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炳墀

簡炳墀Brian Kan1937年11月24日),人稱「食力簡」、「簡sir」,為香港賽馬會著名華人練馬師,曾五度成為香港冠軍練馬師。此外,簡炳墀在1960年代曾為香港輔警,編號A455。2003年,從練25年後退休,並轉往澳門任練馬師(直到2011/12年澳門馬季為止)。簡炳墀生於香港上水松柏塱村,是新界原居民,1988年-2003年(第19-22屆)間任上水鄉鄉事委員會主席、現任新界鄉議局永遠顧問,又曾組織與新界鄉議局對立的新界原居民議會,亦曾參選立法會議員,但落選,後來曾表態要求前行政長官董建華下台及支持梁國雄參選立法會等。

簡炳墀
Brian Kan Ping Chee
新界鄉議局永遠顧問
上水鄉事委員會主席
任期
1988年-2003年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937-11-14) 1937年11月14日
国籍 中国香港
 英國
居住地 香港上水松柏塱村

早期生活

簡炳墀曾就讀鳳溪第一中學初中年級,其四名兄弟姊妹早於1950年代移民英國荷蘭。他初中輟學後在社會工作,當過信差、輔警、中環牛奶公司初級文員以及泥工。又曾在聖貞德英文夜校進修英文,

移居英國及入行

簡炳墀於1952年移民英國,曾在葉森馬場附近一家中國餐館工作多年,期間認識了不少當地賽馬界人士。1962年獲著名騎師Teith Tugan介紹到馬場當馬伕及策騎員, 更曾任職業騎師,並修讀馬匹管理課程學習練馬知識。[1]

回港發展

簡炳墀於1969年返港申請副練馬師,獲馬會接納,先後跟隨高仕和歐金洪賓仕。1972年升為高仕和馬房助理練馬師,1978-79年馬季開始在新建成之沙田馬場開倉從練,最初數季只是一個養馬三十多匹之中型馬房, 成績平常, 及至1984年憑『鐘意寶』及『金中金』連奪首屆馬會百週年紀念盃百週年紀念銀瓶孖寶, 繼而連勝1985年和1986年香港打吡大賽而聲名大噪, 適逢當時首席華人練馬師鄭棣池澳洲籍練馬師艾驊思因涉及楊元龍上海造馬案而被馬會停牌, 很多馬主紛紛把具高質素之馬匹轉至簡廄, 使其養馬數量激增至最高上限之六十五匹,成為實力雄厚之大馬房之一, 此後表現突飛猛進,除奪得五屆香港冠軍練馬師殊榮(1986/1987、1987/1988、1988/1989、1989/1990及2000/2001年度)外,更取得一度是香港紀錄的超過844場頭馬,當中以1989/1990年度馬季取得63場頭馬為最出色的一季。簡總共贏得超過100項盃賽,創下香港紀錄,包括1988年首屆香港邀請盃(飛躍舞士)、五屆香港打吡大賽冠軍 (1985年「金中金」、1986年「你知幾時」、1989年「威利高」、1992年「生圖」和2001年「實業先鋒」) 以及2000年女皇盃 (實業家), 因而贏得盃王美譽。簡為贏馬最多之華人練馬師, 備受其他華人練馬師擁護和愛戴, 曾多次被選為練馬師協會主席,能在外籍練馬師叱吒風雲的香港馬圈鶴立雞群,確屬異數。

轉戰濠江

簡炳墀於2005/2006年度馬季轉到澳門賽馬會從練,共勝出267場頭馬,期間曾三度派遣馬匹『宮殿福將』來港參加港澳盃, 跑獲一次季軍。2011/2012年澳門馬季後,簡炳墀因在香港犯賄選罪被裁定罪成被判入獄而決定放棄澳門練馬師牌照。

其他公職

簡炳墀曾任新界鄉議局北區區議會區域市政局的議員,並由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擔任葵青區議會增選議員。

簡炳墀曾於1986年至1988年擔任花花足球會會長, 1987年秋季曾被廉政公署邀請協助調查一宗懷疑『打假波』案, 因證據不足未被起訴。

軼事

簡炳墀稱號多多,最為人熟熟的包括「食力簡」、「牙擦練馬師」、「盃王」、「簡sir」等。雖然性格喜歡「認叻」。

其愛徒,極有策騎天份的女見習騎師簡慧榆於1999年3月21日在沙田馬場陣上墮馬身亡,簡炳墀十分傷感,並以愛徒名義捐款70萬元於廣東惠州興建學校以作紀念。

簡炳墀言行每每受人注目,經常語出驚人。

家庭

簡炳墀的妻子曾為一名小學女教師,兩人於1972年結識,婚後育有兩子兩女,長子簡永強在英國當事務律師,孻子簡永輝簡永輝99年後在香港任大律師04年起獲委任為北區區議會委任議員自由黨成員,曾參選2008年香港立法會選舉。兩名女兒的成就也不遑多讓,長女簡詠茹(Judy)在銀行工作,幼女簡詠茵(Regina)在2003年於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專業考試3.4卷「商業行政及管理」獲全球第一名 (86/100)。

犯罪記錄

2011年3月,簡炳墀向村代表士多店東主廖富壽提供一筆港幣13萬元款項,作為廖在選舉中投票給被告的誘因, 與民建聯北區區議員侯金林同被廉政公署懷疑在上水鄉事委員會選舉中賄選而被捕,及後簡於同年11月18日被裁定選舉舞弊罪名成立,並於2011年12月11日被判入獄3個月2星期[2]律政司認為刑期過輕,向上訴法庭提出加刑申請, 於2013年10月18日獲接納, 簡之刑期被大幅加至12個月,本已服刑完畢的簡炳墀,即時再被收監[3]。2014年4月10日,簡炳墀刑滿出獄。[4]

簡炳墀亦曾於1989年2月28日因五次在練馬師宿舍內非禮其菲律賓籍女傭而被沙田裁判法院判罰款二萬五千元, 裁判官判刑時稱考慮到簡已受很大打擊及有悔意不判其入獄[5]。 由於簡毋須入獄, 其練馬師牌照及區議員資格不受影響。

参考文献

  1. . 星島日報(加拿大). 星島日報(加拿大). 2011年7月23日 [2017年8月1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8月18日) (中文(繁體)‎).
  2. 鄉委會執行委員會選舉候選人賄選判囚 2011-12-11 廉政公署
  3. . 蘋果日報. 2013-10-18 [2013-10-18] (中文(香港)‎).
  4. 簡炳墀出獄即呻窮
  5. 華僑日報, 港聞,第4版, 1989年3月1日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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