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昂

崔昂508年-565年8月11日),字怀远博陵郡安平县(今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人,出自博陵崔氏博陵第二房,北魏征虏将军、赵郡太守崔孝暐之子,北魏、东魏、北齐官员。

生平

崔昂的祖父崔挺是北魏幽州刺史,虚龄七岁时父亲崔孝暐去世,崔昂成为孤儿,侍奉母亲以孝顺而闻名,伯父吏部尚书崔孝芬曾经对亲朋好友说:“这个孩子最终将才能大成,是我们家的千里马。”崔昂性格正直,很精通写文章[1][2]

崔昂在北魏为太宰元天穆征辟,以行参军为起家官,加伏波将军,出任给事中,加中坚将军,出任奉车都尉高欢的弟弟高琛任用崔昂为属官[3]

天平二年(535年),高澄广泛开设幕府,引荐崔昂担任记室参军,崔昂很快转任大行台郎中,加镇远将军,被委以机要重任[1];等到高澄辅佐国政,征召崔昂担任开府长史,并兼摄京畿长史事务。当时功勋大将的亲属和宾客,多干些不合法度的事情,孙腾司马子如家中尤其如此。崔昂受到高澄的密令,将他们绳之以法,没多久,内外整齐严肃。崔昂很快升任司徒右长史,当时司徒左府有阳平人吴宾为了乱认继嗣的事,申诉很久。司徒长史王昕、司徒郎中郑凭、司徒掾卢斐、司徒属王敬宝等人穷究他的诉讼,从头到尾经过数年,审讯拷问不得实情。司徒娄昭交付崔昂推究审问,当天就追查到根源,得到实情。娄昭感叹的说:“左府都官几人,不如右府一个长史。”王昕和郑凭非常惭愧[4][5]

武定年间,高澄广泛命令朝廷内外尽言得失。崔昂上书说:“屯田的设置,来由很久了。曹魏攻破蜀汉,靠着屯田才发动军队;司马晋平定东吴,兵马因之获得给养。朝廷近来以怀州、洛州两州邻接边境,小小的屯田可以获得很大的丰收,粮食储备已经充足。照此而论,可以借鉴之处不远。幽州和安州,控制着库莫奚柔然;徐州、扬州、兖州、豫州连接吴越之地的强大邻国。实赖转运的物资,经常消耗官府向百姓公平购买粮食的费用[6]。各道将领另外派遣使者经营屯田,常常考评他们是勤劳还是懒惰,这样人人受到劝勉鼓励,仓库充实,供应军队帮助国家,实际的意义就在这里。其次,刑法司狱的重要性关系人命。近来官司纠举检查,大多不慎重精细,只听说由浅入深,没有昭雪自大而小的,都为了害怕躲避嫌疑,互相残害。至于钱绢粟麦的案件,情况难以区分,就径直指定为赃物,罪名由此而定。请求勒令各司法部门,务必要据实定罪。这样又断绝了将来之患,一定没有无辜受害扩大冤狱的情况。”高澄采纳了崔昂的意见[7]

崔昂后来担任尚书左丞,一年后兼任度支尚书。尚书左丞兼任尚书,近代没有前例,朝野都以此为荣[5]。规划计算水路漕运时,崔昂设置转运相入的等级,付诸新颁的法律,有利于百姓,于是成为常典。右仆射崔暹上奏请求在海边煮盐,有利于军务与国政。高澄询问崔昂,崔昂说:“既然是官方煮盐,就需要断绝百姓的盐灶,官方力役虽然多,不及百姓广泛。请求规范关税市场,减轻灶户的税收,私馆官给,公私都有利。”朝廷听从了[8]

