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維

張國維1595年-1646年),九一玉笥[1]浙江金華府東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明亡後,自盡殉國。

生平

天啟二年(1622年)壬戌二甲第十二名进士,授廣東番禺知縣,兴学校,课农桑,以德化民。以政績卓越,考入刑科給事中;陞太常寺少卿。崇祯七年(1634年)擢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抚应天、安庆等十府[2],疏浚了松江、嘉定、上海、无锡等地河道。崇禎十七年(1644年)三月,以兵部尚書兼右僉都御史赴江南、浙江,督練兵、輸餉諸務[3]。離開北京後,李自成攻破北京。弘光元年(清順治二年,1645年),安宗召為戎政尚書。因山東討賊有功,加太子太保。後與馬士英不和,乞省親歸。

同年五月,清軍陷南京。國維在家聞變,召集義勇,至台州,與陳函煇宋之普柯夏卿陳遵謙熊汝霖孫嘉績等擁戴魯王朱以海監國,移紹興,國維任武英殿大學士,督师钱塘江[4]。次年六月初,方國安叛降,国维还守东阳。二十五日,清兵破义乌,追至七里寺,國維召二子張世凤張世鹏問其生死,長子表示不願苟且偷生,次子猶豫不決,国维即怒以石砚掷击,不中。世鹏泣曰:“从容尽节,慷慨捐躯,儿等甘之如饴,唯祖母年迈八旬……”。午夜,國維遂整理衣冠,向母诀别,赋《绝命词》三章,写“忠孝不能两全,身为大臣,谊在必死。汝二人或尽忠,或尽孝,各行其志,毋贻大母忧,使吾抱恨泉下!”遗书于次子。南向再拜曰:「臣力竭矣」!跳園中水池亡,年五十二。

國維既死,家人扶其屍於大廳。清兵骑兵多为山东济宁人,見國維屍體叩头拜谢。张世凤不屈而死,被殺於钱塘江畔。浙江总督张存仁敬佩张国维,不忍斷其香火,於是釋放张世鹏。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賜忠敏。著《吴中水利全书》。1909年11月13日成立於蘇州虎丘張國維祠。

注釋

  1. 《明季南略》:“字正庵,號玉笥”
  2. 应天府苏州府松江府常州府镇江府徽州府宁国府池州府太平府安庆府廣德府
  3. 翁洲老民:《海東逸史》卷四
  4. 張岱《石匱書后集》卷四十《張國維傳》記魯王授國維為建極殿大學士兼兵部尚書。

參考書目

  • 查繼佐《國壽錄》卷三《張國維傳》
官衔
前任:
陳鍾盛
明朝番禺縣知縣
1623年-1628年
繼任:
孫曰紹
前任:
陳新甲
明朝兵部尚書
1642年-1643年
繼任:
馮元飇
前任:
阮大鋮
(弘光朝廷)
南明兵部尚書
(魯王朝廷)

1645年
繼任:
陳函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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