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工商部
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設商部,同時矿务铁路总局併入商部。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工部併入商部,改為農工商部,改平均司為農務司、通藝司為工務司,以鐵道等事劃歸郵傳部,保惠司為商務司。增置郎中各一人,員外郎、主事各二人。併司務廳會計司為庶務司,省司務二人,增郎中一人,員外郎二人,主事四人。宣統三年(1911),改尚書為大臣,侍郎為副大臣。
大清政府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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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商部 | |
機構概要 | |
成立時間 | 宣统三年四月初十(1911年5月18日) |
前身機構 | 商部 工部 |
解散時間 | 宣统三年十二月廿五日(1912年2月12日) |
机构首长 | 农工商大臣:张謇(末任) 农工商副大臣:熙彦(末任) |
上级机构 | 内阁 |
農工商部是清政府於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設立的中央機構,總管農業、工業、商業事務。
中華民國建立後,南京臨時政府改設實業部。北洋政府時,分設為農林部和工商部。
參考文献
- 《清史稿》卷一百十九 志九十四 職官六新官制 農工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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