醢刑
醢刑,一作酼(拼音:,注音:)刑,也称菹(拼音:,注音:)醢(拼音:,注音:),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酷刑之一,指將是把犯人殺死後,把屍體剁成醢(即肉醬)。相傳這種刑罰是由商紂王所創,用以對付九侯。但也有對於活人使用者。
著名受刑人
- 伯邑考:西伯之子,因激怒妲己,而被商紂王所殺;死後,屍體處以醢刑。
- 九侯:殷商時諸侯,又稱「仇侯」或「鬼侯」,商纣王三公之一,據說他覺得其女兒很美,於是送入紂王宮中當妃子,但紂王卻覺得她很醜,不甘受騙,殺了九侯,還把他的屍體處以醢刑[1]。
- 南宮萬:春秋時期宋國政治人物,殺死宋閔公,被宋人醢之。
- 子路:孔子弟子,衛後莊公與其子衛出公爭位,挾持孔悝,子路為了救孔悝而與衛後莊公的家臣戰鬥,戰死。屍首處以醢刑[2]。
- 子之,燕國相國,受燕王噲之禪讓,公元前314年,齊國攻擊燕國,子之出逃,被齊軍俘虜,被處以醢刑(剁成肉醬)。
- 彭越:汉高祖时梁王,消滅異姓王風潮中被流放,他向呂后求情,呂后卻將他斬首,屍首處以醢刑。
- 兰京:北齐文襄帝高澄的厨师,谋杀高澄,被处以醢刑。
- 来俊臣:武周大臣,被武曌處死,屍體處以醢刑。
- 张钧:金熙宗時文字狱受害者[3]。
參見
注释
- 《戰國策•趙策三》:「昔者鬼侯、鄂侯、文王,紂之三公也。鬼侯有子而好,故入之於紂。以為惡,醢鬼侯。」
- 《禮記‧檀弓上》:『孔子哭子路於中庭。有人吊者,而夫子拜之。既哭,進使者而問故。使者曰:「醢之矣。」遂命覆醢。』
- 《金史·佞幸列传》:『萧肄,本奚人,有宠于熙宗,复谄事悼后,累官参知政事。皇统九年四月壬申夜,大风雨,雷电震坏寝殿鸱尾,有火自外入,烧内寝帏幔。帝徙别殿避之,欲下诏罪己。翰林学士张钧视草。钧意欲奉答天戒,当深自贬损,其文有曰:「惟德弗类,上干天威」及「顾兹寡昧眇予小子」等语。肄译奏曰:「弗类是大无道,寡者孤独无亲,昧则于人事弗晓,眇则目无所见,小子婴孩之称,此汉人托文字以詈主上也。」帝大怒,命卫士拽钧下殿,榜之数百,不死。以手剑剺其口而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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