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昌
泰昌为中国明朝第十四个皇帝明光宗朱常洛(泰昌元年八月初一日(1620年8月28日)-九月初一日(1620年9月26日)在位,共30天)的年号。明光宗即位後,詔令第二年辛酉年元旦(1621年1月22日)改元泰昌,但明光宗登基不久即染病,在位僅一個月便去世。同年九月明熹宗即位後詔令改以当年八月初一日到除夕日十二月廿九日為泰昌元年,第二年辛酉年元旦(1621年1月22日)改元天启,故“泰昌”這個年號僅用了四个月。[1]
泰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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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权 | 明朝 | |
君主 | 明光宗朱常洛 | |
历时 | 四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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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涵
寓意國家繁榮興盛。
泰昌紀年及曆日問題
萬曆四十八年七月廿一日明神宗驾崩。同年八月初一日明光宗即位後,詔令第二年辛酉年元旦改元泰昌。但明光宗登基不久即染病,於九月初一日去世,在位僅一個月。九月初六日,明熹宗繼位。明熹宗即位之際,紀年問題成為群臣論爭的焦點,形成三種意見:
由於紀年是皇帝統治的象徵,這三種處理方式,實際上都意味着要犧牲神宗、光宗、熹宗祖孫三帝之一。第一者否認了明光宗統治的存在,但这不可能,因为这等于否定明光宗统治的合法性,继位认受性对熹宗不利(明朝时通常因政变发生皇位更替才会于政变当年改元,如建文四年(1402年)靖难之役结束后建文帝失踪,燕王朱棣即皇帝位,是为明太宗[3],明太宗即皇帝位当年复用明太祖的年号洪武,第二年癸未年(1403年—1404年)元旦起改用自己的年号永乐;景泰八年正月十七日(1457年2月11日)明英宗发动夺门之变并复皇帝位,同年正月廿一日明英宗改元天顺)。第二者将明神宗在位年份的最后一年削去,第三者则是有碍明熹宗于第二年辛酉年改元。經過爭論,最終確定採用第二個意見。同年九月二十日明熹宗下《泰昌元年、〈大統曆〉敕諭》,萬曆四十八年八月初一日(1620年8月28日)到除夕日十二月廿九日(1621年1月21日)改為泰昌元年,第二年辛酉年元旦(1621年1月22日)改元天启。
明熹宗敕諭後,各地紛紛將準備於當年十月頒布的《大明泰昌元年歲次辛酉大統曆》統一為《大明天啟元年歲次辛酉大統曆》。由於當時交通條件限制,明廷敕諭自京師傳至全國各地的時日不會太短,以致部分偏遠地區在敕諭到達前按照慣例印造《大明泰昌元年歲次辛酉大統曆》並流入民間。[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