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阿莫
谷阿莫(1986年1月1日-,英文名:),本名:仲惟鼎(羅馬拼音:Zhong Wei-Ding),是一位臺灣網路名人,知名於YouTube等影音社群。在YouTube擁有大量訂閱者,憑藉使觀看者可以快速瞭解電影劇情,並穿插個人詼諧評閱而聞名。除電影解說系列之外,也創作改編故事系列、教你用嘴做菜等系列影片。與此同時,他也是「知識糖果數位社群媒體股份有限公司」的執行長[1][2]。
谷阿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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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拼音 | Goo A-mo、Zhong Wei-Ding |
英文名 | |
本名 | 仲惟鼎 |
性别 | 男 |
出生 | 仲惟鼎 1986年1月1日 臺灣臺北市 |
居住地 | 臺灣臺北市 |
国籍 | 中華民國 |
语言 | 漢語 |
教育程度 | 龍華科技大學資訊網路工程系學士 |
职业 | YouTuber |
活跃时期 | 2014年— |
知名于 | 將好幾部總時數長達數個小時的系列電影或電視劇,利用2至20分鐘以幽默式個人風格評論。 |
奖项 | WebTVAsia Awards 超級紅人節 2016.2017微博十大影響力 2016優酷土豆自頻道TOP100 2016韓國頒獎典禮優質頻道 2016頭條號出人意表 2017今日頭條金秒獎入圍 微播易年度最具投資價值自媒體 |
知識糖果數位社群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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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類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 54048847 (查) |
成立 | 2013年 |
代表人物 | 董事長:仲惟鼎 |
總部 | 中華民國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172號7樓 |
業務範圍 | 台灣 |
产业 | 資訊軟體服務業 |
總資產 | 新臺幣5,000,000元 |
實收資本額 | 新臺幣3,210,000 元 |
谷阿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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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國籍 | 中華民國 | |||||||||
職業 | YouTuber | |||||||||
YouTube资料 | ||||||||||
活躍年代 | 2016年至今 | |||||||||
訂閱 | 1,950,000 (2021年1月25日) | |||||||||
總 | 907,277,711 (2021年1月25日) | |||||||||
播放按鈕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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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6月底7月上旬,其YouTube主頻道已經有超過190萬名訂閱者[3]。
經歷
- 儘管依然持續製作「X分鐘看完一部XX的電影」系列影片,但谷阿莫在2018年起嘗試轉換跑道,創立自家鳳梨酥品牌。2019年,谷阿莫開設頻道「谷阿莫Life」製作其他主題影片,以實做方式實驗好萊塢電影中難以置信的橋段與動作。
批評
著作權侵權爭議
- 針對有無侵權問題,媒體報導谷阿莫強調不會有人看完10分鐘的影片,就認為自己看完了原作,更指出,透過這系列自己創作的影片,表達了自己的想法,「也讓更多人了解電影生態,使某部分乏人問津的電影有更多人知道,甚至增加票房收入」,堅稱自己的影片符合「評論、研究、解說、教學或新聞報導」的原則,也就是符合著作權合理使用原則在網路上的適用。[13]
- 但專精《著作權法》的台北地檢署前檢察官、律師徐仕瑋認為,谷阿莫在重製、公開傳輸、改作部分,都沒經過片商同意,雖他堅稱影片沒營利、收費,但最近傳出他的事業獲得中國大陸A輪投資,影片還是可能偏向商業目的,不能算是合理使用,有侵權問題。[14]
- 學者章忠信表示,片商認為谷阿莫剪輯網路非法影片構成侵害著作權,不該是關鍵點,同時指出若是單純濃縮原版就不宜主張合理使用,但若是用在揶揄嘲諷原著,則有很大合理使用空間。[15]政治大學法律系馮震宇教授也指出,在判斷是否侵害著作權時,要先確定該作是否有著作權存在,其次則要探討著作權是否有效,接下來則是根據「接觸+實質近似=侵權(Access + Similarity = Infringement)」的公式判斷是否構成侵權。若構成侵權,才要判斷其利用是否構成合理使用(Fair Use,英國體系稱為Fair Dealing,大陸法系稱為著作權之限制),因此合理使用乃成為是否最終構成侵害著作權的關鍵,也是著作權法最富爭議性的問題之一。谷阿莫能否全身而退,就看法院是否採納他的合理使用主張了。根據美國司法實務經驗,原著作轉化的程度越高,就越不需要考慮營利與否的問題。[16]
- 主管著作權法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組長毛浩吉指出,著作權法52條、65條,分別針對「合理使用」訂出嚴格規範,必須基於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才能在合理範圍內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毛浩吉強調,前提是當事人必須有自己的著作,在寫書、發表論文等狀況下,可合理引用他人作品。因此,谷阿莫剪輯的影片中,自身著作的成分將是關鍵。此外,雖然谷阿莫主張自己剪輯的影片上網分享未收費,不屬於營利性質。不過毛浩吉強調,相關電影經谷阿莫加註嘲諷評論後,一旦影響權利人經濟利益或商品價值,造成權利人損失,即使不具營利性質仍然觸法。[17]
