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卓堅

郭卓堅英語:1940年4月29日),外號「長洲覆核王」,香港人,持中華民國護照英國公民身份。父親為中華民國國民革命軍軍官,小時候舉家前往重慶,待香港重光後才回港讀書[1]。他早年就讀東華三院李志雄紀念小學(昔日位於筲箕灣東大街、前稱東華三院第二小學)和天主教鳴遠中學[2]。在1950年代於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畢業[3],1989年前曾任職司法機構。1989年到北京聲援學運,6月7日他在北京被帶到上海公安招待所軟禁一年,幾經波折才回到香港。港英政府後來知道他被中共軟禁,給予他居英權,更曾建議他離開香港,但他沒有想過移民。自1996年起他搬進香港離島長洲享受退休生活,自言喜歡寧靜,對物質上無欲無求,但追求司法公義[4]。他也是東堤小築業主立案法團主席[5]

Kwok Cheuk-kin
郭卓堅
性别
出生 (1940-04-29) 1940年4月29日
日佔香港
国籍 中華民國
 英國
永久居留权 香港
 英國
教育程度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士
母校東華三院李志雄紀念小學
天主教鳴遠中學

2006年因運輸署批准新渡輪中環至長洲航線加價,郭卓堅首次作出司法覆核(Judicial Review,簡稱JR)申請[3],此後10年下來,在公眾利益相關的事項上超過30次提出司法覆核。他聲言為長洲島民爭取權益,如當局計劃在石鼓洲興建焚化爐和長洲非法殯葬造成污染等問題等[4]。後來目光放大至全港,包括香港電視網絡不獲發牌、政改諮詢報告、立法會遞補機制2015年鉛水事件[4]、要求取消新界原居民丁屋權利、要求星光大道擴建重新公開招標、要求禁止執行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等事件。[6]

2017年10月13日,擁有居英權的郭卓堅向《香港01》記者透露,自己已萌去意,認為「香港已經無法治,不值得留戀」,打算2018年夏天赴英國終老。[7]其實,郭卓堅並沒有實際離港的意圖,他繼續其司法覆核行為,在2019年因理大事件敗訴,而欠下巨款,導致日後被判破產[8]

事件

勝訴方面,長洲鄉事委員會在長洲海濱亭無牌為居民進行殯儀儀式,造成滋擾,但食環署拒絕執法,郭卓堅提出司法覆核,獲判勝訴。

敗訴方面,雖然他每次也會申請法律援助,但就鉛水事件的司法覆核,郭卓堅未及獲批法援,法院便開庭處理,法庭終不受理郭的覆核申請,郭更須賠上50萬港元堂費。

破產

郭卓堅被指因4宗案件而拖欠政府訟費逾156萬元,2020年5月遭律政司入稟申請破產。郭卓堅沒有到庭應訊,7月8日被法庭頒布破產。[9]

参考来源

  1. . 眾新聞. 2017年10月23日 [2017年10月2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10月23日).
  2. KCC's alma mater, print screened on 2018-12-20
  3. . 香港文匯網. 2016年12月7日 [2016年12月2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12月8日).
  4. . 香港01. 2016-11-13.
  5. . 東方日報 (香港). 2017年6月9日 [2017年6月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6月9日).
  6. 李雨夢. . 明周. 2016-11-19 [2017-1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15).
  7. 潘希橋. . 香港01. 2017-10-13 [2017-10-13].
  8. 郭卓堅就理大事件覆核敗訴
  9. 郭卓堅拖欠政府訟費逾156萬 官頒令破產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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