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 (消歧义)
淡水可以指:
- 淡水,水質中僅有微量溶解的氯化鈉的水
- 岛
- 硇洲淡水,也称淡水镇或淡水圩,在中国广东省湛江市的硇洲岛,曾为法国租界的一部分
- 行政區劃
- 淡水街道,原名淡水镇,广东省惠州市下辖的一个街道
- 淡水區,台灣新北市下轄的一個區,原為淡水街、淡水鎮
- 淡水縣,台灣清治時期的行政區劃,1945年3月中華民國國民政府通過之「台灣接管計劃綱要地方政制」亦有同名行政區劃(範圍不同)
- 淡水廳,1723年始设的掌管台灣中部以北區域的行政区划,廳治曾於彰化及新竹
- 淡水郡,台灣日治時期的行政區劃之一
- 1947-1950年的台北縣縣轄區,範圍同淡水郡
- 河流
- 淡水河,台灣北部的一條河流
- 地鐵路線
- 淡水線,台北捷運一條營運中的地鐵路線,屬於台北捷運紅線的一部份
- 橋梁
- 淡水大橋,台灣中山高速公路跨越淡水河的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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