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星山莊
摘星山莊是位於臺灣臺中市潭子區一座閩南風格馬脊背式的四合院式住宅建築,宅第主人林其中將軍為傳說中臺灣協助平定清朝太平天國之役十八大老之一。林其中年少時隨著福建水陸路提督林文察到中國漳州剿亂,屢建奇功,戰功彪炳,解甲還鄉後一躍成為地方上的富戶階層,乃於1871年(清朝同治10年)開始興建摘星山莊,至1879年(清朝光緒5年)完工[1][2]。
1997年公告為臺灣臺中縣縣定古蹟,今列為臺中市文化資產。
摘星山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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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等級 | 直轄市定古蹟 |
登錄類別 | 宅第 |
位置 | 臺灣臺中市潭子區潭富路二段88號 |
建成年代 | 1871年 |
開放時間 | 週三~週日上午9:00~18:00,週一、二休館 |
建築
摘星山莊占地約2440坪[3],為一閩南風格馬脊背式的兩進多護龍合院式傳統民居建築,建造宅院的匠師及所使用的磚瓦、花崗石和杉木等都來自福建,是台灣少見的清式武官住宅[4]。在現存的臺灣傳統民居建築中保存相對完整,在磚雕、石雕、交趾陶、泥塑、大木結構、裝飾彩繪及防禦體系上,都有相當精緻的表現,被學者專家認為是保存完整形制的清朝傳統住宅民居建築的典範[2][5],更被譽為臺灣傳統十大民居之首[6][7]。
空間規劃上由前埕、前廳、正廳、左右護龍、左右外護龍與左右外外護龍等空間組成。在主體建築的東南有獨立的門樓一座,門廳之前有一半月形的池塘,池水來自基地後方,並與建築物的引水道及飲水系統相連,兼具排水、養魚、防火、灌溉與風水等作用[2]。
命名
據傳林其中的養父王成助曾於福建一帶經營標局而致富,名曰「摘星山莊」,林其中回台後,將宅第也取名為「摘星山莊」,以示飲水之源之意[4]。
歷史沿革
清朝同治10年(1871年)林其中將軍於潭子鄉大埔厝開始興建摘星山莊,並於1879年(清朝光緒5年)完工[3]。鄉人稱之為「其中厝」或「大豐村大瓦厝」[3]。由於房屋裝飾精美,格局恢弘,故當地流傳「有其中富,無一其中厝;有其中厝,無其中富。」之說[4]。
1884年,林其中過世,家族逐漸沒落,宅院建築日漸失修,文物或失竊或破落。1900年至1926年間,增建樹德堂第三層護龍[8]。1928年,因風水之故將原來二層樓高的門樓降低高度,成為現今一層樓高度[9]。
1983年,日本古蹟修護專家岡崎、高端評摘星山莊為台灣古蹟中保存最完整、最具古樸風貌的完美建築,激起臺灣人對這座古宅的重新審視。雖然獲得文化界的高度關注,但屬私人財產,且屋主無意提報為古蹟,地主於1997年7月將摘星山莊售予建商,面臨被拆除的命運。當時立委謝啟大邀集中華民國內政部、文建會、行政院主計總處等中央政府及臺灣省政府、臺中縣政府相關單位極力搶救。同年12月,在怪手展開拆除之際,台中縣政府緊急召開古蹟審查會議,在激烈的氣氛下,於12月26日強行將摘星山莊列為縣定古蹟,阻止建商進一步破壞[10]。隔年,中央、省與地方達成協議以按比例出資方式(中央政府出資十分之四、省政府出資十分之三、縣出資十分之二、鄉出資十分之一),買回摘星山莊,然而前廳右角間、內護龍前間、右山門、右外護龍等空間,均已遭建商嚴重破壞[9]。
摘星山莊的保存事件促使內政部於1998年制定「古蹟土地容積轉移辦法」[10]。1999年,由楊仁江建築師事務所進行整體修復工程調查研究。2004年10月摘星山莊由臺中縣文化局辦理修復工程。2008年完成部分古蹟修復工程,開放民眾參觀,在市政府活化古蹟政策下,引進文創產業成為青年創業基地[9]。
相關條目
參考資料
- .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 楊仁江. . 台中縣: 台中縣政府. 2001.
-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www.archives.gov.tw. 2018-08-14 [2020-02-09].
- . nrch.culture.tw. 台灣大百科全書. [2020-02-10].
- 陳炎正. . 臺中市: 各姓淵源學會. 1998. ISBN 957-97287-3-9.
- 李乾朗. . 台中市: 晨星. 2004年. ISBN 957-455-578-X.
- 吳炳輝. . 臺北縣永和市: 稻田出版. 2003. ISBN 957-0302-85-2.
- 林世超. (PDF). 文化資產保存學刊. 2013, (24): 59-80.
- 楊仁江. . 台中縣: 台中縣政府. 2001.
- . nrch.culture.tw. 台灣大百科全書. [2020-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