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秀峰

杨秀峰1897年2月27日-1983年11月10日),男,直隶迁安(今属河北省唐山市)人,中国教育家,法学家。

杨秀峰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第四任院長
任期
1965年1月—1975年1月
个人资料
性别
别名杨碧峰
出生1897年2月27日
 大清直隶省迁安县
逝世1983年11月10日(1983歲-11歲-10)(86歲)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
籍贯河北省迁安县
政党 中国共产党

生平

早年参加了五四运动。1929年赴法国留学。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参加领导留法学生反帝同盟。后来转赴苏联学习。1934年回国,他在河北法商学院北平师范大学北平中国大学东北大学等校任教,以大学教授的公开身分,从事革命活动。参与发起和领导华北各界救国会。历任冀西抗日游击队司令员,河北抗战学院院长,冀南行署主任,中共冀南区党委常委,冀南、太行、太岳行政联合办事处主任,晋冀鲁豫边区政府主席,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常委,华北人民政府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历任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席,高等教育部教育部部长,国务院文教办公室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华教育学会中国法学会名誉会长。是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

家庭

儿子杨为民

相关质疑

2011年历史学家刘泽华在《炎黄春秋》发表《我在“文革”中的思想历程》,指毛泽东矛盾论》涉嫌抄袭杨秀峰《社会科学方法论》(刘泽华误为《社会学大纲》),引起许全兴等学者反驳。[1]

参考文献

  1. 许全兴. .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 36 (2):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判机关职务
前任:
谢觉哉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1965年-1975年
繼任:
江华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前任:
蒋南翔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部長
1965年-1966年
并入教育部
前任:
张奚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部長
1958年-1964年
繼任:
何伟
新頭銜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部長
1954年-1958年
繼任:
蒋南翔
新頭銜 河北省人民政府省长
1949年-1952年
繼任:
林铁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