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森先

崇禎九年(1636年)舉人,崇禎十三年(1640年)進士,授國子監博士。明亡後降李自成,任祠祭司从事。順治年間官任御史,風骨冷峻,鐵面無私,以“不愧朝廷,不愧百姓”以自励。顺治二年(1645年)八月,弹劾弘文院大学士馮銓及其子馮源淮不法之事,多爾袞以國事未穩,決定支持馮銓,森先反遭夺官,清初南北黨爭可說是明末東林黨爭之餘緒。順治七年,多爾袞死,復職。順治十三年(1656年),以四川道监察御史巡按江南。奉命查荒河南,卒於任上。著有《椒雨園集》、《李森先諫草》、《天中記遊》[1]

李森先?-1660年,字琳芝山東掖縣(今山東萊州)人,明末清初政治家。

参考

  1. 《清朝御史題名錄》 蘇樹蕃 編輯,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第1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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