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維聰
楊維聰(1500年-1560年?[1]),字達甫,號方城,明朝狀元、政治人物、學者。北直隸順天府固安縣(今河北省廊坊市固安縣)城內人。正德十四年(1519年)順天鄉試解元,次年會試聯捷,正德十六年(1520年)殿試登第一甲第一名,授官翰林院修撰。嘉靖初年“大禮議”期間,楊維聰等隨楊慎力爭大禮,反對世宗,遭到廷杖。此後被外放為官,在山西、山東任職多年,累官山東布政使。嘉靖十七年(1538年)調南京光祿寺卿,翌年調太仆寺卿,兩年後致仕。身後入祀固安鄉賢祠。
楊維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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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固安縣志》載《楊太僕維聰遺像》 | ||
大明大中大夫太仆寺卿 | ||
籍貫 | 直隸顺天府固安縣 | |
族裔 | 漢族 | |
字號 | 字達甫,號方城 | |
出生 | 弘治十三年(1500年) 顺天府固安縣城內 | |
逝世 | 約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 顺天府固安縣城內 | |
親屬 | (父)楊和 (兄)楊維傑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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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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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維聰是固安縣歷史上唯一的狀元,固安城內曾建有“狀元及第”等牌坊。其著作有詩文數篇傳世,并輯《性理諸家解》三十四卷。家族文風鼎盛,父楊和中舉人,兄楊維傑為榜眼,子孫亦多有科名。
生平
高中狀元
杨维聪生於明孝宗弘治十三年(1500年),其父楊和是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丙午科舉人,官至國子監學正,平生不務積蓄,唯嚴於教子。楊維聰於正德十四年(1519年)考中鄉試第一名(解元),次年二月會試聯捷第十名貢士。禮部按例請殿試,然武宗南巡未歸,閣老楊廷和認為「臨軒策問,必天子親御」,因此殿試未能舉行。正德十六年(1521年),武宗駕崩,無子,憲宗之孫、孝宗之侄朱厚熜以旁支小宗入嗣大統,即皇帝位,是為世宗。至五月十五日,世宗方在西角門賜策問貢士。次日放榜,維聰高中一甲第一名(狀元)[2][3],授翰林院修撰[4]。
大禮議
嘉靖二年(1523年),維聰充任會試同考官,遷右春坊右中允。嘉靖三年(1524年),世宗堅持為親生父母上尊號,群臣反對,“大禮議”愈演愈烈。张璁、方献夫因逢迎世宗心意而被提拔為學士,維聰及同官舒芬等羞與同列,上書乞求罷歸,不允。