武定六年(548年),甘露降落到宫殿中,文武百官在显阳殿一起庆贺。魏孝静帝元善见询问右仆射崔暹、尚书杨愔崔㥄邢卲、散骑常侍魏收、御史中丞陆操、国子祭酒李泽说:“自古甘露的祥瑞,汉朝和曹魏有多少,可各自上言前代所降落的地方、德政功绩招致感应的由来。”轮到崔昂时,崔昂说:“查《符瑞图》,君王的德达于天,就降下甘露。吉凶两端,不取决于符瑞,所以桑雉的警戒,确实开启了中兴;小鸟孕大,却没有听到吉福的感应。希望陛下,虽然吉祥不要以为吉祥,顺应天意。”魏孝静帝因此整肃面容说:“我既然没有德行,何以承受如此。”崔昂后来兼摄都官尚书,上书七条有关农田的事项,很快又兼任太府卿[9][10]

北齐接受禅让后,崔昂改任散骑常侍,兼任大司农卿太府寺司农寺所掌管的事务,世称繁重至极,崔昂管理有方,属下没有奸邪诈伪,崔昂经手过目的事,知道的没有不做,朝廷赞叹他最为公正。崔昂又上奏横霸市场胡乱耗费的事情三百一十四条,齐文宣帝诏令依照崔昂奏状尽快商议报告。一年后,崔昂与太子少师邢卲商议定夺建国初期的礼法样式,获封华阳县男,食邑二百户。齐文宣帝高洋又诏令确定律令,增减改定礼乐制度,命令崔昂与尚书右仆射薛琡等四十三人在领军府商议定夺[11]。齐文宣帝很快前往晋阳,将要出发时,敕令崔昂说:“如果众人不遵从,你可以按事上报。”崔昂奉敕笑着说:“正符合我平生的愿望。”崔昂素来勤劳谨慎,接受敕令后,更加自我警戒勉励,处理法律条文,核正古今,亲手增减改动的有百分之七八十[12][13]

崔昂后来转任廷尉卿,因为个性清廉严厉,凡是见到贪污受贿的人,嫉恶如仇,因此治理案件援用法律条文苛细严峻,当时的舆论认为他缺乏平和宽容[13]。崔昂又与尚书卢斐另外掌管京畿地区奉诏令关押囚犯的监狱,都有凶暴狠毒的名声。至于审问处治大的事件,审理可以明言是非,不会招致冤屈惨痛。有濮阳子沈子遐,带着侯景铁券,状告徐州都督府长史毕义绪曾约定起兵相应侯景,又有卫尉卿杜弼的门生郝子宽状告杜弼诽谤,并且与元子雄谋划叛逆。齐文宣帝大怒,交付崔昂穷究审问。崔昂都秉持公正,将被告昭雪免罪,原告承认诬告被定罪。天保三年(552年),崔昂担任度支尚书。当时有管理储藏菜肴仓库的小吏,通过宫内的大臣投书告发罪行,又另外有人用匿名信举报罪行的,都交付崔昂穷究检查。崔昂谈笑之间都查获实情,原告理屈词穷,都承认是自己的仇怨使然。从此匿名信销声匿迹。崔昂转任都官尚书,升任七兵尚书,仍兼摄都官尚书,升任中书令,依旧兼摄都官尚书,兼领广武郡太守,食干济北郡[14][3]

齐文宣帝前往东山,对崔昂说:“老臣大多外任州刺史,我想把尚书台托付给你,当以你出任尚书令尚书仆射,不要指望刺史。你六十岁之后,当任命你做家乡所在的州刺史。在此期间,州刺史不可得。”后来九卿以上的官员陪同齐文宣帝在东宫聚集,齐文宣帝指着崔昂、尉瑾司马子瑞对皇太子高殷说:“这是国家担当重任的大臣,你应该记住。”不久,崔昂又在金凤台陪伴齐文宣帝宴饮,齐文宣帝历数众人,都有罪行,轮到崔昂,齐文宣帝说:“崔昂是正直的大臣,魏收是有才学的人,妻兄和妹夫,全减去罪过。”天保十年(559年),齐文宣帝册拜仪同燕子献,百官陪列,崔昂在其中。齐文宣帝特召崔昂至御所,说:“历数群臣可以治理尚书台的,只寄希望于你一人。”当日就任命崔昂兼任右仆射。几天后,崔昂进宫上奏事情,齐文宣帝对尚书令杨愔说:“昨天不给崔昂正式职务,是说他升职太快,想要明年给他正式职务。最终都是正式职务,何必早晚,可以让他任正仆射。”第二天,崔昂正式担任右仆射,杨愔年轻时与崔昂不合,在齐文宣帝去世后就免除了崔昂的右仆射,以崔昂担任仪同三司光禄勋皇建元年(560年),崔昂转任太常卿,假仪同三司,又被授予仪同三司。河清元年(562年),崔昂兼任御史中丞,太常如故[15][16]

