,未能指出國君施政的毛病。所以就要求國王選擇合適人選,「使直言在庭。」[9]

誅殺親屬

  • 誅殺弟弟崔忠粹高麗神宗即位後不久,崔忠粹欲將自己的女兒嫁給太子淵[10],並妄圖先將當時的太子妃逐出,但崔忠獻認為此舉對王室及對太子妃都不太合適,勸諭崔忠粹:「以女配東宮(太子),得無譏乎?況夫婦之閒,恩義有素,太子配耦有年,一朝離之,於人情何?」力陳崔忠粹的做法不合情理。但崔忠粹並不接受,甚而因不堪母親的規勸而「以手推之仆地」。崔忠獻對崔忠粹忍無可忍,在得到親族們的支持後,預備迎戰崔忠粹;崔忠粹的部下亦轉投崔忠獻陣營。而他本人在逃走時,被崔忠獻追兵殺害;最後,崔忠獻將弟弟「收葬之」。[11]
  • 流放姨甥朴晉材:朴晉材手下有一批勇悍之士,但獲授官職的卻不多,朴晉材對此懷恨在心,甚至圖謀除去崔忠獻,崔忠獻亦感到朴晉材即將叛亂,便在捉拿朴晉材後「斷其脚筋」,然後流放。朴晉材不久被毒死,而他手下的「勇悍者」亦被流放海島。事件發生在高麗熙宗三年(1207年)。[5]

平定各地動亂

在崔忠獻執政時,還有有兩股勢力隨時起事,造成動亂,影響崔忠獻的統治。一是佛教寺院的勢力,另一則是農民起義。

  • 佛教寺院的勢力:崔忠獻執政期間,便有數次多達數千名的武裝僧侶湧入開京,以圖推翻崔忠獻。崔忠獻便迫令佛教住持──特別是那些已入佛門而沒有合法身份的王子離開開京,並使用龐大兵力屠殺武裝僧侶。[12]
  • 農民起義:對於農民起義,崔忠獻先採用武力平定,然後加以安撫政策。對於一些領袖人物,他授以官銜,釋放部份賤民,把他們原本所屬的「部曲」、「鄉」或強制勞動區,合併入常規的縣制。崔忠獻的各種做法,把農民的起義平息下去。[12]

失誤政策及過失

崔忠獻的施政,亦曾有一些嚴重的失誤:

  • 對邊防疏忽鬆懈:《高麗史》記載,崔忠獻曾自負地形容自己治下的高麗正是「國富兵強」,所以當邊境有急報傳來,崔忠獻就怒罵:「何以小事煩驛騎,驚朝廷?」對於崔忠獻的輕率態度,邊將只能採取「必待敵兵陷兩三城,然後乃可飛報」的消極態度。高麗高宗三年(1216年),高麗邊境就曾一度被契丹遺族入寇,弄致「京城無備,人情恟懼」,高麗好不容易才將契丹兵擊退。[13]
  • 「占奪公私民田」:崔忠獻曾佔奪公私的田地,到崔怡(即崔瑀)掌權時才歸還原主。[14]
  • 「授人爵,視賂多少」:崔忠獻對於授爵,即使有功,都是看對方向他行賄多少。例如高麗高宗六年(1219年),趙沖孫永等擊退契丹兵有功,但崔忠獻主持論功行賞時,卻「有功者無賞,人多怨之」。孫永與一些有功將士因在酒後埋怨說:「頃與契丹戰有功,以無賂不得官」,給崔忠獻聞悉而被斬,跟他遭遇同一命運的,竟達百餘人。到崔怡時代,才對這種失誤進行整頓。[15]

去世及權力過渡

去世

高麗高宗六年(1219年),崔忠獻去世,享年七十一歲。即將去世時,崔忠獻還是著重奢華,召集樂工數十,全日奏樂,「至夜,三鼓樂未闋,果死」。死後,高宗贈其「特進金紫光祿大夫、守太師、開府儀同三司、中書令、上柱國、上將軍、判御史臺事」,食邑一萬戶,食實封二千戶,封晋康公,諡景成。其喪禮亦甚為盛大,「百官縞素,會葬,秘器、羽葆、鼓吹、旗常擬於王者。」[6]

兒子崔怡接掌權力

據《高麗史‧叛逆列傳‧崔怡列傳》的記載,崔忠獻身患重疾,即將離世時,便預料身後可能有人作反生事,便叮囑兒子崔怡(即崔瑀)切勿前來看望。果然,崔忠獻手下的幾位將領崔俊文池允深柳松節金德明等,密謀剷除崔怡,便不斷促請崔怡到病重的崔忠獻家中看望,以圖有所行動。崔怡遵照父親叮囑,沒有上當。後來金德明反悔,把陰謀告訴崔怡,讓崔怡作好準備,而崔俊文、池允深仍不知就裡,親自上門找崔怡,欺騙他「(崔忠獻)疾革,宜速往候」,崔怡見勢即捉拿二人,進行懲處,平息了這次危機。到崔忠獻死後,崔怡便積極收買人心,革除崔忠獻在世時的弊病,穩定了統治權。[14]

其後,崔怡在自己的私宅裡設立「政房」,令權力更加穩固,崔忠獻所開創的「崔氏政權」便得以延綿下去。[7]

