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世雄
羅世雄(1969年5月23日-),台灣政治人物,前漁民團體及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羅傳進之子。國立中山大學企業管理系博士,2001年當選立法委員擔任第五、第六屆立法委員(2002-2008),於2008年5月至2011年10月擔任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2011年再度競選立委失利,目前擔任和春技術學院企業管理系系主任、技術合作處主任、研究發展暨國際合作中心主任等職。
羅世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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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5-6屆立法委員 | |
任期 2002年2月1日-2008年1月31日 | |
选区 | 高雄市第一選舉區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臺灣高雄市 | 1969年5月23日
国籍 | 中華民國 |
政党 | 中國國民黨 |
評價
《商業周刊》評選為50位好立委之一。
政績
地方建設
- 為旗津區北汕里十戶無自來水可用居民爭取水管道鋪設,解決50年來沒水喝問題。
- 為鼓山區惠安、哨船頭兩里解決長期水壓過低無法正常用水影響生活的問題。
- 為三民區後火車站居民爭取300個機車停車格供臨時購票用。
- 促成本市公辦重劃第42期重劃區,確保住戶權益,帶動中都地區發展。
- 邀集水利署長南下會勘三民區中都淹水問題,獲署長重視並允諾未來將出動大型抽水機因應。
- 爭取台電認養綠美化步道,打造鼓山綠意休閒空間。
- 為旗津區延繩釣漁民爭取非必要裝設VMS系統,省卻漁民龐大負擔。
- 協助鹽埕區舊堀江商場自辦形象商圈及適用國民旅遊卡,為鹽埕再造再活絡。
- 解決鼓山區龍水里、惠安里、壽山里、厚生里等地區變電所、變電箱、超高壓電纜等恐怖問題,解決居民身心恐懼。
法案/政策
民生經濟
財政經濟
- 率先提案並主導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草案,吸引資金回流,重振台灣經濟。
- 避免政府無限制金援問題金融機構,浪費人民納稅血汗錢,率先提出《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修正案。
人民權益
- 主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攸關對岸親屬遺產聲訴權利為三年的條文修正為兩年。
- 為有效嚇阻不法之徒洩漏個人資料,主導修訂《個人資料保護法》。
- 率先提出《警察勤務條例》修正案,將查戶口的勤務回歸戶政單位,讓員警得以全力拼治安。
立法委員行為法
- 以身作則,主導通過《立法委員行為法》草案,明訂立法委員於任期內不應擔任與政府機關有任何交易行為之營利事業機構任何職務。
教育
- 主動提出《各級學校家長參與教育事務法》草案。
- 率先要求各縣市主管機關組成評選小組,已一綱一本為範圍,每二至三年選出最優版本。
環衛社福
- 主導通過敬老福利生活津貼,就每月三千元敬老金,調高為五千元。
- 主導提出《衛生署組織法》修正案,增設中醫管理局,強化中醫藥管理。提出青草藥師技術市的技能檢定認證辦法,以保障民眾食用草藥的安全。
- 爭取健保給付安全留置針,保障護理人員的安全。
- 遠嫁芬蘭的台灣母親傅玉秀疑似殺害親生子女的人倫慘案。世雄不忍其獨自面對異國司法,協調外交部爭取探視及法律上的扶助。
相關爭議
立委管碧玲爆料,羅妻呂綺修女士在台南關廟疑有非法農舍,並租予他人當金紙店,時任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的羅世雄火速請辭,不過行政院表示,羅世雄是以投入選舉為由請辭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職務,與農舍事件無關。
參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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