七月十二日,世宗詔諭禮部,十六日為父母上冊文、祭告天地、宗廟、社稷,群臣嘩然。七月十五日,楊廷和之子,狀元楊慎等召集群臣抗爭,楊慎道:「國家養士百五十年,仗節死義,正在今日。」不久,杨慎率眾拜伏於左順門哭爭,舒芬、楊維聰等即在其中。世宗派太監遣散,眾人堅持不退。世宗令將為首者八人逮捕入獄。楊慎、王元正於是撼門大哭,群臣哭聲震天,世宗大怒,下令嚴懲,眾人或被下獄、或遭廷杖、罰俸。維聰官居六品,未能免於廷杖,之後被外放任職[4][5][6][7][8]。
外放為官
嘉靖六年(1527年),楊維聰出任山西按察使司副使。嘉靖九年(1530年),改河南提督學校。嘉靖十二年(1533年),陞山東布政使司參政。嘉靖十三年(1534年),陞任山西右布政使,次年轉山東左布政使。嘉靖十七年(1538年),授南京光禄寺卿。翌年改太仆寺卿。[4]
晚年及身後
楊維聰於嘉靖十九年(1540年)致仕,數年後卒於家。崇祀固安鄉賢祠。清及民國《固安縣志》皆有傳。[4]
著作
楊維聰善屬文,其在正德辛巳科之廷對名篇流傳至今。嘉靖十二年(1533年),《山東通志》修成,時任山東布政使司左參政的維聰為之作序。[9] 同年九月,楊維聰行至分守地登州府的蓬萊縣,遇戶部謫守此地的教諭張鵬,維聰協助其增修縣學,并作《蓬萊縣儒學記》。[10] 嘉靖十五年(1536年),維聰過曲阜闕里拜謁先師廟,留下碑刻數通。[11]
維聰工詩,民國《固安縣志》錄其七律一首:[12]
- 《題尊經閣》
- 邑庠尊經閣,故仁王佛閣也。學佛者居之。後有石塔。趙子昂所書正德初太康劉公湜來宰是邑,逐僧毀塔,改為尊經閣,人多稱之。然釋固異端,猶有知以禪律為事者。吾儒為聖人之徒,若但役志科目,而不知從事於身心之學,則五穀不熟不如荑稗矣。請為諸英俊勉之。
- 阿閣三重書百編,青衿白首此鑽研。
- 兩河檻外清兼濁,阡陌宮前斷復連。
- 北闕晴雲常五色,西山瑞靄亙千年。
- 歸儒逃墨思曩跡,入室升堂俟後賢。
另有關於泰山封禪之七律一首:[13]
- 《登封臺》
- 封禪當年侈數君,陞中曾此事彌文。
- 金泥閟久明禋玉,石檢栖余清晝雲。
- 紫氣漫傳宮闕現,白毫爭見老翁耘。
- 二儀高厚如何報,遙望長安空夕曛。
- 《孝泉》
- 一派流芳潤,千年永孝思。
- 泉源應有本,天地更無私。
- 仙駕青鸞迥,遺宮碧蘚滋。
- 時聞精爽發,蕭蕭動靈飔。
曾輯《性理諸家解》三十四卷。
家族
固安楊氏詩書傳家,重視教化,自楊和起,後人多有科名。楊維聰是固安縣歷史上唯一的狀元,其兄楊維傑,嘉靖五年(1526年)中式丙戌科一甲二名進士(榜眼),兄弟均列鼎甲,一時為科場佳話,在北方讀書人中尤為罕見。三弟楊維誠則考中舉人。
維聰子文𥘥,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舉人。維傑子文禎,嘉靖十年(1531年)貢生,任直隸南和县訓導,陞順德府教授;維傑子文祿,隆慶四年貢生。
文祿子寀学,萬曆十六年戊子科舉人。[18]
佚事
明焦竑《玉堂叢語》記載,正德年間,固安縣偶發洪水,崩岸斷橋,岸邊出現石碑一通,上有“橋崩天子過,碑出狀元來”十個字。當年,武宗南巡,經過縣境,次年楊維聰狀元及第。[19]
传说文徵明被召入翰林院,因为不是科举正途出身,而受到状元姚涞、杨维聪的所羞辱。二人放言:“我衙门不是画院,乃客画匠处此。”唯有黄佐、陈沂、马汝骥与文徵明酬唱甚欢,并说二人“只会中状元,更無余物。”[20]
註釋
- 一說1490年-1550年
