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拱宸
蔣拱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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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西道監察御史 | ||
籍貫 | 直隸鎮江府丹徒縣 | |
字號 | 字衷赤 | |
出生 | 明萬曆年間 | |
逝世 | 清順治十二年(明永曆九年,1655年)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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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知縣
蔣拱宸是崇禎六年(1633年)的舉人,次年(1634年)成進士[2],授湖廣新化知縣,緝拿惡人王大佐。其時楚地盜賊遍地,拱宸修建城池,穩定人心,人呼為「蔣公城」。調任攸縣後,藍山盜賊突至,拱宸令壯丁拒守,逮捕首腦,殲滅賊人,再築城墻,苦於缺少資金,突然掘地發現地窖,藏有龍鳳錢億萬,用來接濟工事。長輩逝世,蔣拱宸回鄉服喪,服闋後起用為山東益都知縣,當地號稱難治,他將驕橫跋扈者繩之於法,人民於是安定[1]。
引用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傳第九》:蔣拱宸,字衷赤,丹徒人。崇禎七年進士。授新化知縣。禽大猾王大佐。時楚盜充斥,修建邑城,人心始固,民呼蔣公城。調攸縣,藍山盜猝至,部勒丁壯守拒,乃執魁殲之,再築城,方苦費絀,適掘地得龍鳳錢億萬於窖,用以濟工。憂歸。服闋,起益都,邑號難治,先鋤強梗繩之法,民為之安。
- 康熙《丹徒縣志·卷八·名臣》:蔣拱宸,字衷赤,以癸酉舉於鄉,甲戌成進士。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傳第九》:遷山西道御史,巡城,抗論貴戚田弘遇占民田,斷歸諸民。隨糾吳昌時,謂其身在選部,而為首輔周延儒苞苴之路,大畧謂「延儒為朝廷祟,而昌時又為延儒祟」云云。及廷訊時拱宸憤言疾聲,無顧忌,遂為奸黨以失儀糾,得罪,然上遂疑延儒而戮昌時於市,拱宸直聲震海內。調監趙光抃軍昌密,時提鎮皆黨於延儒。拱宸論事剛直,率與之忤。嘗劾劉澤清殃民,澤清使人刺之,不遇得免。拱宸在軍先後參揭凡數十上,大為奸黨所忌,乃援他事以激上怒,傳致之獄。未幾,延儒亦賜死,而上亦寤,於除夜漏三鼓下,忽傳旨放歸。未三月而京師陷。安宗立,起故官。南京亡,以義師被連,系獄脫歸,僧服入山,不與世接,永曆九年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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