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富
生平
早年受業于蔡虚斋门人吴铨、林同門下,專心研究《易學》。嘉靖八年(1529年)登己丑科进士。洪富未登第時,任國子監祭酒的嚴嵩,曾聘他為兒子嚴世蕃的老師,後來嚴嵩官至內閣首輔,大權在攬,洪富卻不因私人關係登門拜謁,營謀官職,因此人人都很看重他的為人。
授刑部主事,历郎中,出任雷州府知府,憲副吳玭的手下殺了人。洪富按律將其處以死刑。吳玭卻偏袒手下,要求洪富放人,洪富不肯。吳玭大怒,另派官員辦理此案,洪富堅決表示,如果不依法辦案,他也不要頭上的這頂烏紗帽了,結果罪犯被依法判了死刑。後升任两浙转运使。
任內有巡鹽御史唐臣,幾次暗示洪富,想索賄賂,洪富卻說“我怎麼能靠貪污來討好上司呢?”御史大怒。剛好有個商人的兒子來上訴,說他父親二十多年前交了一筆鹽稅,因得病死去沒有買鹽,要求如數批給購鹽的份額,洪富經查明為事實,如數發給商人的兒子購鹽的鹽引。御史得知此事後,把商人的兒子抓去嚴打拷問,迫他承認向洪富行賄,那商人的兒子被打得體無完膚。說:“打死我也罷,我怎敢污衊清官?”
後丁內艱,服除補兩淮轉運使。半年後,擢四川参政。兵部左侍郎張岳總督湖、貴、川、滇四省軍務,在四川境內征餉、徵兵,四川巡撫李香不答應,洪富據理力爭,導致他與上司兩不相容,遂決意辭官歸里。洪富回家後,深居簡出,以詩書自娛,以誠心篤行教誨鄉人,人稱長者[3]。
著作
著有《淺說》一部。
註釋
- 洪富- 進士 - 知網
- 金門日報全球資訊網-洪氏開閩始祖公楷十七郎登進士及入閩概況 兼述洪氏源流
- 清·周學曾等,《晋江县志》(卷38):“洪富,字国昌,受学于蔡虚斋门人吴铨、林同,究心《易》学。嘉靖己丑进士。富未第时,严嵩为祭酒,延为子师。后登政府,富无私谒,人以此重之。授刑部主事,历郎中,出守雷州。宪副吴玭牙卒以赌杀人,富按罪当死。吴自护体统,为卒求免,富不从。吴大怒,易以他官治之,富执益坚,竟服辟。张岳守廉州,以两府命至雷,大加叹异。为两浙转运使。有巡盐御史唐臣微以私意示,或劝从,富曰:“污其身以媚人,吾不能也。”御史怒。适有商人子诉其父饷边,未给盐而死事,几二十年,富核给之。御史喜得问,鞫商人子无完肤。商人子曰:“死则死耳,敢污清吏?”竟不能加。以内艰归,除补两淮。半载,擢四川参政,宽恕廉静。张岳总督四省,征饷征兵于蜀,巡抚李香欲不应,富力争之。其他遇事执法抗议,多致枘凿,遂决志归。乡居简出,独坐一室,诗书自娱,化诲乡人诚心笃行,人称长者。”
- 清·周學曾等,《晋江县志》(卷38):“洪澄源,字子定,參政富孫。萬曆丙戌進士,授戶部主事,歷郎中,榷崇文門稅,督通州倉,監江西漕,皆冰櫱自持。出為桂林府,擢貴州按察副使,備兵畢節。楊應龍為變,朝命委澄源監宣慰土司安彊臣軍討之。應龍授首,賜金帛。擢貴州按察使,轉雲南右布政,尋轉左,而澄源已卒。兵部敘川貴功,晉秩京卿。”
參考文獻
周學曾等,《道光晉江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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