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映潔
盧映潔(1968年-),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現為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刑事實體法、刑事訴訟法、刑事政策(尤其被害者保護,性侵害案件之現象與再犯預防,修復性司法,刑事政策成效評估),主張廢除死刑,但有許多爭議性言行,曾控告支持死刑的網民妨害名譽不成,後又因誹謗同校老師被判刑。
盧映潔 | |
---|---|
性别 | 女 |
出生 | 中華民國(臺灣) | 1968年9月1日
居住地 | 中華民國(臺灣) |
国籍 | 中華民國 |
别名 | Lu Ma (盧媽) |
教育程度 |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 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 律師證書字號:(81)臺檢證字第2119號 |
职业 | 法律系教授、律師 |
代表作
|
爭議
對於死刑存廢問題所發表之言論造成爭議
2010年3月,在公視「爸媽囧很大」節目中參與討論死刑存廢問題。站在贊成廢除死刑立場,舉某性侵死刑犯為例,指被害少女都因半夜逛網路聊天室,受凶手邀請赴約,被帶往甘蔗園性侵得逞,「想問各位爸媽,你小孩晚上有沒有起來上網?為什麼三、四點不睡覺跟陌生人出去,你們都不知道?」上述言論因具有爭議而造成社會一片譁然。[1]
引起社會聳動之後沒幾天,盧映潔委託學生(ID為owllie)在網路論壇PTT上發表一封公開信,詳細說明她的主張:[2]該節目播出之內容經過剪接,其真正希望表達的意思是,犯罪原因很多,並不是單方面指責被害人有錯就能解決犯罪背後潛藏的社會問題。應該要深入探究犯罪者的個人動機、是否家庭功能欠缺、無法融入校園生活、社會結構問題等等,才能進而預防犯罪的再次發生。殺掉一個已經變壞的人,只是便宜行事而已,並不能解決背後這一整串社會問題;簡單殺掉一個「惡魔」,甚至容易讓人誤以為已經處理了問題,而留下有問題的環境繼續形成下一個「惡魔」。然而這段應該能引人思考的部分卻未被播出,只剩下容易引起激憤的質問被害人父母的部分。
有部份網友於網路上發表了帶有侮辱性的如「腦殘」、「腦袋有洞」、「白癡老師」、「智障」、「低能到翻」等評論,甚至有「祝她的女兒,三更半夜在外被姦殺」。盧映潔因此於數日之內立刻對於這些一共108位網友一邊提出告訴,又一邊在網路等媒介警告這些人其行動可能有需負之刑責。[3]過程中她對網友表示她既然自稱言論遭節目斷章取義,就應該向電視台要求更正,而非針對受誤導的網友提告一事,盧映潔沒有做出任何回應。
對此,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在莊秀銘主持的TVBS頻道政論節目《2100周末開講》中表示:「自己就算冒著被告的危險」,也要說:「盧映潔教授才是真正的偽善!」、「有心胸原諒死刑犯,卻沒心胸寬恕網友。」[2]周玉蔻和莊秀銘也因此被盧映潔提出《中華民國刑法》公然侮辱罪與誹謗罪的告訴。
嗣後,盧映潔表示,已經遭其提告的網友,只要有誠意道歉都可以和解。盧映潔在媒體採訪時說她開出的和解條件是:「未成年及學生捐慈善團體1000元、成人5000元」為原則,並且要求主動與她聯繫填和解書和道歉,她都會撤告。但是在她寄給朱學恆的和解書中,受款的慈善團體則是她自己指定的,似乎沒有任網友自選受款對象的空間。[4]
遭到提出告訴的網友中,亦包含網路名人朱學恒。朱學恒認為,盧映潔去函要求其道歉暨簽署具結書,有打壓言論自由之嫌,因此拒絕道歉[5],但可能也牽涉出對於言論自由的保護範圍的爭議。而且,朱學恆說他感覺,收到的來函中所謂和解似乎是以她所指定的特定單位做為受款人。朱學恆發表網誌文章表示:「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我是一步也不會後退的,你們儘管上!」[6]
參考文獻
- . YouTube (公共電視). 2010-05-12 [2013-02-25].
- . NOW News今日新聞. 2010-05-16 [2011-02-15].
- . 自由電子報 (自由時報). 2010-09-01 [2013-02-25].
- . 自由時報. 2010-09-01 [2011-02-15].
- . 自由時報. 2010-10-17 [2011-0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12-20).
- 朱學恒. .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2010-10-16 [2013-02-25].
- 姚南宏. . NOW News今日新聞. 2011-04-15 [2013-02-25].
- http://www.nownews.com/2011/01/02/11490-2678640.htm
-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266017&courtid=TN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