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府志
《臺灣府志》為自1685年起、1764年迄所記載台灣歷史之官方地方志。總計7個版本,實際刊行6個版本。分別為:蔣志、高志、周志、劉志、范志、余志等六志。
歷代府志
《臺灣府志》至今計有7個版本。其中第3個版本宋志《增修臺灣府志》並未刊行。
簡介
《臺灣府志》是在清朝康熙24年(1685年),由首任台灣府知府蔣毓英與諸羅知縣季麒光、鳳山縣知縣楊芳聲共同起稿編纂而成。又通稱為《蔣志》。
《蔣志》為綱目體,全書分:沿革、敘山、敘川、物產、風俗、歲時、戶口、官制、人物、古蹟等10卷,每卷立有數項支目,為後人瞭解臺灣社會、經濟、文化及民俗風情等提供了翔實的歷史資料。如《蔣志》載:1413年(明永樂十一年),鄭和、馬歡(紹興籍通事)等下西洋途經臺灣海峽時,遇強颱風曾上臺島避風,才有今天臺灣的“三寶姜”、鄭和等飲水之用的“大井”等古跡留存。另外,鄭和船隊曾“三泊”臺地,但未提到另外二次上臺島的時間與事蹟。
編纂緣起
刊行年代
- 按本書書名頁只題:“臺灣府志,本府藏版”,而無序跋、凡例、修纂姓氏表等類目,在目錄次行署“襄平蔣毓英集公氏纂,男國詳、國祚校字”則此書刊行可能是在蔣毓英陞任江西按察使之後,在中國刊行的。
編修者簡歷
編纂緣起
- 高志的來源,大約有三:[1]
- 在高志凡例中,以“臺灣自康熙二十年始入版圖,其時諸公勞心草創,於郡志未遑修葺……但新闢殊方,事多荒昧。雖博採群言,較諸郡守蔣公毓英所存草稿,十已增其七、八”。[2]可知高志其中一的來源,是緣自於首任臺灣府知府蔣毓英所留存的《臺灣府志》草稿,並加以新輯而來。在廈門大學教授陳碧笙向上海圖書館取得蔣志的孤本並加以研究後,確定了高志的〈凡例〉所言不虛。
- 纂寫《諸羅縣志》的陳夢林則於〈卷三·秩官志·列傳·季麒光〉條中提到:“(季麒光)在任踰年,首創「臺灣郡志」,綜其山川、風物、戶口、土田、阨塞;未及終編,以憂去。(康熙)三十五年(1696),副使高拱乾因其稿纂而成之。”。[3]指出季麒光所編的《臺灣郡志》稿也是高志另外一個參考來源。
- 編纂《重修福建臺灣府志》的劉良璧則於〈卷十六·選舉·貢生王喜〉條中提到:“府學。手輯「臺志」;舊志創始,多採其原本。”[4]指出王喜所編的《臺志》也是高志另一個參考來源。
編修者簡歷
任內網羅臺灣知府靳治揚、臺灣府海防總捕同知齊體物,舉人王璋、貢生王弼、生員陳文達等修成《臺灣府志》,通稱「高志」。其中〈藝文志〉收有〈臺灣八景詩〉、〈臺灣賦〉、〈東寧十詠〉等作品,開多種臺灣漢語文言文學創作文類風氣之先。臺灣知縣李中素為《臺灣府志》作跋,引高氏言:「臺灣自開闢之初,百事草創。從前諸公,一味苟且過去還得;到今日,再苟且不去了。汝等適當其難,不振起一番精神,認真為朝廷料理此一塊地,更欲推與誰人?」應是清國治臺灣初期,少見的積極任事的官僚之一。府志藝文志收錄他多篇文移,是為證明。
康熙49年宋永清《增修臺灣府志》,未刊行
簡介
內容
簡介與刊印年代
修纂緣起與體例
簡介與刊行年代
修纂緣起
- 主要是范咸與六十七兩人以高志草創,失之於略,而劉志雖加詳內容,但體例繁瑣,又有闕略,故而共同纂輯新志。修纂凡例稱其新修府志的綱目,乃是根據《劉志》與《高志》二志增刪而成,總計分為十二門、九十二目。各門中,尤以「封域」、「風俗」、「物產」、「雜記」等門,正文簡潔而附考詳細,為其特色。[6]
修纂緣起
刊本與所收藏的公共圖書館
《臺灣府志》至今計有7個版本,其中第3個版本《增修臺灣府志》並未刊行,而現在全部已知的版本和部分所收藏的公共圖書館如下所示:
- 清·康熙24年(1685年)臺灣府知府蔣毓英主修的《臺灣府志》清康熙刻本,共10卷。上海圖書館藏。(蔣志)
- 清·康熙34年(1695年)福建分巡臺灣廈門道高拱乾主修的《臺灣府志》,共10卷。中國國家圖書館藏原刻本、日本內閣文庫藏補刻本。(高志)
- 清·康熙49年(1710年)鳳山知縣宋永清主持補修稱為《增修臺灣府志》。(宋志、未刊行)。
- 清·康熙51年(1712年)臺灣府知府周元文主持補修的稱為《重修臺灣府志》,共10卷,首1卷。日本宮內廳書陵部藏、南京圖書館藏。(周志)
- 清·乾隆6年(1741年)福建分巡臺灣道劉良璧主持重新編纂的《重修福建臺灣府志》,共20卷,首1卷。日本國立國會圖書館藏、福建省圖書館藏。(劉志)
- 清·乾隆12年(1747年)漢籍巡視臺灣監察御史范咸與滿籍巡視臺灣監察御史六十七共同重新補修的《重修臺灣府志》,共25卷、首1卷。國立臺灣圖書館藏。(范志)
