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落

跳落是生物或物體透過自身力量從高處跳到低處的一种动作。

方法

从高层建筑上一跃而下是比较有代表性的做法,其他的包括从断崖上或者天桥上跳下,甚至是从飞机上跳下。由于自杀的人数很多而闻名的地点,包括日本栃木县日光市華嚴瀑布福井县坂井市東尋坊東京高島平住宅區以及美国旧金山金门大桥等等。

起跳的地点越高,着地时的动能就越大,受到地面的冲击也越大。身体各部位可能出现脱臼骨折、破损及破裂等现象。当着地的地点为沥青地面或者岩石的时候,常常发现和生前完全变了样的尸体,可以说是最不忍目睹的死法之一。如果落下途中碰到了树木或者灌木,缓解了速度,或者是落下时以脚落地,则可能不会受到致命伤。不过重伤难以避免。

坠落而死的人可能因为身体多处受伤,发生休克而死,也可能不能立即死亡,而要忍受长时间的痛苦。

从45米以上的高度跳到地面,或者从75米以上的高度跳至水面就可以确保死亡。不过实际自杀者所选择的高度经常是小于这个高度,这也体现了他们的踌躇。

殃及无辜

在跳楼自杀时,有时候会击中下方的路人,给他造成致命的伤害。甚至有“跳楼的人没有死,被砸的人死了”这样的事例。被砸的人的亲属可能起诉跳楼的人的亲属要求赔偿。有些自杀者被怀疑是故意砸人,或者在知道砸到人的可能性很高的情况下跳楼。砸到人的跳楼者中,女性的比例略高。

如果建筑的管理者能严格控制通向楼顶的出入口,并利用摄影机或者探测器加强防范,可以让自杀者无法进入楼顶。也可以在建筑物的周围张起网,减少第三者被卷入的可能。

根据日本厚生省的数据,7.1%的男性自杀者选择跳楼,在自杀手段中排第3位,女性自杀者有12.8%选择跳楼,佔第2位。不同地区的比例有所不同,在高层建筑多的城市,这个比例明显高于其他地区。

