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
旅遊局(葡萄牙語:,英語:),前身為“旅遊司”,現時是澳門社會文化司屬下的部門,負責協助制定及執行旅遊政策,以及舉辦宣傳活動推廣澳門[1]。現任局長為文綺華。
旅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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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局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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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長 | 文綺華 | |
副局長 | 程衛東、許耀明 | |
部門資訊 | ||
部門性質 | 行政自治部門 | |
成立年份 | 1980年 | |
所屬部門 | 經濟財政司 | |
總部 | ![]() | |
聯絡資訊 | ||
網站 | www.macaotourism.gov.mo |
隨著時任行政長官賀一誠發表2020年度施政報告提出政府行政改革,旅遊局將會改為隸屬經濟財政司推動旅遊業與其他產業聯動發展。[2]
歷史
澳門旅遊局前身是澳葡政府於1980年1月1日設立的“新聞旅遊司”(葡萄牙語:)。
1981年9月1日,原新聞旅遊司轄下新聞廳(葡萄牙語:)獲升格為獨立機關,並命名為新聞署(葡萄牙語:),而原新聞旅遊司則更名為“旅遊司”(葡萄牙語:)[3]。該司司長最後一任為霍天樂(Rodolfo Manuel Baptista Faustino)。
1999年12月20日,澳門回歸後中文名稱更改為“旅遊局”,而葡文名稱則不變。
組織架構
- 局長、副局長
- 行政財政廳
- 行政及人力資源管理處
- 財政處
- 組織計劃及發展廳
- 研究計劃處
- 資訊處
- 旅遊推廣廳
- 市場處
- 宣傳及製作處
- 公共關係處
- 傳播及對外關係廳
- 執照及監察廳
- 執照處
- 監察處
- 旅遊產品及活動廳
- 旅遊產品處
- 商務旅遊及活動處
- 設施管理處
- 培訓及質量管理廳
- 行政財政廳
歷任首長
- 安棟樑(1999年12月20日-2012年12月19日)
- 文綺華(2012年12月20日-)
職責
- 協助制定並執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旅遊政策,從而將澳門特別行政區提升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
- 促進服務質素的提高,尤其是透過旅遊方面的培訓進行;
- 協助澳門特別行政區旅遊資源的保護及增值工作,並促進有關資源的妥善利用及作出指引;
- 協助、鼓勵澳門特別行政區旅遊產品的改進、拓展及多元化;
- 鼓勵及促進舉辦有利於旅遊業的活動;
- 在主要旅遊市場推廣旅遊;
- 與其他公共或私人實體合作全面推廣澳門特別行政區,鼓勵他們參與旅遊業的發展;
-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外地作為旅遊官方代表,並確保與區域及國際旅遊組織的聯繫;
- 就旅遊服務及旅遊產品提出立法措施;
- 確保有關旅遊業的法律和法規獲遵守;
- 對法律和法規上受其監管的場所及活動發出執照,並作出監督;
- 法律和法規賦予的其他職責。
組織法例
- 第28/94/M號法令(1994年6月6日《澳門政府公報》)通過旅遊基金架構及運作-若干廢止。(經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八日第45/95/M號法令修改)。
- 第18/2011號行政法規(2011年7月18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旅遊局的組織及運作。
論區行賞巴士服務(已停運)
簡介
- 2015年8月1日,旅遊局為促進社區旅遊及旅遊產品多元化發展,透過本地旅行社推出三條《論區行賞》巴士精華遊循環路線,將接駁至八條步行路線,方便旅客到各個社區及世界遺產「澳門歷史城區」邊行邊賞。巴士精華遊路線由駐車導遊在車上作景點講解,導賞語言包括廣東話、普通話及英語。旅客可按其興趣下車前往各區作步行觀光。 [5]
- 2015年8月1日至8月14日為試運行階段,8月15日起將正式推出。
- 2015年10月19日起對本路線調整。
- 2015年12月底,所有路線停駛。
旅遊發展委員會
成員
專責工作小組
為更有系統地針對本澳旅遊業的熱門課題諮詢業界的意見及建議,旅遊發展委員會設立四個專責小組進行有關工作,分別為:
舉行活動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 (日語) 日本駐外表網站
- () 韓國駐外表網站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馬來西亞駐外表網站
- (泰文) 泰國駐外表網站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德文) 德國駐外表網站
- (法文) 法國駐外表網站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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