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惟德

胡惟德1863年-1933年11月24日),馨吾浙江吴兴人,中國清朝民國初期的政治及外交人物。

胡惟德
清朝及民國初期的政治人士及外交大臣
中華民國國務總理
任期
1927年6月16日-1927年6月20日
前任顧維鈞
继任廢除,繼任為行政院長
署理中華民國大總統
任期
1927年6月16日-1927年6月18日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854年
 大清浙江省吴興
逝世1933年11月24日
 中華民國北平市
籍贯浙江省吳興
国籍 大清(1854年–1911年)
 中华民国(1912年–1928年)
 中華民國(1928年–1933年)
政党

生平

胡惟德在上海廣方言館学習後,於1888年(光緒14年)中戊子科舉人。1890年(光緒16年),作爲薛福成的随從,在駐英國公使館任繙譯學生,後升為随員。此後,歷任駐美國公使館参賛、駐俄國公使館参贊。1902年(光緒28年)2月,代理駐俄國公使事。同年7月,升任出使俄国大臣

1907年(光緒33年)9月,胡惟德歸国任外務部右丞。翌年3月,任出使日本大臣。1910年(宣統2年),任海牙常设仲裁法院仲裁員(當時中文譯為“公斷院公斷員”)。同年5月,歸国任外務部右侍郎。7月改任左侍郎,兼任幫辦税務大臣。1911年(宣統3年)10月,任袁世凱内閣外務部副大臣、署理外務大臣。

1912年(民国元年)3月,任税務處督辦,兼任第一次唐紹儀内閣的暫代外交總長。同年11月,任駐法國公使。民国3年(1914年)兼任駐西班牙公使駐葡萄牙公使。1920年(民国9年)9月,改任駐日公使。1922年(民国11年)6月,解職歸国。9月任外交部太平洋会議善後委員会理事。

1926年(民国15年)3月,胡惟德任賈德耀内閣外交總長,兼任關稅特別會議全權大使。4月20日,段祺瑞辞任臨時執政,賈辞任總理,胡惟德代理国務總理直到同年5月13日。1927年(民国16年)1月,任顧維鈞内閣内務總長,同年6月去職。同年11月,任平政院院長及文官高等懲戒委員会委員長。1923年(民国17年),再度任常设仲裁法院仲裁員。

1933年(民国22年)11月24日,胡惟德病逝於北平,享年71歲。

家庭

胡惟德共有十二位子女,其中长子胡世泽、次子胡世熙、五子胡世勋均为外交官。[1]四子胡世华则为著名数理逻辑学家,另一子胡世平為土木工程師。

参考文獻

  1. 蘇精. . 1985.
  • 徐友春主編. .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劉寿林等 編. . 中華書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中华民国(北京政府)
前任:
顔惠慶
外交總長
1926年3月 - 5月
繼任:
施肇基
前任:
賈德耀
國務總理(代理)
1926年4月20日 - 5月13日
繼任:
顔惠慶
前任:
顧維鈞
國務總理(代理)
1927年6月16日 - 6月19日
繼任:
潘復
前任:
湯爾和
内務總長
1927年1月 - 6月
繼任:
沈瑞麟
前任:
汪大燮
平政院院长
1927年11月 - 1928年
繼任: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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