- 智慧局称對於這樣的網路創作,著作權法也不是一味限制。近年著作權修法中,就曾討論過是否要為「詼諧仿作」(Parody)做出特別規範,給予較大的合理使用空間。不過,官員表示,由於國內權利人很難接受kuso,合理使用條件也有很多爭議,最後沒有放入修法草案中。[18]
- 在台北地檢署起诉后,知名影評人膝關節說,這場官司即便輸掉,對谷阿莫來說絕對是不痛不癢,甚至還可以激起一票「不管怎樣我們就是會同情輸掉官司的弱者」聲浪。[19][20][21]
相關條目
參考資料
- 陳暉. . 台灣蘋果日報. 2016-12-01 [2016-12-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2-02).
- 陳暉. . 台灣蘋果日報. 2016-12-01 [2016-12-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2-02).
- . YouTube. [2017-04-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5-17).
- 呂志明、吳珮如. . 蘋果日報. 2017-07-27 [2017-09-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14) (中文(台灣)).
- 張宏業. . 聯合新聞網. 2017-08-24 [2017-09-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14).
- . [2018-06-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08).
- 「X分鐘看完XX電影」涉侵權 谷阿莫被起訴
- . [2018-06-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12).
- YouTube上的WebTVAsia Awards 2016 - Part 2,始於14分51秒(英文)
- 谷阿莫 AmoGood【妖豔賤貨】Official MV
- 人渣文本:電影殺手谷阿莫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蘋果日報.2015-03-15
- . 自由時報. 2015-12-05 [2015-1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2-06).
- 何文君. . TVBS新聞網. 2017-04-24 [2017-09-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7-03).
- 賴又嘉、孫友廉. . 蘋果日報. 2017-04-25 [2017-09-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14) (中文(台灣)).
- .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7-04-25 [2017-09-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14).
- 馮震宇. . 聯合新聞網. 2017-06-06 [2017-09-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14).
- 陳家蕙. . NOWnews 今日新聞. 2017-04-25 [2017-09-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14) (中文(台灣)).
- 高詩琴. . 噓!星聞. 2017-04-25 [2017-09-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14) (中文(台灣)).
- 谷阿莫X分鐘看完電影系列遭北檢起訴 台視新聞TTV NEWS 發佈日期:2018年6月7日
- . [2018-06-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09).
- 谷阿莫遭起訴 膝關節:對他來說不痛不癢 三立新聞網 2018/06/07 16:04:00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外部連結
- WebTVAsia首頁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谷阿莫的Facebook專頁粉絲頁
- 谷阿莫的新浪微博
- 知識糖果數位社群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優酷網上的谷阿莫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的自頻道
- 騰訊上的谷阿莫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的自頻道
- Bilibili上的谷阿莫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的自頻道
- 微信個人公眾號名稱:谷阿莫AmoGood
- YouTube上的主頻道【谷阿莫】頻道
- YouTube上的谷阿莫Life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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