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璸

陳璸1656年7月14日-1718年11月24日),文煥眉川廣東海康(今雷州市)人,清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陳璸

《陳清端公奏稿》之陳璸像


大清福建巡撫
籍貫 廣東海康縣東湖村[1](今雷州市
族裔 漢族
字號 字文煥,號眉川
諡號 清端
出生 南明永曆十年閏五月二十三日
(1656年7月14日)
廣東海康縣東湖村(今雷州市
逝世 康熙五十七年十月初三日
(1718年11月24日)
福建閩縣(今福州市鼓樓區
出身
  • 康熙三十三年甲戌科同進士
著作
  • 《陳清端公文集》
  • 《陳清端詩集》

生平

陳璸生於南明永曆十年(1656年)閏五月二十三日。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登甲戌科進士,候銓。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任福建古田縣知縣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轉任臺灣縣知縣[2]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行取。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授刑部主事。次年遷本部員外郎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充會試同考官,即出為四川提督學道。次年任福建分巡台灣廈門道,並重修《臺灣府志》,任內廢除「官莊」租賃收入,頗益民生。因治績卓著,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擢為湖南巡撫,然而時大學士上曰:「陳璸操守清廉,是一正人,但無甚才能,江南地方煩劇緊要,非伊所能。福建地方伊尚熟悉,著調福建巡撫,令速赴任。」[3]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調任福建巡撫。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以病乞休,慰留之,同年十月初三日,卒於福建巡撫官署,享壽六十三歲。追授禮部尚書清端[4]雍正八年(1730年)入祀賢良祠乾隆六年(1741年)十月,恩賜其孫陳子良舉人

著作

有《陳清端公文集》、《陳清端詩集》等書。

評價

陳璸為知名的清官,逝世後曾被康熙帝親口讚賞,言曰:「陳璸居官甚優,操守極清。朕亦見有清官,如伊者朕實未見;既從古清官,亦未見有如伊者。」[5]

紀念

臺南北極殿供奉的陳璸像
  • 臺灣臺南市北極殿,便刻有陳璸的神像予以祭祀。該廟亦有陳璸所獻的「辰居星拱」匾,落崁年份是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仲冬[2]
  • 臺南孔廟的古物保存暨展覽室內,留有一面陳璸於癸巳年落款的石碑。

參考文獻

  1. 「雷州府志」:『陳璸,海康東湖村人』【按「陳氏家譜」:『村名又稱南田。雍正二年,移居郡城東門內;在府縣城隍廟之前。廟旁舊有鐘樓,故今咸曰「鐘樓陳氏」』。
  2. 卓克華. . 揚智文化. 2003-11: 頁244. ISBN 957-818-526-X.
  3.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 . 中華書局. 1984: 頁2229–2230.
  4. 「福建通志」本傳:『當屬纊,一綈袍,覆以布衾而已。屬員入視,莫不感涕;民有相向哭於途者』。「家傳」:『公自筮仕古田至為巡撫二十年,孑身於外,未嘗延致幕客。父子睽隔數千里,不能具舟車通往來。傔從一、二人,官廚惟進瓜蔬:皆人情所萬不能堪者。而公恬然處之,終其身』。「請祀鄉賢呈」:『始終惟凜四知,出處皆同一節』。
  5. 民國·趙爾巽等,《清史稿》(卷277):“未幾,卒於官。遺疏以所貯公項餘銀一萬三千有奇充西師之費。命以一萬佐餉,餘給其子為葬具。尋諭大學士曰:‘陳璸居官甚優,操守極清,朕所罕見,恐古人中亦不多得也。’”
  • 劉寧顏編,《重修臺灣省通志》,臺北市,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康熙起居注v.3》(北京市:中華書局,1984年,第一版),頁2229-2230。
官衔
前任:
盧承德
臺灣府臺灣縣知縣
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上任
繼任:
王仕俊
前任:
周元文
福建分巡台灣廈門道
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上任
繼任:
梁文科
前任:
周元文
臺灣府知府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兼攝
繼任:
馮協一
前任:
滿保
福建巡撫
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上任
繼任:
呂猶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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