家庭

  • 父親:崔元浩[1]
  • 弟:崔忠粹[1]
  • 甥:朴晉材[1]
  • 妻:宋氏[6]
  • 妻:綏成宅主任氏,本是將軍孫洪胤妻,崔忠獻「殺洪胤,聞其美,私之」[16]
  • 妻:靜和宅主王道人,高麗康宗庶女[16]
  • 妾:紫雲仙,本是李義旼之子、將軍李至榮之妾,李至榮死後,崔忠獻納為妾
  • 婢:桐花,「貌美,里人多通,忠獻亦私之」,後來忠獻知道桐花喜歡貢生崔俊文後,便把俊文留在她身邊,加以寵任。[14]
  • 子:崔怡(原名崔瑀),宋氏所生。[6]
  • 子:崔珦,宋氏所生。[6]
  • 子:崔珹,任氏所生[6]
  • 子:崔球,王氏所生[6]

評價

  • 朝鮮王朝時期史官以封建秩序的角度,認為崔忠獻的所作所為,對王室極為不利,如《高麗史‧明宗世家》「史臣贊曰:『崔忠獻乘釁以起,而反見放逐,子孫不保,自是權臣相繼執命,王室之不亡,若綴旒者幾百年,嗚呼痛哉!』」[17]在《熙宗世家》裡又批評當時是主弱臣强的時代:「是時忠獻執國命已有年矣,廣植黨與,專擅威福,熙宗雖欲有為,何以哉!」[18]
  • 近代韓國學者李丙燾認為崔忠獻功大於過:「計忠獻一生之中,凡立四王(神宗熙宗康宗高宗)、廢二主(明宗熙宗),其威權世襲至其子(),與孫()與曾孫(),三代。不過,忠獻還是一個富於義氣,廉恥與有度量的英雄,曾因痛惡其弟(忠粹)之不義、不孝與不睦,而將其殺害。對於政治、經濟的改善與正肅綱紀方面,亦有不少建樹。」[19]此外,李丙燾提到崔忠獻以武人身份掌權,達到了另一種更重要的效果,就是「蒙古之入寇,即在崔氏執政時代中,其得以長期抵抗蒙古,實係有堅强武力政權存在之故。」[20]
  • 台灣學者簡江作認為,崔忠獻穩定了武人傾軋權力的亂象,「在武人政權樹立之後由於相互爭奪政權,加諸農民、賤民的反抗,終導致社會的混亂。崔忠獻順利地撫平這混亂的局面,而成功地建立了獨裁政權。」[21]

注釋

  1. 鄭麟趾《高麗史‧叛逆列傳‧崔忠獻列傳》(收錄於齊魯書社出版《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第162冊),321頁。
  2. 鄭麟趾《高麗史‧叛逆列傳‧崔忠獻列傳》(收錄於齊魯書社出版《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第162冊),325頁。
  3. 林泰輔《朝鮮通史》,中譯本,37-38頁。
  4. 鄭麟趾《高麗史‧叛逆列傳‧崔忠獻列傳》(收錄於齊魯書社出版《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第162冊),329頁。
  5. 鄭麟趾《高麗史‧叛逆列傳‧崔忠獻列傳》(收錄於齊魯書社出版《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第162冊),333頁。
  6. 朱立熙《韓國史:悲劇的循環與宿命》,80頁。
  7. 李丙燾《韓國史大觀》,中譯本,213-214頁。
  8. 鄭麟趾《高麗史‧叛逆列傳‧崔忠獻列傳》(收錄於齊魯書社出版《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第162冊),322-323頁。崔忠獻向高麗明宗上書的「十事」,原文如下:
  9. 鄭麟趾《高麗史‧叛逆列傳‧崔忠獻列傳》
  10. 鄭麟趾《高麗史‧叛逆列傳‧崔忠獻列傳》(收錄於齊魯書社出版《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第162冊),325-326頁。
  11. 李基白《韓國史新論》,150頁。
  12. 鄭麟趾《高麗史‧叛逆列傳‧崔忠獻列傳》(收錄於齊魯書社出版《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第162冊),331-333頁。
  13. 鄭麟趾《高麗史‧叛逆列傳‧崔怡列傳》(收錄於齊魯書社出版《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第162冊),334頁。
  14. 鄭麟趾《高麗史‧叛逆列傳‧崔忠獻列傳》及《崔怡列傳》(收錄於齊魯書社出版《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第162冊),333-334頁。
  15. 鄭麟趾《高麗史‧叛逆列傳‧崔忠獻列傳》(收錄於齊魯書社出版《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第162冊),331頁。
  16. 鄭麟趾《高麗史‧明宗世家》(收錄於齊魯書社出版《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第159冊),428頁。
  17. 鄭麟趾《高麗史‧熙宗世家》(收錄於齊魯書社出版《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第159冊),441頁。
  18. 李丙燾《韓國史大觀》,中譯本,214頁。
  19. 李丙燾《韓國史大觀》,中譯本,206頁。
  20. 簡江作《韓國歷史》,212頁。

參考文獻

  • 鄭麟趾. . 濟南: 齊魯書社(1996)ISBN 7533305353 (中文).
  • 李丙燾. . 許宇成譯. 台北: 正中書局(1999)ISBN 9570905263 (中文).
  • 李基白. . 勵帆譯. 北京: 國際文化出版公司(1994)ISBN 7801051505 (中文).
  • 簡江作. . 台北: 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1998)ISBN 9571116769 (中文).
  • 朱立熙. . 台北: 三民書局(2003)ISBN 9571438464 (中文).
  • 林泰輔. . 陳清泉譯. 台北: 臺灣商務印書館(1978) (中文).

參見


原因:高麗熙宗封之
高麗晉康侯
1205年-1219年
繼任者:
崔怡
前任者:
李義旼
武人政權掌權者
1197年-1219年

原因:興寧府設立
崔氏政權掌權者
1205年-12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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