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同性婚姻
2010年7月21日,阿根廷總統克里斯蒂娜·費爾南德斯·德基什內爾簽署了由議會最後通過的同性婚姻法案。阿根廷成為全球第十個全國性給予同性註冊結婚的國家,亦為第一個將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南美洲國家[1][2]。2010年5月5日,阿根廷國會下議院以125票贊成、109票反對通過了承認同性婚姻的法案。7月15日,阿根廷國會參議院以贊成33票對上反對27票通過同性婚姻法。
同性結合法制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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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未登記的同居關係(事實上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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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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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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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BT主題 |
民事結合
在阿根廷实现同性婚姻之前,阿根廷国内有四个地区允许同性之间的民事结合,分别为布宜诺斯艾利斯自治市(自2002年),内格罗河省(自2003年)),Villa Carlos Paz(自2007年)及里奥夸尔托(自2009年)。民事结合赋予了同性伴侣部分权利,并且同居达一定期限后才能注册,通常为一到两年。
同性婚姻
法律行動
在2009年同期大选前两周,司法部长Anibal Fernandez声明他有兴趣在法律程序下展开关于同性婚姻的辩论,他说性别平等法律将会“终结歧视”,并且“许多人都需要它”。Fernandez也陈述了前任总统內斯托爾·基什內爾,即现任阿根廷總統克里斯蒂娜·費爾南德斯·德基什內爾的丈夫也支持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大规模的讨论。当时总统Fernandez De Kirchner对于同性婚姻的态度尚不明确。司法部长Fernandze说他正在起草一份法律草案,并且司法部首先会认真考量这个问题的方方面面。
2009年后期,阿根廷国会考虑了两个由Silvia Augsburger和Vilma Ibarra支持的提案,提案要求修改民法典的第172条。2009年10月27日,同性婚姻法案在眾議院法律委員會和家庭,婦女,兒童和青年委員會框架下被讨论。Ibarra表示她强烈需要最晚在2009年需要阿根廷支持同性婚姻。讨论在11月5号及11月10号再次被讨论,随后在2010年3月再次提起。一项调查表明阿根廷全国70%的人支持同性婚姻。
2010年4月15日,眾議院法律委員會和家庭,婦女,兒童和青年委員會决定履行同性婚姻。2010年5月5日,眾議院以125赞成票对109反对票通过了同性婚姻法案并且允许同性伴侣收养孩子。7月6日,參議院法律委員會呼吁否决这项法案。该提案最初决定于7月14日进行投票,在马拉松式的会议之后,參议院通以33票赞成27票反对通过了同性婚姻法案。7月21日,克里斯蒂娜总统签署法案。7月22日,这份法律公布在宪报上。这项法律赋予了同性伴侣婚姻之间所有权利和责任,包括收养孩子的权利。第一对同性伴侣于7月30日注册,截止于2011年7月14日,一共有2679对伴侣注册。
反對
由于天主教为阿根廷最具势力的宗教,國內保守派政黨也反對法案,所以阿根廷同性婚姻法案引来了由阿根廷大主教带领的阿根廷天主教的反对。基督教福音派也加入了反对阵营。
註釋
- (西班牙文) BOLETIN OFICIAL DE LA REPUBLICA ARGENTINA Buenos Aires, jueves 22 de julio de 2010 的存檔,存档日期2011-07-27.
- (西班牙文) Se publicó en el Boletín Oficial la ley de matrimonio homosexual 的存檔,存档日期2011-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