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若賡
生平
隆慶五年(1571年)辛未科第二甲第二十名進士出身,官至臨江府(今江西省清江縣西臨江鎮)知府,有鄉下人提四只鵝上市趕集,因有事寄存在客店中,後來店主抵赖说:“群鹅我鹅耳”,鄉下人一狀告上衙門。錢若賡從鹅粪中判斷鵝是鄉下養大的,於是店主認罪。
於禮部任職期間,因選妃事得罪明神宗,神宗深恨之。後有御史揣摩上意,彈劾若賡對盜匪用刑嚴酷,是為酷吏。神宗欲以此罪殺之,將其下詔獄,群臣論救,下獄時其子錢敬忠年僅一歲,長達三十七年之久,終不得釋。
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錢敬忠上疏:“臣父三十七年之中……氣血盡衰……膿血淋漓,四肢臃腫,瘡毒滿身,更患腳瘤,步立俱廢。耳既無聞,目既無見,手不能運,足不能行,喉中尚稍有氣,謂之未死,實與死一間耳”[1],神宗朱翊鈞同情敬忠,下旨說:“汝不負父,將來必不負朕。”終於將若賡釋放。
天啟二年(1622年)敬忠中進士。
注釋
- 全祖望《钱敬忠公神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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