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维尔大公国

特维尔大公国俄語:,是一个以特维尔为中心的中世纪罗斯公国,於1247年至1485年存在。最早是从弗拉基米尔-苏兹达尔大公国分裂出来,於1247年获得独立地位。特维尔公国一直是东北罗斯的主要国家之一,曾经主导了三场特维尔-莫斯科战争与莫斯科大公争夺金帐汗授权的的全罗斯大公之位[1]

特维尔公国
特维尔大公国

Великое княжество Рязанское
1247年-1485年
国徽
公国于14世纪中叶之版图 (青蓝色)
首都特维尔
常用语言古東斯拉夫語
政府君主制
特维尔大公 
 1247年 - 1271年
雅罗斯拉夫三世·雅罗斯拉维奇
 1285年 - 1318年
米哈伊尔·雅罗斯拉维奇
 1349年 - 1368年
瓦西里·米哈伊洛维奇
 1461年 - 1485年
米哈伊尔·鲍里索维奇
历史 
 建立
1247年
 终结
1485年
货币特维尔格罗什戈比
先前国
继承国
弗拉基米尔-苏兹达尔大公国
莫斯科大公国

疆域及行政区划

特维尔大公国是一个封建贵族共和制国家,以大公为首,分封王公到公国中的城镇执政,公国有五大都市,特维尔、卡申霍尔姆多罗戈布日祖布佐夫,以这些都市为核心,形成王公领地。这些王公也可以在自己的领地分封自己的后代为王公,但需要大公的确认才能生效。当一位王公从父亲和大公处取得土地后,他就成为了其领地的行政者。特维尔大公瓦西里一世固定了分封公国数量,禁止再行分封。当时有九个分封公国,卡申、霍尔姆、多罗戈布日、祖伯佐夫、米库利诺托尔若克别热茨克勒热夫托罗佩茨。王公只能在近亲王公绝嗣时继承公国,九大分封公国边界固定,王公们不可因领地而开战。公国之下有县(Уезд)和乡(Волость)两级行政规划,一般而言,县是由王公指派儿子或贵族出任管理者,乡是由乡长自治。因此乡一级由地方豪强地主垄断政权,而县一级则是由军事贵族垄断政权,1371年特维尔大公国疆土极盛时全国有371个县,下辖1600多个乡。1387年被莫斯科大公国打败,超过60%的领土被周边国家割让,全国领土只剩下126个县。经过1428和1463年的两次莫斯科大公的领土没收,特维尔大公国直至1485年灭亡只馀下特维尔城以及周边的8个县28乡。

政治

特维尔大公国中央集权的程度非常低,地方权力非常大,其中地方维彻和教会是其中的代表。特维尔贵族平日基本自治,大公宫廷是不能干涉他们日常的行政的。特维尔大公只有四项权力,行政权、司法权、战争权与铸币权,特维尔大公连征税的权利都需要通过杜马确认,囚禁或处决贵族都需要杜马贵族的认同,这种政治制度虽然效率不彰,但是行政成本却非常低。特维尔大公国的权力结构是贵族合议制,权力掌握在核心的贵族杜马之手,且贵族杜马的规模最多时只有26位王公波雅尔和教士,当中总管职占9个、9名分封王公、3位地方贵族和5位教士。总管分别管理军事财政和内务三大项,可以兼任,但一般而言一位贵族最多只能兼任两职。由于这种政治制度的制衡,特维尔大公需要有一定的权术才可以握有事实上的权力。这一点是与高度中央集权的莫斯科大公国与梁赞大公国形成强烈对比。

特维尔大公国最有名的就是创设了全罗斯最早的官僚体系,乡长(Старосты)就是大公国最重要的官僚阶层,也是波雅尔贵族对平民行政的主要代理人。具有徵税权及司法裁判权,但死刑和监禁需交由公国法庭审判,仅有罚款,赔偿,仲裁纠纷等轻罪之审判权。因为乡长有以上权利,因此容易以权谋私巧立名目贪污。瓦西里·米哈伊洛维奇大公意识到制度的缺陷,他在1352年开始着手削弱乡长的权力,明订税率。同时将乡长与具自治程度的村社捆绑,乡长必须由邻近各村社推举,村社代表有权向领地王公、县长要求更换乡长。而乡长的拥有的武力受到人民制衡,只要村镇人民有意愿推翻乡长,乡长一般而言无力招架。接下来则视王公或县长的判断,倘若他们认为人民造反合理而非叛逆,一般会事后追认此事是正义行为。但事件要是定性为农民暴动,便会派兵镇压暴乱并直接指派乡长。

