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简
金简[N 1](满语:,穆麟德:gingiyan,?-1794年),金佳氏,字可亭[1],满洲正黄旗人[2],淑嘉皇贵妃的三兄[3],历任总管内务府大臣、镶黄旗汉军都统、工部尚书、吏部尚书等职,为乾隆年间重臣。
金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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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 金佳(嘉慶初年賜) | ||||||||||
字 | 可亭 | ||||||||||
旗籍 | 初隸內務府满洲正黄旗包衣第四参领第二高丽佐领 嘉慶初抬入满洲正黄旗 | ||||||||||
世居地 | 朝鮮國義州 | ||||||||||
出生 | 不详 大清京师 | ||||||||||
逝世 | 大清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 大清京师 | ||||||||||
諡號 | 勤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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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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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金简出身内务府正黄旗满洲包衣第四参领辖下、由其家族世代管理的高丽佐领[N 2][4][5][1][6][3]。其先为朝鲜望门,世居义州[3]。天聪元年(1627年),金简的曾祖父三达礼随长兄辛达礼[N 3]等人举族归附后金,获授通事官一职[5]。金简的祖父尚明事迹不详;父亲三保曾任巡视长芦盐政、武备院卿,兼任公中佐领等职;长兄金鼎曾为蓝翎侍卫、次兄金辉任兵部满左侍郎[3]。
金简在乾隆中期由内务府笔帖式进入仕途,后任奉宸院卿。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金简升为内务府总管大臣。同年,负责管理武英殿刻书事务,并担任四库全书副总裁,专门负责编纂官员的考核与督察。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金简担任户部侍郎,掌管钱法堂,又兼任镶黄旗汉军副都统,获赐孔雀翎[2]。
乾隆四十年(1775年),金简奏请裁去京局鼓铸闰月四卯,获乾隆帝批准[2]。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乾隆帝命金简主持《四库荟要》的编纂,署理工部尚书[7]。同年,金简赴盛京会同盛京将军弘晌查办银库亏短银两一事,将侵盗银两的前署关防拉萨礼、现任关防彝伦依律治罪[6]。同年,乾隆帝东巡,沿途目睹盛京各处城墙多有坍塌,令随行军机大臣等评估,并拨款进行修葺。将工部尚书事务,交给金简暂署[6]。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金简正式总理工部。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擢升为工部尚书、镶黄旗汉军都统[7]。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金简采用清理淤塞的办法疏导京畿地区的河道,疏通了静宜园碧云寺的泉水和永定河,又将卢沟桥上残损石块和损坏的栏杆修缮[6]。
乾隆五十年(1785年),参加千叟宴。不久,四库全书告成,金简予以叙功。同年,乾隆帝命刘墉、德保、金简修葺明朝十三陵,加筑思陵月台,并拓宽享殿、宫门[6]。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安南后黎朝末代君主昭统帝一行投靠清朝,被乾隆帝编入汉军镶黄旗安南佐领,时任汉军镶黄旗都统的金简负责入旗等事务。隔年(1791年),随同昭统帝的遗臣黄益晓、黎光霁等奏请希望回到安南。乾隆帝命金简将益晓等人送回本国[7]。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金简调任吏部尚书。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病逝,谥勤恪[7]。乾隆帝颁布谕旨[N 4]对金简进行褒奖、并赐祭葬品,又令皇孙绵懃亲临祭奠[6]。嘉庆初年,金氏一族由内务府抬入满洲正黄旗,并由嘉庆帝赐姓金佳氏[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