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烶
生平
張文烶是萬曆四十四年進士張檉芳的侄子,崇禎三年(1630年)的順天鄉試舉人[2],七年(1634年)與弟弟張文煇一起成進士,獲授益都知縣,九年間仁慈寬厚,人民都感其恩德。之後他歷任吏部驗封主事、文選員外郎、郎中,為時人所稱。南明時隆武帝曾召用為稽勳司未赴任,魯王朱以海監國後兩次入選司,日益清謹守法。
引用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一·列傳第五十七》:同(李白春)時(魯王)吏部司官張文烶,字湛生,鄞縣人。崇禎七年進士。授益都知縣,抑強扶弱,禁衡府諸奄稱貸剋民利者。歷驗封主事、文選員外郎,郎中。紹宗召稽勳,未赴。銓法為時所稱。後二入選司,清謹自守。紹興亡,隱。
- 光緒《鄞縣志·卷二十二·選舉表三》:(崇禎)三年庚午(舉人)…… 張文烶 檉芳從子,順天中式
- 光緒《鄞縣志·卷三十九·人物傳十四》::張文烶,字彥彪,一字湛生 《明州畫史》 ,徙通州 聞志,按太學提名碑錄,文烶通州籍鄞縣人 ,崇禎七年進士 《續稽舊傳》 。知益都縣,仁慈寬厚,在任九年人感其惠 《山東通志》 。歷吏部文選郎,銓法最為時所稱 《續稽舊傳》 。致政後復兩入選司,益清謹守法。為人和易詳整,好學工文,善行楷書,兼擅繪事 聞志 能山水。明亡,棲遲泉石間,不問天下事,更為筆墨增重 《畫史》 。子士壽別有傳。從父檉芳,萬歷四十四年進士,官吏部主事;弟文煇與文烶同榜進士,官徽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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