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廳
概要
目前在東京都、島根縣、宮崎縣和鹿兒島縣等離島地區共設有8個支廳;此外,山形縣也切割4個區域,分別設置支廳。
日本支廳源自於1871年7月廢藩置縣後,將原有3府72縣陸續進行合併,為了協助合併事務,部份被合併的縣成為為支廳。而北海道由於土地廣大,原有的郡行政管轄範圍太小,因此北海道於1897年開始設置支廳以協助行政事務道廳。1922年,北海道重新調整支廳為14支廳的架構。於1947年5月3日新的地方自治法開始實施後,北海道的支廳確定負責分擔北海道廳的事務,成為北海道廳的的派出機構,2010年4月1日,北海道废除支厅,改设为(综合)振兴局。
北海道以外的府縣,於1926年7月1日在18府縣曾分別設置了25個支廳,但多數支廳已先後廢除,或改為地方辦事處、振興局、行政中心或縣民局;千葉縣的支廳於2004年(平成16年)廢止,冲绳縣的支廳於2009年廢止。目前僅有山形縣及部分岛屿地區設有支廳組織。
過去外地的支廳
樺太廳
臺灣
日治臺灣於1895年實施三縣一廳時,於各縣底下規劃有支廳[1]:156。到了1897年實施六縣三廳制時,裁撤原本設在各縣底下的支廳,改為「辨務署」[1]:167。1901年行政區劃大幅調整,全臺分為二十廳,在廳下設有支廳[1]:227。1920年,臺灣西部廢廳改州,支廳也跟著改為州下的郡[1]:284。1937年東部的廳下轄支廳亦改為郡[1]:317。在二戰結束時,全臺僅剩澎湖廳有轄馬公、望安兩個支廳,其餘均已改為郡[1]:328。
南洋廳
- 1939年:
- 1943年:
- 北部支廳:馬里亞納群島(原サイパン支廳、美屬關島1941年12月11日日本占領)
- 東部支廳:加羅林群島東部(原トラック、ポナペ、ヤルート支廳)
- 西部支廳:加羅林群島西部(原パラオ、ヤップ支廳)
參考來源
- 劉寧顏(總纂)、王世慶. .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199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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