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若
昌若(?-?),子姓,名昌若[1]。契之後,相土之子,曹圉之父。商部族的第四任首領。雖然司馬遷著《史記·殷本紀》時,有提到他,不過沒有描述其的事蹟。
昌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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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治 | ? | ||||
出生 | ? | ||||
逝世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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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权 | 商國 | ||||
父親 | 相土 |
冥的曾祖父契因協助禹處理洪水完畢,被虞舜擔任司徒一職,負責掌管教育人民的權力,同時封於商(今陝西省商縣),使商部族因此誕生[1]。其父相土在夏相在位時,為了馴養馬匹,而製作乘馬[2]。
相土死后,昌若继位。昌若死后,其子曹圉继位。因昌若只见于晚出的书,且记载甚少,所以比较可疑,很可能是后人为了凑足“十有四世而兴”随意搀入的。
參見
- 《史記·殷本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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