崔昂的堂姐崔芷蘩的儿子李公统因为牵连到高归彦的事情被诛杀,崔芷蘩本应当被没入官府。按照律法,妇人年龄六十岁以上可以不必发配宫中服刑役。崔芷蘩当时才五十多岁,崔芷蘩的弟弟崔宣宝行贿将姐姐的年龄改大,向上级陈诉免掉姐姐的刑役,崔昂并不知情,有关部门因为崔昂和崔昂妹夫魏收的缘故赦免了崔芷蘩。录尚书、彭城王高浟揭发了事情,崔昂被除去名籍为百姓[17][18]。河清三年(564年),崔昂被起用担任五兵尚书,转任祠部尚书天统元年(565年)六月壬子朔廿九日庚辰,崔昂在邺城遵明里去世,虚岁五十八,朝廷赠予赵州刺史[19],天统二年二月戊申朔十四日辛酉(566年3月20日),崔昂葬于家族旧墓[3]

崔昂有风度才能和见识,迅速树立了坚定公正刚强正直的名声。但是崔昂喜好揣摩皇帝的意图,为感动激愤当时的君主,或是陈述免除租税徭役的应办事宜,或是列举他人的阴私过失,因此深深为齐文宣帝所赏识。崔昂一说话就是鼓励爱护,人们不能诋毁他。议曹的律令和京城的秘密监狱,以及朝廷大事,大多托付给崔昂。崔昂性情崇尚威严凶猛,每次施行鞭刑,尽管受刑人痛苦万般,然而崔昂面对这些泰然自若。之前崔暹、崔季舒是崔昂的同族党援,后来的高德政是崔昂的表亲,崔昂经常依仗这些人,深色高傲,为此不能让名流心悦诚服。崔昂有五个儿子,第三子崔君洽继承爵位[20][21]

墓地与墓志

黑褐釉四系罐,崔昂墓出土

1968年春,河北省平山县上三汲村的农民公社社员发现了崔昂与两位夫人卢修娥、郑仲华的墓地,1971年1月,河北省文化局文博组和平山县文化馆派人前往调查。崔昂墓志全称《齐故祠部尚书赵州刺史崔公墓志之铭》,墓志石面各三十三格,共一千零五十字[22]

门第

崔昂被释昙刚山东士大夫类例》评定为次甲门中的最高等,高于崔季舒崔光[23]

家族

祖父

父亲

姐妹

夫人

  • 卢修娥,出自范阳卢氏北祖第四房,北魏青州刺史、敬侯卢尚之孙女,参军卢文甫之女[22]
  • 郑仲华,出自荥阳郑氏北祖第六房,北魏国子祭酒、秘书监郑道昭孙女,通直散骑常侍、豫州刺史郑敬祖之女[22]

子女

  • 崔君赞,卢修娥所生[22]
  • 崔君和,卢修娥所生[22]
  • 崔君洽,卢修娥所生,隋朝中书侍郎[22]
  • 崔氏,卢修娥所生,嫁荥阳郑思仁[22]
  • 崔氏,卢修娥所生,嫁赵郡李孝贞[22]
  • 崔天师,郑仲华所生[22]
  • 崔人师,郑仲华所生[22]
  • 崔德仪,郑仲华所生,嫁范阳卢公顺[22]