经济

农业

特维尔在古代是罗斯重要的粮食生产地,主要是伏尔加河的沃土众多,且灌溉容易,特维尔的土地以俄亩为单位,1俄亩约等于1.09公顷。以私人名义持有1俄亩土地的便是自耕农,自耕农可联合起来组成公社,将私人土地合并到一个农业聚落之下。或将土地出售,与贵族和教堂建立人身依附关系,成为佃农甚至农奴,前者是单纯的土地耕作者,定期向主人进贡部分收成。后者是主人的物件,没有权利,主人只需要提供食宿即可。这是因为季节变化和安全需要,动荡的生产环境导致生产受阻,人民只能放弃土地给贵族提供劳役作战或当佃农换取粮食和人身保护,这称为劳役地租制。古罗斯专家弗·维·卡加诺夫认为这促进了封建军事贵族的崛起,因为王公们可以自己从领地上动员兵员,人民的效忠对象变成了直属领主本人而非维彻、大公或城邦[2]

农业是特维尔大公国经济的基础,农民占公国人口的80%以上,伏尔加河两岸的沃土也供养了大量人口,谷物的高产量也使得公国可以出口粮食以作贸易。一般而言谷物在出口至诺夫哥罗德和布良斯克等地前,都需要在打谷场打谷去除谷壳和禾杆后,封入麻袋或木箱,以船只出口。因此一般都会在秋收后立即乘船南下出售谷物,以避开无风季,并在当地越冬后返回,而北上诺夫哥罗德则可顺春季季风。而谷仓也分布在公国的主要都市,如首都特维尔、勒热夫别热茨克等地,谷仓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公共谷仓,由贵族或教士管理,粮食用以赏赐和作战之用。另一种是私人谷仓,是人民集中粮食至一种拱形的泥砖房或棚屋,将晒干或风干的粮食置于其中并密封,主要等待天灾或荒年时用作应急粮食。

人口贩卖

人口贩卖是特维尔重要的经济来源,因为其在各公国的人口密度和最盛期与莫斯科大公国是唯二超过百万人口的公国,在太阳极小期的Wolf minimum最严重的14世纪早期,因为小冰期带来的长期欠收形成慢性饥馑,农民不足以谋生,人民会寻求贵族庇护,卖身为奴。另外是抢夺其他公国人口,王公会默许士兵抢劫财货外也活捉人口,以充实劳动力。当中奴隶回国后会以烙铁打上烙印留在特维尔本国,出口至对奴隶需求甚多的鞑靼王公或是要求奴隶来源国赎买奴隶。留在本国的奴隶会通常从事重度劳动力工作或卖至妓院,生病和伤残的奴隶价值比牲畜还低,有特殊技艺和健壮貌美的奴隶会比较高价。而且因为抓来的奴隶大多时候都是同一种族同一语言,奴隶被买回后,一般都能很好融入罗斯社会,不像莫斯科在东方抓来的其他种族的奴隶,因此莫斯科人很喜欢购买特维尔奴隶市场的奴隶。

文化

在古罗斯文化中,特维尔文化是具有相当代表性的,因为特维尔位於交通要道,与各公国的交流日益紧密形成一个文化熔炉,14世纪中叶兴盛时居民人数约2万人。奥特罗奇修道院是当时特维尔的文艺中心,来自全罗斯各地的手稿和卷轴置于修道院之中。也收藏大量来自希腊的历史与教会文献。 特维尔人的荣誉观也与其他罗斯公国相距甚大,最大的特色是特维尔人并不尚愚忠,认为人必定有自身价值,不需要盲目效忠王公,唯一的主子乃是耶和华。梁赞人鼓励为大公而死,莫斯科人作战而死是无上的荣誉,特维尔人认为这么死去并没有价值。《罗戈日斯基编年史》中曾经举例说一个房子破烂不能修复,最好的方式是拆毁重建而不是继续加固。因此特维尔人有相当强的自主意识和批判思维,甚至米哈伊尔二世大公自比特维尔为罗斯的雅典,莫斯科和梁赞等尚武公国则是罗斯的斯巴达,野蛮而落后。

参考文献

  1. Носовский Г. А, ФоменкоПономарев А. Н. . Москва: АСТ. 2017: 132 (俄语).
  2. Каргалов В. В. . Москва: Просвещение. 1973: 186,189 (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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