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弘 (唐朝)
李弘(652年-675年),唐朝唐高宗李治第五子,唐中宗、唐睿宗之兄長。母親是武則天,妻子乃裴居道之女裴氏。永徽六年(655年)時,被封為代王;顯慶元年(656年),原本的太子李忠被廢,改立李弘為皇太子。死后追尊义宗,谥號孝敬皇帝。
唐義宗李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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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追尊皇帝 | |||||||||||||||||||||
姓 | 李姓 | ||||||||||||||||||||
名 | 弘 | ||||||||||||||||||||
姓名 | 李弘 | ||||||||||||||||||||
封爵 | 代王 → 皇太子 | ||||||||||||||||||||
出生 | 652年 唐高宗永徽二年 | ||||||||||||||||||||
逝世 | 675年(22-23歲) | ||||||||||||||||||||
廟號 | 義宗 | ||||||||||||||||||||
諡號 | 孝敬皇帝 | ||||||||||||||||||||
墓葬 | 恭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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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李弘曾經向率更令郭瑜學習春秋左氏傳,當讀到楚世子商臣弒君故事,不禁掩書嘆曰:「圣人垂训,何书此邪?」郭瑜回答他:「孔子作《春秋》,善恶必书,褒善以劝,贬恶以诫,故商臣之罪虽千载犹不得灭。」李弘說:「然所不忍闻,愿读它书。」郭瑜向他拜曰:「『里名勝母,曾子不入。』殿下睿孝天资,黜凶悖之迹,不存视听。臣闻安上治民,莫善于礼,故孔子称‘不学礼,无以立’。请改受《礼》。」李弘接受這個提議。
显庆四年,加元服,又命令許敬宗、許圉師、上官儀、楊思儉等人收集古今文集,選錄出五百篇,編集成《瑤山玉彩》,總章元年(668年),請求追贈顏回為太子少師、曾參為太子少保,高宗同意。
當時在征遼的士兵,如果有逃亡或期限內沒報到的,不但找到後要斬首,家人也要充官。李弘進諫:「士遇病不及期,或被略若溺、压死,而军法不因战亡,则同队悉坐,法家曰亡命,而家属与真亡者同没。《传》曰:‘与杀不辜,宁失不经。’臣请条别其科,无使沦胥。」高宗也同意了這個請求。
咸亨二年(671年),高宗巡幸東都,太子李弘监国。當時遇上大旱,關中鬧起饑荒,於是李弘巡視士兵的糧食,發現有吃榆皮、蓬實的,就私下命家令寺給他們米糧。李弘身體不好,而輔佐他的人是戴至德、張文瓘、蕭德昭等人,因此有些小事都是取決於他們。
當時李弘有兩個異母姊姊,即義陽公主與宣城公主,因母親蕭淑妃以前得罪武則天的關係,她們一直被幽禁在掖庭,年過二十都未出嫁[1]。李弘發現此事後,感到震驚又同情,便請求讓兩位姊姊能夠結婚。這件事觸怒了武后,武后便將義陽公主嫁翊軍權毅、宣城公主嫁潁州刺史王勖。李弘從此失宠。李弘又上書希望將沙苑之地分借給貧窮之人,高宗准許。後來李弘也被召到東都去。咸亨四年(673年)二月壬午[2],納裴居道之女裴氏為妃,到了冬十月乙未,又以“皇太子弘纳妃毕,曲赦岐州,大酺三日”。有人表示要用白雁來進行婚禮,竟然剛好就在苑子裡捕獲了,這讓高宗很高興;而裴妃也是個相當有婦德的賢淑女子,裴氏美貌端庄,很讨李弘的欢心,高宗因此常和侍臣說:「弘仁孝,宾礼大臣,未尝有过。」
逝世
上元二年(675年),李弘與高宗、武后同赴合璧宮時暴卒。
不少史學家多認為是武后毒殺他,《资治通鉴》亦有當中有部分記載。[3]
李弘死于疾病,也是许多文史家在依据大量历史资料进行考证后得出的一个判断。清乾隆年间的学者王昶编纂《金石萃编》,收录《孝敬皇帝睿德纪》。他在跋文中说:“太子的死,是因为多病,而又听说父皇要将皇位传与他,压力过大所致。”在近年来出版的各种武则天传记中,越来越多的学者赞同“病死说”。更有学者指出,由于肺结核患者死前大量吐血,与鸩死者死前吐血相似,所以被“鸩杀说”引为证据。
《新唐书》的记载,据司马光的考证,则完全源于李泌与肃宗的对话及《唐历》,可信度不高。《资治通鉴》202上元二年四月《考异》:《实录》、《旧传》皆不言弘遇鸩。司马光据此认为“其事难明”只言“时人以为天后鸩之”并不妄下定语。高宗悲痛萬分,將他諡為「孝敬皇帝」,葬於恭陵,而且使用皇帝之禮舉辦後事。因為造陵費用太高,工程浩大,工人們苦不堪言,最後亂丟磚瓦,一哄而散。
谥号、庙号
家庭
参考文献
- 此处据《新唐书》作四十未嫁,《资治通鉴》作三十未嫁,按此时唐高宗不过44岁(671年),怎会有三四十岁的女儿,应是误记。且《高安公主神道碑》可证高安公主(即当时的宣城公主)出嫁时年二十三岁。
- 《旧唐书·本纪第五·高宗下》(咸亨)四年......二月壬午,以左金吾将军裴居道女为皇太子弘妃。......冬十月......乙未,皇太子弘纳妃毕,曲赦岐州,大酺三日......