参考资料

  1. 《北齐书·卷三十·列传第二十二》:崔昂,字怀远,博陵安平人也。祖挺,魏幽州刺史。昂年七岁而孤,伯父吏部尚书孝芬尝谓所亲曰:“此儿终当远至,是吾家千里驹也。”昂性端直少华,沉深有志略,坚实难倾动。少好章句,颇综文词。世宗广开幕府,引为记室参军,委以腹心之任。
  2. 《北史·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昂字怀远,七岁而孤,事母以孝闻。伯父吏部尚书孝芬尝谓亲友曰:“此儿终当远至,是吾家千里驹也。”昂性端直,颇综文词。
  3. 《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齊故祠部」尚書趙州」刺史崔公」墓誌之銘》:君諱昂,字懷遠,博陵安平人也。累葉高才,光華漢篆,仍世能官,風聲晉策。自有魏□□,」人物更始。祖幽州景侯,望重業高,朝野傾注。考定州簡侯,體仁藉義,餘烈可仰。君桂樹」橋枝,珠林圓實,凌霜散馥,徹水飛榮,芬芳早襲,玲瓏夙著。乃因地而特辛,定無足而能」遠。既取貴天下,稱珍海內,固當呈異王闕,標奇國庭。夫其珪璋表質,宮角流韻,既溫且」潤,和而不俗,學以聚之,應物能廣。太宰元天穆聞而嘉尚,辟為行參軍,後加伏波將軍,」仍除給事中,加中堅之號,授奉車都尉。高祖神武皇帝季弟儀同開府定州刺史高」公上君為屬。世宗文襄皇帝屈身佐相,開閣旌人,以君為記室參軍。尋轉帝大行」臺郎中,加鎮遠軍號。帝入輔朝政,崇明軌律。以君體方履正,許以任重,擢授開府長」史。帝總京畿大都督,命君攝京畿長史。恪居直轡,肅震都輦,多歷歲序,雅有聲跡。轉」司徒右長史,拜尚書左丞。理劇撥煩,名動朝列。俄兼度支尚書。能高優陟,時無橫議。又」敕攝都官事,以獄訟之重也。出兼太府卿。皇齊納禪,除散騎常侍兼大司農卿。以參」禪代典禮,封華陽縣開國男,食二百戶。詔與朝士議定律令。仍受別旨,令相率約,」部分裁綴,勤力居多。轉廷尉卿,敕典京畿詔獄。入為度支尚書,轉部官,遷七兵,仍攝」都官,遷中書令,猶攝都官,帶廣武太守,徙食濟北郡幹,兼尚書右僕射,仍便即正,俄遷」兼焉。未幾,轉光祿勳,尋徙太常卿,假儀同三司,復除儀同三司,又兼御史中丞,以公事」除名。逕年,授五兵尚書,復轉祠部,君家籍孝悌,門資禮讓,實弘世載,推薄居厚,綜涉孔」墨,雅尚綱維,歷覽申韓,顧存綱目。少有大度,意寄虛□,無用彫綺,深惇淳素。比陽原之」領袖,猶顏卿之鐵石。自家聞國,垂組飛纓,遷踰十官,□□三紀。至於端揆仍班,台列其」中,錯節蟠根,寸地九阪,堅不可攻,嶮在難消,莫不利□□斤,平其繩准,立斷枉直,動正」濟隆。上言莫能役其辯,巧詐無所措其術。氣厲霜雪,心潔冰水,寶非蘊玉,廉在辭金。至」如象魏憲典,宮閣條制,問疑則斷,辯或如響。胡廣之明達朝章,張純之曉習故事,彼稱」為美,曾未足多。剛腸梗氣,嚴顏直道,當磨而弗改,可折而無撓。秉王臣之大節,懷體國」之高風。年未庚申,夢猶辰巳,徒聞蘭室之方,罕驗王機之秘。嗚呼!以天統元年六月壬」子朔廿九日庚辰遘疾,終於鄴都之遵明里舍,春秋五十八。逝者不作,歸窆有期。」詔贈趙州刺史。以二年二月戊申朔十四日辛酉安厝舊塋。昔密邑大夫,人氏終或;上」谷太守,名姓長疑。恐山冢之易淪,故傳聲於金石。其詞曰:」海則時乾,山亦云朽,悠悠橫目,孰堪長久。嗟此英人,曾無上壽,遂持檀柘,落同蒲柳。大」風之國,爰有卿門,輦車北指,舊業猶存。千齡基構,百世子孫,猶龍還沼,如玉生崑。在家」必聞,入朝斯達,下筆成議,操刀咸□。謇愕臺府,抑揚省闥,端服逶迤,台儀菴藹。嗜慾俱」遣,清白在公,家無累積,室有縣空。貴能可賤,善仍令終,千秋一往,途遠今窮。出宿于郭,」言邁於野,客轉素車,旒隨白馬。峘山北鎮,呼東瀉,族墓層岡,行悲松檟。」長子謀,字君讚。第二字恪,字君和。第三子液,字君洽。第四子天師。」第五子人師。長女適熒陽鄭思仁。第二女適趙郡李孝貞。第三女適范陽盧公」順□。
