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
《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是在冷战末期由北约和华约两大军事集团共同制定的一项旨在削减双方在欧洲地区常规武装力量的条约。条约由北约组织和华约组织的22国首脑于1990年11月19日在巴黎签署。条约内容由“序言”、“23条正文”和分别涉及“武器类型”、“削减方法”、“情报交换”、“核查措施”及“联合协商小组”等问题的8项议定书组成。1992年11月9日生效,无限期有效。[1]
![]() 歐洲常規武装力量條約簽署國 | |
簽署日 | 1990年1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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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 ![]() |
生效日 | 1992年7月17日 |
生效條件 | 由北約及華約成員國批准 |
失效日 | 2007年4月26日 |
簽署者 |
成员国
目前包括俄罗斯、亚美尼亚、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摩尔多瓦、乌克兰、斯洛伐克、罗马尼亚、波兰、捷克、保加利亚、匈牙利、阿塞拜疆、格鲁吉亚、美国、英国、土耳其、西班牙、葡萄牙、挪威、荷兰、卢森堡、意大利、冰岛、希腊、德国、法国、丹麦、加拿大和比利时。
补充和修改
条约签署后曾作过多次补充和修改[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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