- 《明史·卷七十》:(正德)十五年庚辰,武宗南巡,未及廷試。次年,世宗即位,五月御西角門策之,擢楊維聰第一。
- 《繼世紀聞·卷六》:(正德)十五年庚辰,朝覲考察已畢,時聖駕尚在南京未還。吏部奏請,至秋方得旨照例黜罷,來朝官至是方放回任。
二月,會試,取中式舉人三百三十名。禮部請殿試,時楊閣老廷和議稱,臨軒策問,必天子親御,且因是或早有回鑾之機。一向未舉,延至冬未回。次年辛巳,今上即位,方御西角門賜策問,乃五月十五日也。又次日放榜,賜楊維聰為狀元,餘如制,內浙人史立模嘗得夢云:「汝巳年進士。」眾以為寅巳申亥非開科之年,恐無分耳。至是始驗云。 - 《固安縣誌·卷三·選舉下》頁五:楊維聰,字達甫,國子監學正和次子。正德十四年以第一人舉於鄉,明年成進士,十六年廷試一甲第一,授翰林院修撰。嘉靖二年充會試同考官,遷右春坊右中允。因議大禮廷杖,出爲山西副使,改河南提督學校,陞山東右參政,山西右布政使,山東左布政使。會推南京光祿寺卿,轉太僕寺卿,蔭一子入監讀書。崇祀鄉賢祠。
- 《明史·卷一百七十九·舒芬傳》:世宗即位,召復故官。嘉靖三年春……時帝欲尊崇本生,芬偕其僚連章极諫。及張璁、桂萼、方献夫驟擢學士,芬及同官楊維聰、編修王思羞與同列,拜疏乞罢。未幾,復偕同官楊慎等伏左順門哭争。帝怒,下獄廷杖,夺俸如初。
-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其時詹事、翰林、給事、史及六部諸司、大理、行人諸臣各具疏爭,並留中不下,群情益洶洶。會朝方罷,孟春倡言於眾曰:「憲宗朝,百官哭文華門,爭慈懿皇太後葬禮,憲宗從之,此國朝故事也。」修撰楊慎曰:「國家養士百五十年,仗節死義,正在今日。」編修王元正、給事中張翀等遂遮留群臣於金水橋南,謂今日有不力爭者,必共擊之。孟春、金獻民、徐文華復相號召。於是九卿則尚書獻民及秦金、趙鑒、趙璜、俞琳、侍郎孟春及朱希周、劉玉,都御史王時中、張潤,寺卿汪舉、潘希曾、張九敘、吳祺,通政張瓚、陳霑,少卿徐文華及張縉、蘇民、金瓚,府丞張仲賢,通政參議葛禬,寺丞袁宗儒,凡二十有三人;翰林則掌詹事府侍郎賈詠,學士豐熙,侍講張璧,修撰舒芬、楊維聰、姚淶、張衍慶,編修許成名、劉棟、張潮、崔桐、葉桂章、王三錫、余承勛、陸釴、王相、應良、王思,檢討金臯、林時及慎、元正,凡二十有二人……俱跪伏左順門。帝命司禮中官諭退,眾皆曰:「必得俞旨乃敢退。」自辰至午,凡再傳諭,猶跪伏不起。
-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帝大怒,遣錦衣先執為首者。於是豐熙、張翀、余翺、余寬、黃待顯、陶滋、相世芳、母德純八人,並系詔獄。楊慎、王元正乃撼門大哭,眾皆哭,聲震闕廷。帝益怒,命收系五品以下官若幹人,而令孟春等待罪。翼日,編修王相等十八人俱杖死,熙等及慎、元正俱謫戍,始下孟春等前疏,責曰:「朕嗣承大統,祗奉宗廟,尊崇大禮,自出朕心。孟春等毀君害政,變亂是非。且張璁等所上十三條尚留中未發,安得先知?其以實對。」於是孟春等具疏伏罪,言:「璁等所條者,於未進之日先以私稿示人,且有副本存通政司,故臣等知之。臣等忝從大臣後,得與議禮之末。竊以璁等欺罔,故昌言論辨,以瀆天聽,罪應萬死。惟望聖明加察,辨其孰正孰邪,則臣等雖死亦幸。」帝怒不已,責孟春倡眾逞忿,非大臣事君之道,法宜重治,姑從輕奪俸一月。旋出為南京工部左侍郎。