  4. 《北史·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天平二年,文襄引为记室参军,委以腹心之任;及辅国政,召为开府长史,并摄京畿长史事。时勋将亲族宾客,多行不轨,孙腾、司马子如之门尤剧。昂受文襄密旨,以法绳之,未几间,内外齐肃。寻迁司徒右长史。时左府有阳平人吴宾为妄认继嗣事,披诉经久。长史王昕、郎中郑凭、掾卢斐、属王敬宝等穷其狱,始末积年,鞫掠不获实。司徒娄昭付昂推问,即日诘根绪,获其真状。昭叹曰:“左府都官数人,不如右府一长史。”昕、凭甚以为愧。
  5. 《北齐书·卷三十·列传第二十二》:世宗入辅朝政,召为开府长史。时勋将亲族宾客在都下,放纵多行不轨,孙腾、司马子如之门尤剧。昂受世宗密旨,以法绳之,未几之间,内外齐肃。迁尚书左丞,其年,又兼度支尚书。左丞兼尚书,近代未有,唯昂独为冠首,朝野荣之。
  6. 《北史校勘记·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三一》:常劳私籴之费 按“私”当是“和”之讹。隋书卷二四食货志谓东魏迁邺后,“常调之外,逐丰稔之处,折绢籴粟,以充国储”。知当时有和籴。
  7. 《北史·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武定中,文襄普令内外极言得失。昂上书曰:“屯田之设,其来尚矣。曹魏破蜀,业以兴师;马晋平吴,兵因取给。朝廷顷以怀、洛两邑,邻接边境,薄屯丰稔,粮储已赡。准此而论,龟镜非远。其幽、安二州,控带奚贼、蠕蠕;徐、扬、兖、豫,连接吴越强邻。实藉转输之资,常劳私籴之费。诸道别遣使营之,每考其勤惰,则人加劝励,仓廪充实,供军济国,实谓在兹。其次,法狱之重,人命所悬。顷者官司纠察,多不审练,乃闻缘浅入深,未有雪大为小,咸以畏避嫌疑,共相残刻。至如钱绢粟麦,其状难分,径指为赃,罪从此定。乞勒群司,务存获实。如此则有息将来,必无枉滥。”文襄纳之。
  8. 《北史·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后除尚书左丞,其年兼度支尚书。左丞之兼尚书,近代未有,朝野荣之。度支水漕陆运,昂设转输相入之差,付给新陈之法,有利于人,遂为常式。右仆射崔暹奏请海沂煮盐,有利军国。文襄以问昂。昂曰:“亦既官煮,须断人灶,官力虽多,不及人广。请准关市,薄为灶税,私馆官给,彼此有宜。”朝廷从之。
  9. 《北史·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武定六年,甘露降宫阙,文武同贺。魏帝问右仆射崔暹、尚书杨愔、崔㥄、邢卲、散骑常侍魏收、御史中丞陆操、国子祭酒李泽曰:“可各言德绩感致所由。”次至昂,昂曰:“吉凶两门,不由符瑞,故桑雉之戒,实启中兴;小鸟孕大,未闻福感。所愿陛下,虽休勿休,允答天意。”帝为敛容。后摄都官尚书,上劝田事七条。寻兼太府卿。
