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鐸

胡鐸1471年-1531年),字時振浙江承宣布政使司紹興府餘姚縣(今浙江省餘姚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弘治戊午浙江解元,乙丑進士。官至南京太僕寺卿

胡鐸

大明南京太僕寺卿
籍貫 浙江紹興府餘姚縣
字號 字時振
出生 成化七年(1471年)
浙江餘姚縣
逝世 嘉靖十年(1531年)
浙江餘姚縣
出身
  • 弘治十一年戊午科浙江鄉試第一名舉人
  • 弘治十八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科浙江鄉試第一名(解元)。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進士[1][2]。選翰林院庶吉士,改刑科給事中正德年間,授福建提學副使

嘉靖初年,升任湖廣參政[3]大禮議事件中,支持明世宗立生父為皇考,召入京師,后改河南左參政[4]。嘉靖八年(1529年),任湖廣右布政使[4]。嘉靖十年(1531年),改雲南左布政使。嘉靖十二年(1533年),升任順天府府尹[5]。嘉靖十三年,任南京太僕寺卿[6][7]

著作

有《易說》、《典學說約》,另有《支湖文集》20卷。

家族

曾祖父胡仲達;祖父胡□□;父胡□和,母黃氏[8]

参考文献

  1.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明實錄:世宗實錄 ,19卷
  4. 明實錄:世宗實錄 ,105卷
  5. 明實錄:世宗實錄 ,149卷
  6. 國朝列卿紀 ,151卷 ,487
  7. ·张廷玉等,《明史》(卷196):“時有胡鐸者,字時振,余姚人。弘治末進士。正德中,官福建提學副使。嘉靖初,遷湖廣參政,累官南京太仆卿。鐸與璁同舉於鄉。「大禮」議起,鐸意亦主考獻王,與璁合。璁要之同署,鐸曰:「主上天性固不可違,天下人情亦不可拂。考獻王不已則宗,宗不已則入廟,入廟則當有祧。以藩封虛號之帝,而奪君臨治世之宗,義固不可也。入廟則有位,將位於武宗上乎,武宗下乎?生為之臣,死不得躋於君。然魯嘗躋僖公矣,恐異日不乏夏父之徒也。」璁議遂上。旋被召。鐸方服闋赴京,璁又要同疏,鐸復書謝之,且與辨繼統之義。「大禮」既定,鐸又貽書勸召還議禮諸人,養和平之福,璁不能從。鐸與王守仁同鄉,不宗其學;與璁同以考獻王為是,不與同進。然其辨繼統,謂國統絕而立君寓立賢之意,蓋大謬云。”
  8.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八年進士登科錄》
  • 龔用卿,《南京太僕寺卿胡公鐸神道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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