- 《明史紀事本末·大禮議》:楊慎曰:「國家養士百五十年,仗節死義,正在今日。」王元正、張翀等遂遮留羣臣於金水橋南,曰:「萬世瞻仰,在此一舉。今日有不力爭者,共擊之!」何孟春、金獻民、徐文華復相號召。於是秦金、趙鑑、趙璜、俞琳、朱希周、劉玉、王時中、張潤、汪舉、潘希曾、張九敘、吳琪、張瓚、陳霑、張縉、蘇民、余瓚、張仲賢、葛檜、袁宗儒凡二十有三人,賈詠、豐熙、張璧、舒芬、楊維聰、姚淶、張衍慶、許成名、劉棟、張潮、崔桐、葉桂章、王三錫、余承勳、陸釴、王相、應良、金皋、林時、王思凡二十人,……俱赴左順門跪伏,有大呼高皇帝、孝宗皇帝者。帝聞之,命司禮監諭退,不去。金獻民曰:「輔臣尤宜力爭。」朱希周乃詣內閣告毛紀,紀與石珤遂赴左順門跪伏。上復遣司禮太監諭之退,羣臣仍伏不起,自辰迨午。帝怒,命司禮監錄諸姓名,收繫諸為首者豐熙、張翀、余寬、黃待顯、陶滋、相世芳、母德純等八人於獄。楊慎、王元正乃撼門大哭,一時羣臣皆哭,聲震闕廷。上大怒,遂命逮繫馬理等凡一百三十有四人於獄。何孟春等二十有一人,洪伊等六十有五人,姑令待罪。
- 《固安縣誌·卷三·文獻志·藝文上》引《山東(新、舊)通志》
- 《蓬莱金石录》引《登州府志》。
- 《曲阜碑文录·下》頁530:嘉靖十五年杨维聪告庙碑;頁531:嘉靖十五年杨维聪过阙里谒端碑;頁532:嘉靖十五年杨维聪过阙里谒先师庙碣。
- 《固安縣誌·卷三·文獻志·藝文下》頁三~四,引秦志藝文。
- 《泰山文献集成·第1卷·泰山志》頁164
- 《博山历代诗选》
- 《固安縣志·卷一》頁三十九 坊表
- 《固安縣志·卷一》頁四十四 塚墓
- . 固安县政府门户网站. [2010-05-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5-15).
- 《固安县志·卷三·选举上》
- 《玉堂叢語·卷六》:固安縣偶大水,崩岸斷橋,岸邊出一碑,碑上題十字曰:「橋崩天子過,碑出狀元來。」其年武宗南幸,過其邑,次年辛已,邑人楊維聰狀元及第。
- 何良俊《四友斋丛说》:衡山先生在翰林大为姚明山(涞)、杨方城(维聪)所窘,时倡言于众日:“我衙门不是画院,乃客画匠处此。”惟黄泰泉、陈石亭、马西玄与相得酬唱甚欢。而曰:“二人只会中状元,更無余物。”
- 《中国古代戏曲文学辞典》
參考書目
- (明)楊維聰 輯.《性理諸家解》三十四卷. 明嘉靖十五年楊維聰、高叔嗣等刻本.
- (明)陳洪谟.《繼世紀聞》.
- (明)焦竑.《玉堂叢語》.
- (明)許恒 撰.《筆耒齋訂定二奇緣傳奇》. 古本戲曲叢刊編輯委員會影印. 明末刊本.(浙江圖書館藏)
- (清)張廷玉等.《明史》.
- (清)谷應泰.《明史纪事本末》.
- (民國)錢仲仁、王尚義撰.《固安縣誌》. 民國三十一年(1942年).(中國國家圖書館藏)
- 侯福兴 主编.《中国历代状元传略》. 中国人事出版社. 1998年.
- 骆承烈 汇编.《中国孔子基金会文库 石头上的儒家文献-曲阜碑文录》下. 齐鲁书社. 2001年4月.
- 邓绍基 主编.《中国古代戏曲文学辞典》. 人民文学出版社. 2004年6月.
- 汤贵仁、刘慧 主编.《泰山文献集成》第1卷. 泰山出版社. 2005年5月.
- 张咏强 著,蓬莱市历史文化研究会主编.《蓬莱金石录》. 黄河出版社. 2007年8月.
- 《博山历代诗选》. 博山区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