- 清·乾隆29年(1764年)臺灣府知府余文儀加以補修的《續修臺灣府志》,共26卷。國立臺灣圖書館藏。(余志)
臺灣府志目錄導引
- 以乾隆29年(1764年)台灣府知府余文儀主修之《續修臺灣府志》(余志)26卷本為參考目錄導引。
- 卷一、封域:星野,建置,山川,形勝。
- 卷二、規制:城池,公署,倉庫,坊里,番社,街市,橋樑,水利,海防,郵傳,卹政,義塚。
- 卷三、職官:官制,官秩,列傳。
- 卷四、賦役(一):土田,租賦。
- 卷五、賦役(二):戶口,鹽課,水餉,陸餉。
- 卷六、賦役(三):存留經費,養廉,官莊。
- 卷七、典禮:慶賀,接詔,迎春,耕耤,祭社稷,救護,鄉飲酒,鄉約,祠祀。
- 卷八、學校:學宮,書院,社學,土番社學,學田。
- 卷九、武備(一):營制,營署,恤賞。
- 卷十、武備(二):官秩。
- 卷十一、武備(三):列傳,義民,船政。
- 卷十二、人物:進士,舉人,鄉貢,例貢,武進士,武舉,列傳,列女,流寓。
- 卷十三、風俗(一):習尚,歲時,氣候,潮信,風信,占驗。
- 卷十四、風俗(二):番社風俗(一)。
- 卷十五、風俗(三):番社風俗(二)。
- 卷十六、風俗(四):番語,番曲,番俗通考。
- 卷十七、物產(一):五穀,蔬菜,貨幣,金石。
- 卷十八、物產(二):草木,鳥獸,蟲魚。
- 卷十九、雜記:樓堞,園亭,寺廟,墳墓,災祥,雜著,叢談,外島。
- 卷二十、藝文(一):奏疏。
- 卷二十一、藝文(二):露布,文移,書。
- 卷二十二、藝文(三):序,記,祭文。
- 卷二十三、藝文(四):賦,駢體,詩(一)。
- 卷二十四、藝文(五):詩(二)。
- 卷二十五、藝文(六):詩(三)。
- 卷二十六、藝文(七):詩(四)。
註釋
- 參見黃美娥在《康熙福建通志臺灣府、臺灣府志》中的《臺灣府志》點校前言的說明,收入《清代臺灣方志彙刊》第一冊。台北,中華民國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發行:遠流出版公司出版。民國94年(2005)。
- (清)高拱乾;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臺灣府志》卷首〈凡例〉,收入《臺灣文獻叢刊》第65種。台北,台灣銀行。民國49年(1960),頁15。
- (清)周鍾瑄;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諸羅志》卷三〈秩官志〉,收入《臺灣文獻叢刊》第141種。台北,台灣銀行。民國51年(1962),頁51-52。
- (清)劉良璧;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重修福建臺灣府志》卷十六〈選舉〉,收入《臺灣文獻叢刊》第74種。台北,台灣銀行。民國50年(1961),頁435。
- 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重修臺灣府志十卷弁言》,收入《台灣文獻叢刊第66種》。台北,臺灣銀行。民國49年(1960年)。
- 參見陳偉智在《重修臺灣府志》的點校前言的說明,收入《清代臺灣方志彙刊》第八冊。台北,中華民國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發行:遠流出版公司出版。民國94年(2005年)。
- (清)余文儀;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續修臺灣府志》卷首〈自序〉,收入《臺灣文獻叢刊》第121種。台北,台灣銀行。民國51年(1962),頁5。
- 可以參考(清)王瑛曾在《重修鳳山縣志》卷首〈自序〉所提到修纂的經過,此序收在(清)王瑛曾;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重修鳳山縣志》中,收入《臺灣文獻叢刊》第146種。台北,台灣銀行。民國51年(1962),頁5。
- 按照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所編輯的“清代檔案人名權威資料查詢”內的資料編輯而成。【2010年4月12日查詢】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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