藩部

藩部清朝特有的政治、地理概念,一般指清代中國境內由理藩院管理的蒙古青海西藏新疆以及東北地區具有一定自治權利的部族,被朝廷視為“藩籬”。

1840年的清朝疆域,  淡紫色部分为藩部

藩部的形成

藩部納入清朝版圖的過程多種多樣。內蒙古科爾沁喀喇沁等部通過聯姻或會盟,成為後金的臣屬。札魯特、巴林等部落在皇太極以武力征服與誘降、招撫並用的情況下投奔後金。青海的和碩特部、西藏達賴喇嘛起初是朝覲、入貢並接受冊封,後來才接受清朝的統治。外蒙古喀爾喀三汗、衛拉特蒙古杜爾伯特部 (綽羅斯氏)舊土爾扈特部則是舉族前來歸附清朝。新疆哈密吐魯番在清軍征伐準噶爾的過程中倒戈歸附。唐努烏梁海阿爾泰烏梁海、新疆回部等經朝廷派員招撫後歸附,不久反叛,後又被平定。對於蒙古察哈爾部準噶爾部,則是以武力征服。

政治制度

蒙古實行盟旗制和札薩克制。新疆回部實行伯克制。西藏設立噶廈管理各地事務,並沿襲帕木竹巴以來的谿制。布特哈打牲部落實行與滿洲相同的八旗制度

區域劃分

在地理上,藩部包括蒙古、新疆、青海、西藏以及黑龍江的打牲部落。《清史稿》:“自松花、黑龍諸江,迤邐而西,絕大漠,亙金山,疆丁零鮮卑之域,南盡崑崙、析支、渠搜,三危既宅,至於黑水,皆為藩部。[1]

蒙古

青海

  • 青海蒙古
  • 玉樹等四十族(後合併為二十五族)
  • 環海八族

西藏

  • 阿里
  • 喀木(康)

新疆

黑龍江

藩部的屬國

西藏周邊的一些部族,或尊崇藏傳佛教,或為藏人後裔,在政治上和宗教上附屬於西藏。主要有:

其中拉達克曾為阿里三圍(麻域、布讓古格)之一,是西藏版圖以內的部落。鸦片战争前夕,拉達克被克什米尔锡克王国所属的森巴人(道格拉人)吞并。[2]

参考文献

注释

  1. 《清史稿》卷五百十八藩部傳
  2. 《清代藩部研究》,第47頁

参考書目

  • 欽定皇朝通志》,商務印書館《萬有文庫》影印乾隆殿本
  • 嘉慶重修《大清一統志
  • 光緒《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複制中心影印光緒殿本
  • 清史稿》,中華書局點校本
  • 祁韻士著,張穆改定,包文漢整理,1987,《清朝藩部要略稿本》,哈爾濱:黑龍江教育出版社
  • 張文江,2001,《清代藩部研究》,哈爾濱:黑龍江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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