- 《资治通鉴》卷202:“天后方逞其志,太子奏请,数连旨,由是失爱于天后。……己亥,太子亮于合璧宫,时人以为天后酞之也。”《资治通鉴考异》卷10《唐纪一·(高宗上元)二年四月太子弘亮》:“《新书·本纪》:‘己亥,天后杀皇太子。’《新·传》:`后将逞志,弘奏请,数佛旨,从幸合璧宫,遇鸩薨。’《唐历》:`弘仁孝英果,深为上所钟爱,自升为太子,敬礼大臣鸿儒之士,未尝居有过之地。以请嫁二公主,失爱于天后,不以寿终。’《实录》、《旧·传》皆不言弘遇鸩。按李泌对肃宗:高宗有八子,睿宗最幼。天后所生四子,自为行第,故睿宗第四。长曰孝敬皇帝,为太子监国,仁明孝梯。天后方图临朝,乃酞杀孝敬,立雍王贤为太子。’《新书》盖据此及《唐历》也。按弘之死,其事难明,《唐会要》之《追谥皇帝•杂景》载李泌对唐肃宗说:高宗大帝有子八,天后所生四子自为行第……长曰孝敬皇帝弘,为太子监国,仁明孝悌。天后方图临朝,乃鸩杀之,立贤。柳芳撰《唐历》则:李弘“以请嫁二公主,失爱于天后,不以寿终。”《新唐书。高宗记》则直书:“天后杀皇太子。”清人赵翼据此认定李弘为武则天鸩杀。今但时人以为天后鸡之,疑以传疑。”孝营案:李泌如无确证,怎敢对唐肃宗说武后鸩杀李弘!昔日,武后(时为昭仪)为了陷害王后,亲手“扼杀”女儿,见《资治通鉴》卷199。他日,武后为扫除称帝道路上的障碍,“风使”丘神劫“逼令”故太子李贤“自杀”,见《资治通鉴》卷203。司马光并不怀疑武后杀害这一女一子,她鸩杀李弘应该更无可疑。正如李泌所指出的,“太子监国”与“天后方图临朝”有矛盾,武后怎能不除掉前进道路上的障碍呢!((资治通鉴))卷202又:“(上元二年)五月戊申,下诏:`朕方欲禅位皇太子,而疾避不起,宜申往命,加以尊名,可溢为孝敬皇帝。’这也是皇子被谥皇帝的开始。此诏颁于李弘卒后,所“禅位”,未知是否实有此事。如实有此事,正促使武后先下毒手,鸩杀李弘;若并无此事,而是高宗于李弘死后,故意提出来,以表白自己是准备让李弘做皇帝的。《全唐文》卷11高宗《赐溢皇太子宏(弘)孝敬皇帝制》预言李弘:“若使负荷宗庙,宁济家邦,必能永保昌图,克延景历。”同书卷14高宗《册溢孝敬皇帝文》更肯定李弘“抚军监国,大阐良图。百挨万几,泞令居摄。”一再表示李弘是有资格、有能力做皇帝的,所以破格溢为皇帝。“高宗亲为制《睿德纪》,并自书之于石,树于陵侧。”(《旧唐书·高宗中宗诸子传·孝敬皇帝弘》)高宗为李弘办丧事,表现为超出常规的隆重,这不仅是出于钟爱,更反映李弘之死不是正常的。身为皇帝而不能保护太子,悲愤难言,只有在制浩、册文、《睿德纪》三篇中极言李弘德才之高,算是对冤魂的一点安慰,稍减自己内心的负疚吧。但有說法是他因本來就病弱而早夭。《旧唐书》里有一篇唐高宗的悼文,明明白白地说太子李弘“自琰圭在手,沉瘵嬰身”琰圭是古代一种上尖下方的玉器,“自琰圭在手”即指李弘当太子。“沉瘵嬰身”是说李弘得到一种瘵病,瘵即痨病,也就是肺结核。在青霉素發明之前,肺结核是一种很难医治的传染病。受当时医学水平所限,太医们对李弘的病束手无策,于是高宗和武则天便想以结婚冲喜。他们后来为李弘物色左金吾卫将军裴居道之女。咸亨四年十月,太子李弘成婚。两年后,上元二年,李弘在东都病情突然恶化,于四月二十五日死在合璧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