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精

糖精(Saccharin),学名邻苯甲酰磺酰亚胺,是一种不含有热量甜味剂。1879年由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化学家Constantin Fahlberg发现。為白色結晶性粉末,難溶於水,對熱安定與否仍存在爭議,其甜度為蔗糖之300~500倍,不含卡路里,吃起來會有輕微的苦味和金屬味殘留在舌頭上。其鈉鹽易溶於水。LD50為5000~8000 mg/kg;每日攝取安全容許量(ADI)為0~2.5 mg/kg。糖精可由邻磺酸基苯甲酸反应制得。主要用于食品工业,可用于牙膏香烟化妆品中。

糖精[1]
IUPAC名
1,1-Dioxo-1,2-benzothiazol-3-one
1,1-二氧代-1,2-苯并噻唑-3-酮
别名 E954
识别
CAS号 81-07-2  
PubChem 5143
ChemSpider 4959
SMILES
InChI
InChIKey CVHZOJJKTDOEJC-UHFFFAOYAR
ChEBI 32111
KEGG D01085
IUPHAR配体 5432
性质
化学式 C7H5NO3S
摩尔质量 183.1845 g·mol¹
外观 白色晶体
密度 0.828 g/cm3
熔点 228.8-229.7 
溶解性 1 g / 290 mL
溶解性(其他溶剂) 可溶于乙醇乙酸乙酯,微溶于乙醚
若非注明,所有数据均出自一般条件(25 ℃,100 kPa)下。

致癌疑慮

在1960年代,各種學術研究表示,糖精可能是一種致癌物。在1977年,有一份研究報告表示,當老鼠餵食大劑量的糖精(差不多是幾百罐可樂中所含有的糖精量),罹患膀胱癌的機率明顯上升。在這一年,加拿大禁止使用糖精,而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提出了禁令,禁止食品中使用糖精。當時,糖精在美國市面上是唯一的代糖,這項禁令引起了民眾的強烈反對,尤其是糖尿病患者。最後,美國國會暫停糖精的禁令,規定所有含有糖精的食物必須顯示警告標籤表示,『糖精可能是致癌物質』。

有一些研究結果顯示,其曾在動物實驗中發現有導致膀胱癌的可能性,其動物致为阳性,大量攝入會引起血小板减少而造成急性大出血,可损害细胞結構及,会诱发膀胱癌。但在人體試驗上並未發現有不良影響。[2][3]

許多研究已證實糖精與罹患癌症(尤其是膀胱癌)之間沒有相關性。 所有研究都指出一個明確的事實,正常劑量的糖精消費對人體健康並不會產生太大的影響。人們對糖精的安全性的質疑,來自一個有缺陷的研究,此研究指出大量代糖對實驗室白老鼠膀胱腫瘤產生的不良影響。进一步的研究显示,糖精在白老鼠上导致的癌症之根源乃投喂糖精过多以致其晶体在膀胱内析出,而人体相对于白鼠的体积十分庞大,故『糖精可能是致癌物质』这一推断据先有依据并不可靠。美國國立環境衛生科學研究所在2000年得出同樣的結論,糖精已從疑似致癌物名單中除名。

在1991年,也就是禁令發布的14年後,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正式撤回了禁用糖精的提議,並在2000年,美國國會廢除了相關法規,糖精產品不必進行健康警告標籤。

使用限制

中国大陆允许使用糖精,但有用量限制:食品中应小于0.150g/kg,盐汽水中应小于0.08g/kg。

在歐洲,糖精作为食品添加劑的E編碼为E954 。

另見

参考资料

  1. Merck Index, 11th Edition, 8282.
  2. Weihrauch M. R., Diehl V. . Annals of Oncology. 2004, 15 (10): 1460–1465. PMID 15367404. doi:10.1093/annonc/mdh256.
  3. Saccharin and Its Salts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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