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傑 (1990年)

鄭文傑英語:1990年10月10日),香港人,曾經擔任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館蘇格蘭國際發展局(SDI) 貿易及投資主任一職,因於2019年反送中期間发生的鄭文傑失蹤事件聞名[1]。2020年6月26日,鄭文傑獲得英國政治庇護,並持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包含香港特別行政區)民主運動表态[2]。2020年7月31日鄭文傑因煽动分裂国家、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香港警方通缉。[3]

鄭文傑
英文名
出生1990年10月(30歲)
 英屬香港
居住地 英國(2019年12月-)
国籍 英國國民(海外)
中国香港
语言粵語、國語、英語
教育程度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學士(政治學系國際關係組)
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歐洲政治經濟學碩士
职业前英國駐香港領事館僱員
刑事状况煽动分裂国家、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

背景

鄭文傑在香港屯門生活到中學畢業。2010年到2014年,鄭文傑就讀國立臺灣大學政治系國際關係組,在此期間曾在北京大学东京大学做過短期交換生。[4]

從國立台灣大學畢業後,鄭文傑於歐洲在台商務協會(ECCT) 就職,其後赴英就讀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歐洲政治經濟學理學碩士(MSc in Political Economy of Europe),並於2017年畢業。[5]

2017年末鄭文傑回到香港,成為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館蘇格蘭國際發展局(SDI) 貿易及投資主任。

2019年8月郑文杰赴深圳市出差,深圳公安聲稱鄭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被深圳市罗湖警方行政拘留15日。[6]

英国当局在此事声称郑文杰遭酷刑等不公正对待问题。深圳罗湖警方随后对此事进行通报及提供了两段当事人的影片进行澄清,其中影片展示郑文杰对其嫖娼事实供认不讳,其後鄭於BBC節目中稱為中國官方強迫認罪。 [7][8][9]

2019年11月底,鄭文傑流亡倫敦尋求政治庇護,申請於2020年6月26日獲批,鄭文傑是首名獲政治庇護的香港公民兼英國國民(海外)(BNO)護照持有人,可以在英國逗留5年後申請永久居留權及英國公民資格。[10]

經歷

鄭文傑失蹤事件

宣佈與家人斷絕關係

2020年1月10日,鄭文傑在Facebook發帖宣佈與香港及中國內地的家屬斷絕關係,以免他們受到騷擾[11]。後来,鄭文傑接受香港《眾新聞》採訪時表示,在斷絕關係聲明發出的兩小時前,母親罕見地在WhatsApp上發訊息要求和他通話。母親在電話中大罵鄭文傑日前接受《大紀元時報》的採訪,透露遭內地人員扣查及審訊的細節。她又要告訴鄭文傑,即使鄭不兼顧自己的安危,也要兼顧女友的安危,這讓鄭文傑感覺很奇怪,因為母親以往不會對他說這種話。他回想起之前遭內地警方審訊的經歷,當時警方了解到他最緊張女朋友,懷疑這次會否有人透過他母親向他傳話。後來,他意識到母親那邊好像開了電話揚聲器,懷疑有人在監聽母子通話。鄭文傑擔心當局對自己的監控逐漸加劇,為保證家人安全,於是公開斷絕關係[12]

獲得英國政治庇護

鄭文傑於2020年7月1日召開線上記者會表示去年底向英國內政部申請政治庇護,申請已在6月26日獲批,他表示自己是首名香港公民及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持有人(BNO) 獲英國當局給予政治庇護,可在英國逗留5年,及後可再申請永久居留權及英國公民資格。

鄭文傑接受視像訪問時說,相信英國內政部的制度公正,曾作兩輪面試,他需要交出文件及證據,內政部亦諮詢英國外交部,核實他是否受政治迫害。鄭文傑說,在面試中向英國當局表示,他受內地行政拘留期間的遭遇,包括受酷刑對待、迫供、要脅等。鄭文傑相信,他的政治庇護申請獲批,反映英國政府正對一国两制逐漸失去信心。

鄭文傑說,他的案例可作為先例,希望可幫助香港其他需要政治庇護的人。他又說,自己是被政治迫害的難民,促請中央及香港政府,尊重聯合國難民公約,不應干預外國的司法主權,而在港區國安法通過後,他相信自己會有人身安全威脅。[13]

被香港警方通缉

2020年7月31日,有消息指出,香港警方通緝6名流亡海外人士,其中鄭文傑以“涉嫌煽動分裂國家,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被通缉[14]

请求韩国暂停与香港及中国内地的引渡协议

2020年9月18日,郑文杰与刘康联名去信韩国外交部部长康京和,表示韓國作為自由世界重要的一員,请求韩国暂停与香港及中国内地的引渡协议。[15]

个人观点

2019年11月20日,在《記錄:國家的敵人》[16]中,鄭文傑發布對於事件的完整聲明,表示自己支持民主運動,並且參加了2019年的香港抗爭活動,包括維護和保衛佐敦連儂牆,但在活動期間沒有做任何違法或不正當的事情。並且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館指示工作人員收集有關抗議狀況的信息,以便評估旅遊警示以及是否涉及英國公民。這包括加入Telegram(電報APP)群組、連登討論區,監看各種新聞頻道,以及與抗爭者群組接觸,以便加深了解他們的目標。[17]鄭文傑和英國政府消息人士都堅稱,他的工作並非用任何方式指揮事件,而是純粹地觀察——就像很多大使館所做的公民社會觀察工作。[18]

鄭文傑聲明如下:

1. 對於我所鍾愛並珍惜的每一個人,我並未做出任何傷害他們或令自己感到後悔的事情。

2. 我否認當局對我的任意指控,他們手上所有證據都是透過非法程序獲得的,包括使用酷刑、威脅和強迫。

3. 我不會尋求司法救濟,因為我對黑暗的中國司法系統沒有信心和信任,尤其是在如此可怕的經歷之後。

4. 我將避免提及此案的某些細節和人名,以避免無辜者被曝光而陷入困境。

5. 我之所以大聲疾呼,是因為此案有助了解中國大陸司法程序的缺陷,符合公共利益,但我也盡力保護個人隱私。

6. 我譴責中國共產黨喉舌的獵巫行為,特別是將人貼上「反華」的政治標籤。

7. 我並未完全從經歷過的創傷中恢復過來,並且由於我面臨更大的報復風險,因此我將不對此案作進一步評論。

——Simon Cheng,鄭文傑《記錄:國家的敵人》

參見

參考文獻

  1. . 風傳媒.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22).
  2. . 紐約時報.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8).
  3. . BBC中文網. 2020-08-01 [2020-08-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6) (中文(中国大陆)‎).
  4. . 自由時報.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7).
  5. . 中央通訊社.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2).
  6. . 深圳电视台-第一现场. [2020-08-30].
  7. . 搜狐新闻. 2020-06-18 (中文(中国大陆)‎).
  8. . 英国广播公司.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6).
  9. 中時新聞網. . 中時新聞網. [2020-08-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22) (中文(台灣)‎).
  10. . 蘋果日報. 2020-09-07 [2020-09-07].
  11. . 香港01. 2020-01-10 [2020-08-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6).
  12. . 眾新聞. 2020-01-17 [2020-01-18].
  13. .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1).
  14. 楊婉婷. . 香港01. 2020-07-31 [2020-07-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6) (中文(香港)‎).
  15. . 香港獨立媒體. 2020-09-20 [2020-09-20].
  16. .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04).
  17. .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4).
  18. . BBC中文網.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6).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