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坤
沈坤(1507年-1560年),字柏生,號十洲,直隸淮安府大河卫人(今江苏淮安市楚州区河下竹巷街梅家巷),祖籍苏州府昆山(今江苏苏州昆山)[1],一说徽州府休寧縣城西門鳳湖街[2],明朝政治人物,狀元及第。
沈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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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祖訓撰,黃應澄繪,《明狀元圖考》之沈坤像 | ||
大明南京国子监祭酒 | ||
籍貫 | 蘇州府崑山縣 | |
字號 | 字柏生,號十洲 | |
出生 | 正德二年(1507年) | |
逝世 | 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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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沈坤生于正德二年(1507年)[3],祖辈均为军籍,父亲沈炜经商。嘉靖十年(1531年),中举人,嘉靖二十年(1541年)中一甲第一名進士(狀元)。授翰林院修撰。嘉靖三十三年五月,升为右春坊右谕德,改南京國子監祭酒。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母喪家居時,適倭寇犯淮,沈坤招練鄉勇兩千人,抗倭有功[4],民間稱“武狀元”。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淮安知府范槚和给事中胡應嘉诬陷他“私自团练乡勇,图谋背叛朝廷”,嘉靖帝将沈坤逮捕下狱,死于狱中。[5][6]
相关
参考文献
- [明] 王世贞:《皇明盛事述》卷三
- 休宁首页>中国第一状元县>状元篇
- 万育吾《三命会通》卷九记载,沈坤的八字为“丁卯、壬子、己酉、甲子”
- 同治《山阳县志》卷二十一记载:(嘉靖三十六年初),“倭数千人自日照流劫至淮安,时邑人沈坤方家居,散赀募乡兵千余屯城外。倭纵火焚烧,官兵且却。坤率兵力战,身犯矢石,射中其酋,倭始退。”
- 《萬曆野獲編·卷16》:嘉靖二十年辛丑狀元沈坤,直隸太和衛人也,曆官南祭酒,憂居,以倭事起,將吏奔潰,坤率壯勇保其鄉里,遂以軍法榜笞不用命者,其里中雖全,而人多怨之。有儒生輩為謠言構之,南道衙史林潤彈治之,時坤起為北祭酒,上命捕至詔獄拷治,瘐死獄中。潤所劾梟敗卒之首,並剁住房人兩手,皆無其事也。至三十一年癸丑科,狀元為陳謹,福建閩縣人,以中允丁憂歸,忤其鄉戍海之卒,被眾聚毆而死。四十四年乙丑科,狀元范應期浙江烏程人,以祭酒罷官歸。乃子不肖,牟利殖貨,斂怨鄉曲,巡按御史彭應參憎之,募民訐其過,里中奸豪因百端窘辱之,應期不能堪,遂自縊死。凡連三丑三元,俱隕非命,且其事俱誣,俱不得白,亦異矣。
- 《萬曆野獲編·卷十六》:嘉靖二十年辛丑狀元沈坤,直隸太和衛人也,歷官南祭酒,憂居,以倭事起,將吏奔潰,坤率壯勇保其鄉里,遂以軍法榜笞不用命者,其里中雖全,而人多怨之。有儒生輩為謠言構之,南道衙史林潤彈治之,時坤起為北祭酒,上命捕至詔獄拷治,瘐死獄中。潤所劾梟敗卒之首,並剁住房人兩手,皆無其事也。
-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年辛丑科進士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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