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應舉

董應舉1557年-1639年),字崇相,號見龍福建閩縣龍塘(今屬連江縣琯頭鎮)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工部侍郎

「大埔石刻」董應舉書法,記沈有容擊敗倭寇之事。

生平

歷任教授主事大理寺太常寺少卿太僕寺卿河南監察御史,經理天津榆關屯務,政績卓越。後任工部侍郎兼理鹽政,被巡鹽御史陸世科彈劾為「侵犯職務」,不久魏忠賢傳旨詰讓,又被御史徐揚先彈劾,而罷黜崇禎初年復官。頗有政聲。

事跡

董应举為秀才時,祖傳祭田不少,價值約二百兩銀,但在两广总督陳孔麟家兩田交界之中。當時陳孔麟之子礼部尚书陈长祚打算合併土地,於是多次向董應舉洽談買地事宜,董堅稱「祖先產業,不能讓人」,嚴詞拒絕。长祚怒甚,後竟勾結官吏,強迫應舉賣田。應舉不得已將田售出,陳家立即以白銀二百多兩的佛頭銀付款,且稱「我價不低於市價,未愧對汝,汝在外買田為業祭祖即可。」董怒答:「既失祖業,愧對祖先,取銀何用?」於是將手上的銀幣一枚一枚擲入萬壽橋(今日解放大橋)下潭水之中,立誓考取科舉,以便報復,賭咒曰:「誓言有驗,水神為鑒,學不成名,有如此銀!」從此鄉民稱此潭為掷金潭。

董应举離家,行至福清,拜葉向高為師,苦練文筆,後入定光古佛廟,闢齋修煉,三年幾乎不出廟門。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進士。據說陳家族有人橫行不法,董应举致書福建巡按,欲治以罪。陳家調停無效。於是請葉向高調解,葉向高建議,将陈长祚之女嫁與董应举之子,結為姻親,其家人也痛改前非。從此為善。擲金立誓一事,從此傳聞於鄉里,成為美談。

紀念

傳說董应举為官剛直,對百姓寬宏有度,死後被奉為神祇福建有三處建祠祭祀,分別是福州朱紫坊董見龍祠連江青芝山董公祠、武夷山見龍祠。

或許因為其曾擲金立誓,民眾認為董应举歿後成神,守護誓言,能解決民間糾紛,俗說臺灣臺北新莊地藏庵奉祀的「賭咒之神」董大爺,即為董應舉。

資料來源

  • 《明史》列傳第一百三十
  • 《連江縣志》
  • 林明賓.《福州史話》.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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