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士鑅

王士鑅-1645年),元冶鎮江府金壇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王士鑅是崇禎四年(1631年)的進士,歷任桐鄉金華知縣;海盜作亂,他召集軍隊,以民兵五百人擒拿敵方首領[1]。之後轉任兵科給事中,彈劾楊嗣昌溫體仁薛國觀謝陞為「誤國四凶」,遭入獄削籍。弘光帝繼位,起用王士鑅為戶科給事中,上疏邊境事務,糾察易應昌楊公翰,指出勳臣李祖述偷生負國;又上奏地方守令失職,賦稅不清,私自收取火耗,壓榨人民。南京失守後他去世[2]

引用

  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傳第九》:王士鑅,字元冶,金壇人。崇禎四年進士。歷桐鄉、金華知縣。海寇靛賊亂,大軍雲集,咄嗟立辦,以民兵五百禽巨魁平之。
  2.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傳第九》:遷兵科給事中,劾楊嗣昌、溫體仁、薛國觀、謝陞為誤國四凶,下獄削籍。安宗立,起戶科,言邊事中機宜,糾易應昌、楊公翰,奏李述祖偷生負國;有愧諸勳。又言守令失職,賦額不清,私加火耗,虐民太甚。南京亡後卒。

參考文獻

官衔
前任:
宋應昇
明朝桐鄉縣知縣
1632年-1634年
繼任:
馬之騮
前任:
項人龍
明朝金華縣知縣
崇禎年間
繼任:
徐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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