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元飇

冯元飇1599年-1645年),尔弢鄴仙浙江慈溪(今浙江宁波西北慈城)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冯元飇于天启元年(1621年)中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登壬戌科进士。担任澄海知县。天启六年(1626年)任廣東揭阳縣知县,政绩卓然。崇祯四年(1631年)升任户科给事中,有直声。先后仕礼科右给事中太常寺少卿南京太仆寺卿、通政使,崇祯十五年(1642年)擢兵部右侍郎,崇祯帝对他倚重,崇祯十六年(1643年)五月,晋升为兵部尚书。冯元飙并为东林党健将。多智谋,喜弄权术,與兄馮元颺好结纳,并称“二冯”[1]。出任兵部尚书前,冯已是重病在身;任上李自成起义,明朝已风雨飘摇,大厦将倾。河南、湖广地尽陷,关、宁告警。鉴于战事日紧,冯元飇自料不能有所为,八月,托病告归。南明时,跟随福王弘光元年(1645年)病逝。

逸事

天启间,冯元飇曾被委任为揭阳县知县,赴任途中,遇一女名黄月容,扬州人士,孤苦无依,冯就收留了她。黄月容才貌双全,知书达理,并帮冯元飇办案断案。黄月容成为冯元飇的二夫人后,遭冯元飇元配苏氏的忌恨。苏氏趁有冯元飇远赴潮州府城公办之隙,杀害了黄月容,当时黄年仅十八岁。冯元飇回来后得知黄已死,悲痛万分,当地百姓也为之惋惜。冯元飇亲自为黄氏选择墓址,将她安葬在黄歧山的阳面。冯元飇又出资建了“侣魂庵”,请当地名士郭之奇写了《侣云庵记》和《月容传》以示纪念。冯元飇作《钟铭》,并铸于铜钟,以纪念之。 今揭阳仍留存有黄月容墓,每年悼念者不断。

遗迹

参考

  • 明史》卷二五七之《冯元飙传》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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