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緒勒索
情緒勒索(英語:Emotional blackmail 或 FOG)是一個由心理治療學家蘇珊·福沃德(Susan Forward)發揚的詞彙,意指一種在關係中不願意為自己的負面情緒負責,並企圖以威脅利誘控制他人的行為模式[1][2];它同時也是一個理論,主張恐懼(Fear)、義務(Obligation)與罪惡感(Guilt)〈取其英語首字母縮寫FOG,同時有「如迷霧(fog)般」之雙關語意〉,是介於控制者與被控制者互動戲碼(play)中,主要的「人際溝通動態transactional dynamics」[3]。理解這些動態(dynamics),對於嘗試要從他人的掌控行為(controlling behavior)跳脫出來的人是有用的,同時也有助於克制他們自己為他人做一些令自己不舒服、非己所願、麻煩沉重的、甚至自我犧牲的事物的強迫感[1]。
分析心理學創始人榮格(Carl Jung)則用心理陰影(shadow)的概念指出了這種情緒不舒服的根源其實來自當事人內在的陰影[1]。
概述
潛在被勒索者
- 過度在乎別人感受者
- 習慣自我懷疑者
- 無法拒絕不合理要求者
- 渴求他人肯定者
道德綁架
道德是一種無明確規範的行為準則,道德綁架指的是在無明確規範的行為準則下,利用道德,令其他人行為上或想法上受到影響,做出違反自主意識的作為。
被勒索者
- 害怕關係會結束、害怕被討厭、總是覺得自己要做點什麼,才不會被淘汰或丟掉,所以會以他人的需要為第一,然後把自己壓得扁扁的。這種「把自尊建立在他人身上」的人,心理學家 等人[2]稱之為「關係依存型自尊」()者,會為愛、為工作、為重要他人,變得患得患失。他們擔心的後果經常不會發生,卻因為一次又一次的犧牲,把自己困在那個恐懼的迷霧當中。
參考文獻
- Storm.mg. . [2018-02-11] (中文(台灣)).
- Knee, C. Raymond; Canevello, Amy; Bush, Amber L.; Cook, Astrid. .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608–627. doi:10.1037/0022-3514.95.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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