  10. 《北齐书·卷三十·列传第二十二》:武定六年,甘露降于宫阙,文武官僚同贺显阳殿。魏帝问仆射崔暹、尚书杨愔等曰:“自古甘露之瑞,汉、魏多少,可各言往代所降之处,德化感致所由。”次问昂,昂曰:“案符瑞图,王者德致于天,则甘露降。吉凶两门,不由符瑞,故桑雉为戒,实启中兴,小鸟孕大,未闻福感。所愿陛下虽休勿休。”帝为敛容曰:“朕既无德,何以当此。”
  11. 《北史校勘记·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三三》:令尚书右仆射薛琡等四十三人在领军府议定 按“令”下当脱“与”字。又诸本脱“薛”字,据北齐书补。又北齐书无“四十”二字。
  12. 《北史·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齐受禅,改散骑常侍,兼大司农卿。二寺所掌,世号繁剧,昂校理有术,下无奸伪。又奏上横市妄费事三十四条。其年,与太子少师邢卲议定国初礼式,仍封华阳县男。又诏删定律令,损益礼乐,令尚书右仆射薛琡等四十三人在领军府议定。帝寻幸晋阳,将发,敕递相遵率;不者,命昂以闻。昂部分科条,校正今古,手所增损,十有七八。
  13. 《北齐书·卷三十·列传第二十二》:齐受禅,迁散骑常侍,兼太府卿、大司农卿。二寺所掌,世号繁剧,昂校理有术,下无奸伪,经手历目,知无不为,朝廷叹其至公。又奏上横市妄费事三百一十四条,诏下,依启状速议以闻。其年,与太子少师邢卲议定国初礼,仍封华阳男。又诏删定律令,损益礼乐,令尚书右仆射薛琡等四十三人在领军府议定。又敕昂云:“若诸人不相遵纳,卿可依事启闻。”昂奉敕笑曰:“正合生平之愿。”昂素勤慎,奉敕之后,弥自警勗,部分科条,校正今古所增损十有七八。转廷尉卿。昂本性清严,凡见黩货辈,疾之若仇,以是治狱文深,世论不以平恕相许。
  14. 《北史·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转廷尉卿。昂号深文,世论不以平恕相许。又与尚书卢斐,别典京畿诏狱,并有残刻之声。至于推绳大事,理可明言是非,不至冤酷。有濮阳子沈子遐,赍侯景铁券,告徐州都督府长史毕义绪期举兵应景;又卫尉卿杜弼门生郝子宽,告弼诽谤,并与元子雄谋逆。帝盛怒,付昂穷鞫。昂皆执正雪免,告者引妄获罪。天保三年,除度支尚书。时有肴藏小吏,因内臣投书告事,又别有飞书告事者,并付昂穷检。昂言笑间,咸得情,告者辞穷,并引嫌状。于是飞书遂绝。转都官尚书,仍兼都官事,食济北郡干。
  15. 《北史·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文宣幸东山,谓曰:“旧人多出为州,当用卿为令仆,勿望刺史。卿六十外,当与卿本州。中间,州不可得也。”后九卿以上陪集东宫,帝指昂及尉瑾、司马子瑞谓皇太子曰:“此是国家名臣,汝宜记之。”未几,复侍宴金凤台,历数诸人,咸有罪负,至昂,曰:“崔昂直臣,魏收才士,妇兄妹夫,俱省罪过。”十年,除兼右仆射,数日,即拜为真,未几,还为兼。杨愔少时与昂不平,文宣崩后,遂免昂右仆射,除仪同三司、光禄勋。皇建元年,转太常卿。河清元年,兼御史中丞,太常如故。
  16. 《北齐书·卷三十·列传第二十二》:显祖幸东山,百官预讌,升射堂。帝召昂于御坐前,谓曰:“旧人多出为州,我欲以台阁中相付,当用卿为令仆,勿望刺史。卿六十外当与卿本州,中间,州不可得也。”后九卿以上陪集东宫,帝指昂及尉瑾、司马子瑞谓太子曰:“此是国家柱石,汝宜记之。”未几,复侍讌金凤台,帝历数诸人,咸有罪负,至昂曰:“崔昂直臣,魏收才士,妇兄妹夫,俱省罪过。”天保十年,策拜仪同燕子献,百司陪列,昂在行中。帝特召昂至御所,曰:“历思群臣可纲纪省闼者,唯冀卿一人。”即日除为兼右仆射。数日后,昂因入奏事,帝谓尚书令杨愔曰:“昨不与崔昂正者,言其太速,欲明年真之。终是除正,何事早晚,可除正仆射。”明日,即拜为真。杨愔少时与昂不平,显祖崩后,遂免昂仆射,除仪同三司。后坐事除名,卒祠部尚书。
