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亞非核地帶條約

東北亞非核地帶條約draft Northeast Asia Nuclear-Weapons-Free Zone Treat) ,全名「東北亞非核兵器地帶條約」,是由東北亞三國以非核化訂定的非核地帶(NFZ)條約案。2008年8月,由日本民主黨核軍縮促進議員聯盟正式於國內提案,呼應從2007年到2012年在長崎市發表的「長崎和平宣言」。[1]

日語寫法
日語原文

概要

大韓民國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日本三國以非核三原則簽訂非核兵器地帶條約,中華人民共和國、俄羅斯美國三個相關國家亦有參加。

目的

使東北亞成為非核地帶,減緩區域間衝突,促進世界非核地帶擴展。

參與國

區域內國家

鄰近擁有核兵器的國家

主要內容

  • 位於東北亞非核兵器地帶內的國家,禁止核爆炸裝置的研究、開發、實驗、製作、生產、接受、保有、貯藏、配備、使用。
  • 曾遭原子彈攻擊而承受巨大傷害的城市的真相,現在與未來將世世代代傳達下去。
  • 「鄰近擁有核兵器的國家」禁止於東北亞非核兵器地帶使用核兵器恐嚇。

特點

  • 以區域內國家和位於國內的他國軍事設施為針對對象。
  • 非核三原則在多國之間實踐。
  • 記取原爆的慘痛教訓,訂定義務教育核軍縮。

參考資料

  1. . 長崎市. 2012-08-09 [2012-08-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4-21).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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