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简称第五届全国人大,任期自1978年2月至1983年6月,本屆全國人大共有來自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中國人民解放軍等31個單位的3497名代表(不包含被原选举单位撤消资格的3名代表)。
1978年拍摄的天安门广场全景 | |
1978年2月 – 1983年6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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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团常务主席 | 彭真、宋庆龄、聂荣臻、刘伯承、乌兰夫、吴德、韦国清、陈云、郭沫若、谭震林、李井泉、张鼎丞、蔡畅、邓颖超、赛福鼎、廖承志、姬鹏飞、阿沛·阿旺晋美、周建人、许德珩、胡厥文 |
常委会委员长 | 叶剑英 |
常委会秘书长 | 姬鹏飞 |
组成人员 | 全国人大代表:3497名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175名 |
历次会议 | |
第一次会议:1978年2月26日 – 3月5日 第二次会议:1979年6月18日 – 7月1日 第三次会议:1980年8月30日 – 9月10日 第四次会议:1981年11月30日 – 12月13日 第五次会议:1982年11月26日 – 12月10日 | |
第一次会议
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於1978年2月26日至3月5日在北京召開。會議聽取和審議國務院總理华国锋所作的题为《团结起来,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而奋斗》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及中共中央副主席叶剑英所作的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審查和批准《一九七六至一九八五年发展国民经济十年规划纲要(草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选举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根据中共中央的提议,决定了国务院总理的人选;选举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议,决定了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中国科学院院长和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的人选。
大會選舉出由254人組成的會議主席團,秘書長李先念。推選华国锋、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汪东兴、宋庆龄、聂荣臻、乌兰夫、吴德、韦国清、陈云、谭震林、李井泉、张鼎丞、蔡畅、邓颖超、赛福鼎、廖承志、姬鹏飞、阿沛·阿旺晋美、周建人、许德珩、胡厥文為常務主席。
第二次会议
此次会议于1979年6月18日召开。下午三时半,大会执行主席叶剑英宣布开幕。大会执行主席还有宋庆龄、聂荣臻、乌兰夫、吴德、韦国清、陈云、谭震林、李井泉、蔡畅、邓颖超、赛福鼎、廖承志、姬鹏飞、阿沛·阿旺晋美、周建人、许德珩。
华国峰受国务院的委托,在会上作了政府工作报告,提请大会审议。华国锋的报告约三万字,共分四个部分:一、伟大的历史性转变;二、打好四个现代化的第一个战役;三、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四、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
在当天的大会上,人大常委会作了书面的工作报告。报告回顾了自第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以来,人大常委会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和要求,开展各项工作的情况。人大常委会还把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所召开的八次会议上通过的决议案和任免案,提请各位人大代表审查。
五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向大会作了关于代表情况和补选的代表资格审查的书面报告。报告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三千四百九十七人中,有三十人在第一次会议到第二次会议期间逝世,有一人因违法乱纪、搞打击报复而被安徽省撤销了代表资格。北京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补选了彭真、薄一波、安子文、林乎加、陶希晋五人为全国人大代表,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他们的代表资格有效。现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共有代表三千四百七十一人。
参加五届政协第二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等方面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1]。
第五次会议
- 通过八二宪法
参考文献
来源
- 杨立杰. . 新華網. [2008-08-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1-07) (中文(中国大陆)).
参见
-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第五届)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国家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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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1978年-1983年 |
繼任: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