被砸/險被砸的例子

过去曾多次发生被砸/險破砸的例子。

#事件地點發生時間簡述
1台北縣三重市
(今新北市三重區)
2004年(民國93年)1月30日路人當場死亡,墜樓者送醫不治
2高雄市2005年(民國94年)3月女子跳樓,大樓管理員衝過去抱住,女子多處骨折和腦出血,管理員輕傷無大礙
3台中2007年(民國96年)情侶爭吵,女子跳樓,男子在一樓接,結果女子輕傷,男子不治
4台北縣中和市
(今新北市中和區)
2008年(民國97年)7月27日墜樓者壓死路人,墜樓者重傷
5台北縣
(今新北市)
2008年(民國97年)8月墜樓者不治,路人胸椎挫傷但無生命危險
6台北縣
(今新北市)
2009(民國98年)年9月非自殺,墜樓為3歲孩童(2006年(民國95年)出生)
7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2011年(民國100年)3月跳樓者死亡,路人無礙
死者家屬賠償路人3000元新台幣
8新北市三重區2012年(民國101年)3月14日跳樓者壓損汽車,輕傷
9新北市永和區2014年(民國103年)8月跳樓者壓毀鄰樓屋頂掉落最頂層住戶床上,重傷
10台北市文山區2014年(民國103年)8月7日跳樓者壓到一名路人,2人在送醫前均無生命跡象
11南投縣草屯鎮2016年(民國105年)4月26日跳樓者壓到一名賣菜婦人,賣菜婦人當場死亡,跳樓者送醫急救後不治
12台北市建國北路二段2016年(民國105年)10月1日跳樓者撞破遮陽板後壓到一名汽車零件店員工,汽車零件店員工送醫後沒有生命危險,跳樓者送醫急救後不治
13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2017年(民國106年)7月19日跳樓者壓到一名等待出車的客運司機,司機頭頂撕裂傷,送醫包紮後無大礙,跳樓者送醫急救後不治
14台中市中友百貨2018年(民國107年)6月25日墜樓者百貨頂樓墜樓壓毀一樓專櫃,送醫急救後不治
15基隆市2018年(民國107年)5月15日跳樓者壓毀計程車,送醫後撿回一命
16台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二段與西藏路口附近2018年(民國107年)7月12日墜樓者與路人皆重傷
17 日本大阪府梅田鬧區HEP FIVE購物中心 2020年10月23日下午5時50分左右 男高中生從HEP FIVE頂樓跳樓,正好壓在路過的女大學生身上。男高中生當下死亡,重傷女大學生送醫後不治。[1]
18新北市樹林區太元街2021年(民國110年)2月5日墜樓者傷重不治. 吳姓路人昏迷搶救中
  • 2005年8月1日中午12点左右,前港隊乒乓女將許素虹在她位於香港灣仔霎西街的訓練中心教授徒弟時,一名肥胖女子從20樓天台墜樓,洞穿一樓訓練中心屋頂,險擊中許素虹,墜樓女子死亡。[2]
  • 2007年9月3日下午5点左右,广州大学城广东药学院校区3号宿舍楼下的一名大二女生被从7楼坠下的男子砸倒在地,送医院抢救无效后于当晚死亡。男子经抢救后脱离了生命危险。律师表示,砸人者要承担民事赔偿[3]
  • 2007年11月6日東京都豊島区池袋的“池袋Parco”(八层)的楼顶,无业女性(25岁)跳下、住在千叶县的男性公司员工(38岁)被击中。女性死亡,男性重伤[4],并在11月10日死亡[5]
  • 2008年3月25日,住在東京都立川市高松町三号街的一所楼房(14层)中的无职业男性(53岁)从11层跳下,击中了楼下骑自行车通过的女性(46岁)。男性死亡,女性左大腿骨折[6]
  • 2010年2月9日,香港馬鞍山耀安邨一名70歲林姓老婦不慎墮樓,自高處墮下時壓死50歲寡婦陳貴妹,兩人同告死亡[7]。不幸的是,陳氏亡夫譚勝2007年在銅鑼灣興利中心(現為希慎廣場)拆卸地盤天秤倒塌意外中慘死。
  • 2013年7月29日,香港小西灣邨39歲婦人陳月琴從26樓走廊跳樓自殺,壓死19歲自安徽來港探親的青年謝子洋。[8]
  • 2014年12月4日,一名从广州荔湾广场南塔5楼纵身跳下的男子将一名过路的广场内档主砸伤,被砸者经抢救无效身亡,跳楼男子骨折被送医院救治。随后警方对这名不肯透露实情的跳楼男子产生怀疑,经核查,意外发现此人正是17年前制造羊城第一惊天大案、在荔湾区沙面持枪打伤民警并抢走民警配枪的逃犯林锦成。[9]
  • 2016年9月11日,香港油麻地停車場47歲男子吳家榮從8樓跳樓自殺,壓中一名途經的49歲女子吳苑霜,男子送院搶救後不治,女子頸椎至盆骨俱有骨裂及移位,傷勢危殆。[10]
  • 2019年9月6日,香港葵涌怡勝花園55歲無業婦從高處跳樓自殺,壓死74歲身處平台的三樓女戶主。
  • 2019年12月24日20时20分许,31岁男子李某从重庆沙坪坝区三峡广场一公寓楼跳楼自杀,砸中两名艺考女生,三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1]

各种各样的跳落

为了娱乐的“跳落”

从高处安全跳下的方法有若干种,高空彈跳是其中的一种,作为体育比赛的项目,则有跳伞跳水。另外,也有从悬崖或者高层建筑背着降落伞跳下的行动。在没有许可的情况下从高处跳下可能会被警察逮捕,从各种意义上来说,都是很危险的活动。

从火灾现场的“跳落”

在高层建筑着火时,有时人们会为了求生而从高处跳下。人们采取这种行动的原因之一是在火灾时,建筑周围的空气被加热,从而看地面感觉要比实际的接近,于是产生了“跳下去也许会没事”的错觉。这种现象可以说是看到了地面的海市蜃楼。 而更基本的原因,是他們寧可選擇跳樓也不願痛苦的被燒死。例如嘉利大廈大火中從起火樓層跳下來的被困者[12]

九一一事件发生时,在燃烧部分以上的人,有多人选择了跳下,消防队员、急救队员和避难者也有被砸中殒命的。

跳落而死的名人

参考文献

  1. . www.cna.com.tw. [2021-02-07] (中文(台灣)‎).
  2. . Apple Daily 蘋果日報. [2020-12-06] (中文(香港)‎).
  3. . 南海网. 2007-09-05 [2020-12-06].
  4. 池袋パルコから女性飛び降り自殺、巻き添え男性が重体 读卖新闻
  5. . MSN産経ニュース. 2008-02-18 [2020-12-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7-25).
  6. 飛び降り巻き添えで女性重傷 東京・立川のマンション 朝日新闻
  7. . 太陽報. 2010-02-10 [2020-12-06].
  8. . Apple Daily 蘋果日報. [2020-12-06] (中文(香港)‎).
  9. . 信息时报. [2016-05-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6-11).
  10. . Apple Daily 蘋果日報. [2020-12-06] (中文(香港)‎).
  11. . 黔讯网. 2019-12-28 [2019-12-30].
  12. 「看病遇大火 死生一念間 墮樓人供述15樓掉下4樓」,《明報》,1997年3月26日(繁體中文)

外部連結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