  17. 《北齐书·卷十·列传第二》:赵郡李公统预高归彦之逆,其母崔氏即御史中丞崔昂从父子,兼右仆射魏收之内妹也。依令,年出六十,例免入官。崔增年陈诉,所司以昂、收故,崔遂获免。浟摘发其事,昂等以罪除名。
  18. 《北史·卷五十一·列传第三十九》:赵郡李公统预高归彦之逆,其母崔氏,即御史中丞崔昂从父姊,兼右仆射魏收之内妹也。依令:年出六十,例免入官。崔增年陈诉,所司以昂、收故,崔遂获免。浟摘发其事,昂等以罪除名。
  19. 《北史·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昂从甥李公统坐高归彦事诛。依律,妇人年六十以上免配宫。时公统母年始五十余而称六十,公统舅宣宝求吏以免其姊。昂弗知,录尚书、彭城王浟发其事,竟坐除名。三年,复为五兵尚书,迁祠部。天统元年,卒,赠赵州刺史。
  20. 《北齐书·卷三十·列传第二十二》:昂有风调才识,旧立坚正刚直之名。然好探揣上意,感激时主,或列阴私罪失,深为显祖所知赏,发言奖护,人莫之能毁。议曹律令,京畿密狱,及朝廷之大事多委之。尚严猛,好行鞭挞,虽苦楚万端,对之自若。前者崔暹、季舒为之亲援,后乃高德政是其中表,常有挟恃,意色矜高,以此不为名流所服。子液嗣。
  21. 《北史·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昂有风调才识,奋立坚正刚直之名。然好揣上情,感激时主,或陈便宜蠲省,或列阴私罪失。深为文宣所知赏,朝之大事,多以委之。情尚严猛,每行鞭挞,虽苦楚万端,对之自若。前则崔暹、季舒为之亲援,后乃高德正是其中表,常有挟恃,意色矜高。以此不为名流归服。有五子。
  22. 唐, 云明, , 《文物》, 1973年, (11期): 47–50
  23. 《古今姓氏书辩证·卷五》:《元和姓纂》:清河东武城,后有齐郡、高密、蓝田,三崔氏门户。魏大和中,定清河崔为山东五姓甲门。释昙刚《类例》曰:崔怀兄弟,并青州崔肇,次卢、郑之后。崔陵及青州崔亮次之,崔隆宗为后。旧定博陵崔为次甲门,昙刚《类例》曰:先崔昂,次崔季舒及齐州崔光。李公恗《类例》则首崔楷,后季舒。又旧甲乙门者,崔楷、长瑜为先,子枢、季舒次之。旧博陵崔在乙门者,昙刚以崔暹入第五件。李公恗则首崔敬宽,次崔暹,唐魏郑公定天下诸州姓谱,以崔、张、房、何、傅、靳为贝州清河郡六姓。
  24. 《北齐书·卷二十九·列传第二十一》:崔昂妻,即元礼之姊也,魏收又昂之妹夫。
  25. 《北史·卷三十五·列传第二十三》:崔昂后妻,元礼姊也,魏收又昂之妹夫。
  26. 《北齐书·卷三十七·列传第二十九》:收娶其舅女,崔昂之妹,产一女,无子。魏太常刘芳孙女,中书郎崔肇师女,夫家坐事,帝并赐收为妻,时人比之贾充置左右夫人。
  27. 《北史·卷五十六·列传第四十四》:收娶其舅女,崔昂之妹,产一女,无子。魏太常刘芳孙女、中书郎崔肇师女,夫家坐事,帝并赐收为妻。时人比之贾充置左右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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