蕃地 (能高郡)
蕃地,為1920年至1945年間台灣日治時期行政區劃中一種特殊制度,在原住民部落未設街,而由郡役所直接管轄,郡役所警察課於各社設立警察分室管理。
1920年(大正九年)台中州能高郡設立之初,所管轄之蕃地範圍包括今南投縣仁愛鄉全境、國姓鄉東北部、魚池鄉東北部,及台中市和平區東半部。1927年(昭和二年)1月30日,公告カヨ社、カイヤイ社、シカヤウ社(即今台中市和平區部分)劃歸同州東勢郡管轄,並於同年2月1日實施。[1]
行政區
參考來源
- 府令第五號「大正九年府令第四十七號中左通改正」,臺灣總督府府報第26號,昭和2年1月30日
- 《臺灣總督府行政區域便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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