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友濂
邵友濂(1840年-1901年),原名維埏,字筱春,一作小村。浙江餘姚人,為清朝的政治家與外交家,曾任台灣巡撫。父邵燦,兄邵曰濂,太常寺卿,与李鸿章為亲家,有孙邵洵美,著名作家、詩人。
邵友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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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湖南巡撫 | ||
籍貫 | 浙江餘姚縣 | |
族裔 | 漢族 | |
字號 | 字筱春 | |
出生 | 道光二十年(1840年) | |
逝世 | 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 | |
親屬 | 父邵燦,兄邵曰濂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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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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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 1862年 清同治元年 以監生身份捐官,加恩以工部員外郎僅先補用
- 1865年 清同治四年 中乙丑補行辛酉、壬戊兩科鄉試舉人
- 1871年 清同治十年 補工部虞衡司員外郎
- 1874年 清同治十三年 以御史記名,補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漢章京。
- 1879年 清光緒五年九月 出使俄羅斯署理俄羅斯欽差大臣
- 1881年 清光緒七年三月 出使俄羅斯大臣曾紀澤奏派友濂回京齎送改訂俄約章程、地圖等件。總理衙門王大臣奏準,仍留總理衙門當差
- 1882年 清光緒八年 補江蘇省上海道道員,兼江海關道。李鴻章決心打擊接近左宗棠的錢莊大亨胡雪巖,向邵友濂表示「白銀更勝白米,錢根即是命根」,命拖延胡雪巖的款項,於是邵友濂遲撥胡雪巖的餉款二十日,導致胡雪巖週轉不靈。
- 1883年 清光緒九年 中法戰爭期間邵友濂出面處理台灣防務
- 1886年 清光緒十二年 補授河南按察使
- 1887年 清光緒十三年 遷臺灣布政使
- 1889年 清光緒十五年六月 補授湖南巡撫 十二月兼署湖南提督
- 1891年5月9日 清光緒十七年 補授第三任台灣巡撫
- 1894年 清光緒二十年 中日甲午戰爭爆發,邵友濂與號稱知兵的布政使唐景崧不合,請調湖南巡撫,1894年10月13日因病告假,這期間唐景崧暫代職務,直到1895年5月7日,朝廷才正式批准[1]。
- 1895年 清光緒二十一年 張蔭桓、邵友濂為全權大臣赴日和談。
1月26日 張蔭桓、邵友濂一行經上海東渡。
1月31日 到達日本廣島。在中國代表到達廣島之前,日本宰相伊藤博文與外務大臣陸奧宗光以『媾和之機尚未成熟』,密議待中國代表到達日本後,第一步先檢查中國代表的全權委任狀,如有瑕可指便藉口拒絕開議。
2月1日 中日議和代表在廣島縣廳舉行第一次會晤。伊藤與陸奧按著事先計議好的陰謀,硬說中國議和代表授權不足,拒絕開議。實際上,張、邵不但隨身攜有授權證書,並以書面形式正式聲明『中國代表「授有議定條款、簽名蓋印的全權」』。但日本代表故意破壞談判,不於理會。清政府拍給張、邵的電報也予扣留,拒不交出。又藉口廣島是軍事重地,不准敵國人員滯留為由,將中國代表逐往長崎。
2月7日 清政府照會日本,表示願意按照日本的意圖修改全權證書,乞求准張、邵繼續留日本談判。日本政府悍然加以拒絕。指明清政府必須另派「攜帶正當全權委任狀之有名爵資格之全權委員」來日談判。
2月12日 將中國代表由長崎逐回中國,和談決裂。
邵友濂回國後便奏請開缺,不久因病免職。
評價
邵友濂出任台灣巡撫期間,任內設臺灣省通志局,修建省後臺灣通志。移雲林縣治至斗六門(今斗六市),原縣治林圯埔(今竹山鎮)設分防縣丞。設台北府南雅理番捕盜同知。邵友濂停止絕大部分劉銘傳時期的新政建設,廢止煤務局、礦油局、番學堂等建設並明訂以臺北為省會。
邵友濂停辦新政的舉措,長久以來被解讀為其目光淺短。但邵友濂暫緩新政建設與措施,的確讓臺灣嚴峻的財政問題及原住民被迫害至反抗的問題獲得喘息。且將省會遷移至臺北的政策也進一步改變了臺灣自古以來南重北輕的狀態,對日後臺灣的重北輕南發展產生重大影響。
家族成员列表
參考文獻
- . 博客來: 92–95. [2019-0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09).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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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吳本杰 |
台灣布政使 1887年 - 1889年 |
繼任: 沈應奎 |
前任: 王文韶 |
湖南巡撫 1889年 |
繼任: 張煦 |
前任: 沈應奎 |
福建臺灣巡撫 1891年~1894年 |
繼任: 唐景崧 |
前任: 王廉 |
湖南巡撫 1894年 - 1895年 |
繼任: 德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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