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蘭同性婚姻
過去愛爾蘭共和國在西歐國家裡是最為保守的天主教國家之一,LGBT權益的立法也較其他西歐或是北歐國家來的還要晚,一直到1993年,愛爾蘭才正式將同性性行為給除罪化。
同性結合法制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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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未登記的同居關係(事實上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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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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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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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BT主題 |
2015年5月22日爱尔兰全民公决通過同性婚姻入憲案,愛爾蘭成為全球第一個以公投形式,非由國會通過法案或最高法院裁決,令政府承認同性婚姻的第一個國家。
歷史
2010年7月1日,愛爾蘭下議院通過了承認同性民事伴侶關係的法案。7月8日,愛爾蘭議會上議院以48票贊成、4票反對通過了承認同性民事伴侶關係的法案。7月19日,愛爾蘭總統瑪麗·麥卡利斯簽署同性民事伴侶關係法案。2011年1月1日,愛爾蘭同性民事伴侶關係登記和權利生效,給予同性伴侶與異性婚姻配偶相似的權利[1][2]。
2015年5月22日爱尔兰全民公决通過同性婚姻入憲案[3],结果需要参众两院批准才能产生法律效力,而國會所有主要政黨均表態支持同性婚姻。据估计,第一例同性婚姻将产生于2015年夏季舉行[4],爱尔兰也將成為全世界第19個政府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並且是歐洲地區中第十三個保障同性婚姻平等權利的國家,同時也是全球第一個以公投形式,並非以國會通過法案或最高法院裁決,政府承認同性婚姻的第一個國家。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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