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洲國圓

滿洲國圓滿洲國的流通貨幣,在1932年6月到1945年8月間為滿洲國官方貨幣。其發行單位是滿洲中央銀行。由于其1元券有留长胡子的老人形象,当时被俗称为“老人錢”、“老头币”。

滿洲國圓
满洲国1圆(1933年)
使用地区
使用地 满洲国/ 中華民國东北地区
货币单位
1/1000
1/100
1/10
发行面额
硬币5厘、1分、5分、1角
纸币1角、5角券;1、5、10、100、1000圆
发行制造
中央银行满洲中央银行
此信息框显示的是该货币被废止前的最后状态。

滿洲國圓發行之初和中國的貨幣一樣,都是采用银本位制,定位為23.91克的纯银,相當於银元一枚,但不鑄硬幣,只發行不兌現之紙幣[1]:111。1935年11月,在「日滿貨幣一元化」原則下,滿洲國圓以1:1固定比價依附於日圓[1]:111。滿洲國圓改實施與日本相同的金本位制。另外滿鐵附屬地關東州也使用朝鮮銀行發行的朝鮮圓。

它在九一八事變之後取代了原先作為滿洲法定使用的關平兩貨幣系統。

历史

一开始,纸币和硬币都是由日本银行的造币厂生产,不过后来就由满洲国首都新京(现长春)的满洲中央银行生产。

20世纪1930年代,国际银价不断大幅波动。1935年1月,滿洲幣因與銀元產生差價,幣值動蕩,而放棄銀值[1]:111。满洲国圆与白银正式脱离关系,成为管理通货。随后满洲中央银行逐渐压低满币市价,以实现与日元等价目的。到1935年8月末接近等价,1935年11月日本与满洲國政府声明实现等价。

自1940年开始,满洲国圆就开始用来衡量与美国、德国、日本等国的进出口贸易情况。

在此期间所发行的纸币的一半面值都是由硬币回收的。一共发行了五种面额的纸幣,分别是一百圆、十圆、五圆、一圆和五角,正面以清代的统治者为特征。由于二战时期日本统治地区的通货膨胀压力,1944年发行了一千圆纸币。

满洲国氧化镁制硬币。

圆可以细分为十角、一百分或是一千釐,硬币面额的发行则是从五釐到十分。

由于大量金属材料被投入军工领域,满洲的金属资源日渐稀缺,这一点亦體現在满洲国币硬币的材料上。硬币的材质从最初的白铜、青铜币改为铝币(这一点已经违背满洲国《货币法》中关于硬币材料的规定),之后铝币也变小变薄。1944年和1945年,满洲国发行了以含有杂质的氧化镁制成的棕红色硬币,由于外观与陶土类似,常被误认为“陶土硬币”。之后满洲中央银行甚至计划发行炻质硬币,不过由于易于破碎而未发行,仅有少量试制品存世。

至1945年7月,滿洲國圓累计发行了80亿8504万元。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投降后,满洲国政府对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发放遣散费,至1945年11月,滿洲國圓累计发行了136亿8846万元。

国民政府接收东北后,宣布滿洲國圓继续流通,以遏制中共发行东北地方流通券从而得到“铸币税”。东北解放区人民政府采取了“贬值使用、限期兑付”的“赶绵羊”政策:首先在解放区腹地折扣行使满币百元券,继之向解放区边缘扩展,逐步压低,使其由哈尔滨流向长沈國統區;同时鼓励商人以满币去國統區采购花纱布来解放区,在价格上使行商有利可图。1947年1月,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伪币自1月15日起,一律停止使用”。1948年,大约120亿满洲国中央银行的钞票被东北银行收回。

钞票

参考文献

引用

  1. 李新總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研究室編,周天度、鄭則民、齊福霖、李義彬等著,《中華民國史》第八卷,北京:中華書局,2011

来源

  • 李重:《偽滿洲國貨幣研究》,吉林攝影出版社2002车9月初版,ISBN 7-80606-575-X

参见

  • 满洲中央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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